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金益康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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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益康软件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李志强不会想到,他一个莫须有告状会耗费一个技术人员的1年9个月的时间,耗费一个公司两年多没有经营的现实。2003年9月,曾经被外界炒作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当事人王玉霞向本报诉苦:“我们被金益康害惨了。”

分  家

    “李志强是个爱撒谎的人,不然事情不会走到法庭这一步的。”现任北京益康世纪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王玉霞说。

    1993年王玉霞加入北京益康信息工程公司(金益康前身),跟随李志强一起创业。两年后,在科利华公司负责技术开发的王玉霞的丈夫张大波也在李的邀请下加入这个公司。

    “在当时,很多人把我们公司的管理模式称为金三角,李、我、张,是三个不可分割的角色。因为分工不同,我们夫妻有点功高盖主,所以当时有传言说‘王说什么,李就听什么’,李的夫人秦某就产生了疑虑。”

    王玉霞说,1997年底,秦就开始了她的动作。“一天,李把我叫到了办公室,说你自己出去做个公司吧,我借钱给你。就这样,我注册了北京益康世纪公司。”

    但是对秦某,李却说益康世纪是金益康的北京分公司。王玉霞说,事实上这个公司跟金益康是没有任何股权上的关系的,只是代理他们的产品而已。当时借李的钱,我用一年的时间就还清了。”

    之后,1998年秦进入金益康的管理层,一上任她就发通知,免去王玉霞北京分公司经理职务。实际上王玉霞此时早已不是金益康的员工了。

    “张大波也离开了金益康。在彻底脱离金益康时,李给了我们部分现金和价值34万元的软件产品。”
没有想到这些当作宝贝的产品却带来了麻烦。王玉霞说,他们在和企业的合作中发现原来的软件已经不适应了企业的需要,必须改进软件。于是新软件的开发,就引来了一系列的诉讼。”

诉  讼

    1999年10月12日,金益康通告媒体,说有人侵犯了金益康软件的著作权,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但是1999年底,法院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对两个软件进行的技术鉴定(中版签字『2000』第005号)结果却显示没有侵权之处。

    可是,就在著作权纠纷已有眉目的时候,王玉霞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李开始到公安局告我们侵犯了其商业秘密。由于李做了周密的‘工作’,我们公司所有人都被抓到了公安局,我、张大波和两名骨干员工后来被送到了看守所,公司的全部计算机被扣,银行资金被冻结。”

    此后的2000年3月22日,一个爆炸性新闻传出——公安部门破获了北京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张大波、王玉霞被刑事拘留。4月26日,海淀区检察院将张大波依法逮捕,王玉霞因怀有身孕,取保候审。

    “当我被关了一个月出来时,发现整个媒体都被蒙蔽了。报道的内容与事实大相径庭。随便找来一个报道,就可以从中找到十几处的错误。”

    “我亲眼见过李请公安局的人喝酒玩乐,后者说这样的事情好办。”一个原李志强的司机写了一封信去作证。除了司机,益康世纪的客户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等单位也纷纷写信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了结这一事件,但是这个案子的结束也是在一年以后了。

结  局

    2002年6月20日下午,王玉霞和她的丈夫张大波在海淀法院等到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两年多来梦寐以求的——无罪。

    2003年3月29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1年9个月的监禁,如果按照一个一般的程序员的月薪工资10000人民币来计算,张也应该有21万的收入,更何况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领导人?王玉霞无语。

    从1999年到2003年闹剧4年结束。王玉霞告诉记者,她只能把这个事情当成教训。同时也重新认识了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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