信托新法修订有转机有利信托公司
信托行业引起较大震动的“新办法”修订,出现了有利于信托公司的转机。业内人士昨日告诉记者,目前知道的修订版本有好几个,虽然最终版本未定,已可看到管理层正在听取信托公司声音。
据了解,此次信托业管理办法修改较为突然,信托公司缺乏思想准备。在银监会上月下发的讨论稿中,引起较大反响的是限制银行类资金信托业务发展,禁止信托公司开展实业投资。业内人士透露,在随后讨论稿的修订中,开放了信托运用贷款方式,也对实业投资进行了区分。
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层的愿望是好的,引导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零散的集合信托计划不是发展方向,最终须采取基金式的固定运营管理模式。
据悉,“新法”修订仍将抬高信托委托人门槛,要求合格投资人须符合的条件包括:投资一个资金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个人资产净值或夫妻资产净值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年收入超过20万元,或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近三年内的每一年收入超过3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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