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最重要的历史事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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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史前时期

 

  公元前后,在多瑙河和莱茵河流域,已定居着许多日耳曼部落,这些部落同企图征服此地的罗马帝国不断发生冲突。公元9年的日耳曼各部族在条顿堡森林之战中战胜了当时强盛的罗马帝国。在这次战役中,日耳曼部落伏击并消灭了三个罗马军团。此后,罗马人再也没有真正尝试过把它们帝国的东部边界推进过莱茵河。

  自407年开始的一段时期中,各莱茵河沿岸的日耳曼部落渡过莱茵河并在今天的法国和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建立了一系列短命的王国。476年,日耳曼人与罗马帝国的下层人民联合,推翻了显赫的罗马帝国。

no.2 德意志立国时期

 

  5世纪末,延续了几个世纪的法兰克王国建立,其中包括莫洛温王朝和卡洛林王朝的辉煌时期。在查理曼大帝(800年加冕)的治下,王国几乎拓展到了今天的法国和德国的绝大部分地区,称为查理曼帝国。查理曼大帝去世后,帝国很快走向分裂。公元843年,法兰克王国的疆域按照凡尔登条约分成三部分,西边的部分即莱茵河左岸的西法兰克王国就成为后来法国的基础;而东边的部分即莱茵河右岸操德语的东法兰克王国成为后来的德意志王国的基础,成为未来的神圣罗马帝国,也是今天德国的雏形;中间的部分成为了后来法德争斗的根源。

  公元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当选为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建立了萨克森王朝,正式创立德意志國家。萨克森王国的地域大致位于今荷兰、德国西部、瑞士和奥地利。严格意义上的德意志历史的就此开始。

 


 

no.3 神圣罗马帝国

 

  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962~973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从1157年起,帝国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

 

 

no.4 魏玛共和国

 

(1919–1933)

  战后的魏玛共和国是在德国的土地上建立一个和平、自由、民主的政权的一次努力。但是,魏玛政府自一开始就注定了困于经济问题和本身魏玛宪法固有的缺陷。

  开始的几年,魏玛共和国不得不忙于处理左翼和右翼相继发动的叛乱和1923年的严重的通货膨胀。接下来,由于德国与战时敌人们的关系逐渐缓和和赔偿债务的放宽,情况有了些好转。盟国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秩序和繁荣,这种繁荣一直延续到1930年来临的大萧条之前。

  此后,经济的衰退,加上对1923年超速通货膨胀的记忆和凡尔赛条约严酷的条款引发的民族主义反对声音,从内外两方面断送了魏玛政府。阿道夫·希特勒和他的國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sdap,简称纳粹)利用了这一现实和不断增长的失业率。纳粹不断强调民族和种族的问题,并承诺让失业的人重新获得工作,他们把德国的许多问题都归罪于所谓的犹太人的阴谋,甚至宣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是由于内部的通敌造成的。

 


 

no.5 纳粹德国

 

  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魏玛共和国的政局开始转向法西斯化。以希特勒为领袖的纳粹党在1933年1月30日开始掌握了德国的政权。

  希特勒执政后,对内开始实行白色恐怖,残酷镇压异己分子,通过冲锋队、党卫军和國家秘密警察(盖世太保)及其遍布各地的劳动营和集中营实行法西斯专政。希特勒是通过鼓吹强烈的民粹主义上台的,上台后的他开始了对犹太人疯狂的种族压迫。1933年12月 1日通过《保证党和國家统一法》。1934年8月1日通过《德国元首法》等,加强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希特勒将國家经济纳入战争轨道,加快重整军备的步伐。1935年3月16日,希特勒宣布实施普遍义务兵役制,建立起50万人的军队,次年宣布实行由戈林主持的“四年计划”,工业发展速度超过西方各国。1936年3月7日,希特勒将德军开进莱茵非武装区,7月武装干涉西班牙内战。

  11月25日德日缔结《反共产国际公约》,1939年5月22日,德国和义大利於柏林订立同盟条约,至此,三国正式结盟,被称为轴心国。1938年3月德国吞并奥地利,9月,在慕尼黑会议上,希特勒迫使英法签订《慕尼黑协定》。10月,肢解并占领捷克斯洛伐克。

  1939年9月1日,德国以闪电战进攻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开始,随后迅速占领了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1940年,击败英法联军,并占领了法国。随后占领了南斯拉夫和希腊等国。1941年6月22日,德国开始进攻苏联。1942年冬,斯大林格勒战役开始,德军失利,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转折。1944年6月6日,美英联军在法国诺曼底登陆,1945年5月8日宣布无条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雅尔塔协定,苏美英法分区占领德国,柏林作为特殊单位由4国管理。1949年5月,美、英、法3国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10月,苏联占领区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分裂为两个國家。

 

no.6 冷战时期

 

  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国战败后,根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协议》,德国除割让给苏联和波兰11.4万平方公里土地外,其余部分及首都柏林由苏、美、英、法分区占领。

  1947年1月1日,美占区和英占区组成联合经济区,同年4月法占区也加入该联合经济区。  1948年9月由州议会代表组成协商会议。1949年5月8日,协商会议通过《基本法》。5月23日,公布《基本法》,正式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联邦德国。9月20日,由阿登纳组成第一届联邦政府。联邦德国的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的最高司法机构是联邦宪法法院。

  1946年4月苏联占领区的德国共产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合并,成立德国统一社会党。1947年12月6日,在柏林苏占区召开德国人民第一次代表大会。1949年5月30日德国人民第3次代表大会批准宪法。同年10月7日临时人民议院通过宪法。10月7日,正式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德国。10月10日苏联占领当局将行政职权移交给临时政府。

  1948年,柏林危机爆发,年底,柏林正式分裂成为两个城市。1961年,民主德国在东西柏林边界自己的一侧修建柏林墙,冷战达到了最高峰。

  战后联邦德国经济发展较快,到统一前,联邦德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第四大国,贸易第三大国。民主德国在东欧國家中经济是发展最健康和快速的,统一前,东西德国都被世界银行列为世界十大经济体之一。

 


 

no.7 德国再次统一

 

  1990年10月3日,前民主德国的领土并入联邦德国。

  关于德国统一的条约达成于1990年2月13日,这个协议通过1990年2月14日的所谓“四加二协议”(英美苏法四个占领国和东西德国)得以实现。统一后的德国仍然是欧共体(后来成为欧盟)和北约的成员国。

 

 

no.8 中世纪全盛时期

 

  人们通常以卡洛林王朝绝嗣,法兰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选为国王的911年作为东法兰克帝国向德意志帝国过渡的开始。康拉德一世被视为第一位德意志国王(当时的正式称号是“法兰克国王”,后称“罗马国王”;11世纪开始帝国的称号是“罗马帝国”,13世纪后称为“神圣罗马帝国”;15世纪时又附加“德意志民族”于前)。帝国是选举制的君主国;国王由高级贵族选出,同时奉行“血统法”,即:新国王应同其前任有血缘关系。但是,该原则时遭夭折;重复选举的情况屡见不鲜。中世纪时帝国不设都城,国王以巡游为治。帝国无赋税,国王收入主要来自托付他管理的“帝国财产”。他的权威并不理所应当地得到承认:只有靠军事实力和巧妙的联盟政策,他才能获得部族中强大的公爵们的尊敬。康拉德的继承者,萨克森公爵亨利希一世(919-936)做到了这一点,他的儿子奥托一世(936-973)更是青出于蓝。奥托使自己成为帝国的实际统治者。962年他在罗马加冕为皇帝一事就显示了他的权势之盛。 

  从此,德意志国王就有登基为帝的资格。观念中的皇权是无所不包的,它赋予拥有者以统治整个西方世界的权力。然而,这种观念从未完全在政治上成为现实。为了接受教皇加冕,国王非亲自前往罗马不可。这就开始了德意志国王的意大利政策。他们在意大利北部和中部的统治维持了300年之久,从而在德国的大计上不能遇事亲躬。奥托的继承者们统治期间为此经受了严重的挫折。继任的萨利尔王朝再次出现繁荣。亨利希三世时(1039-1056)德意志王室和帝位均达权力的最高峰;主要是坚决保持了它们对教皇的优先地位。亨利希四世(1056-1106)却无法维持这一局面。在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斗争中(授职之争),他虽然表面上对教皇格里哥里七世取得了胜利,但是他赴卡诺萨的赎罪之行(1077)对皇位来说不啻是一次不可挽回的丧失声望之举。从此以后,皇帝和教皇就平起平坐了。 

  1138年开始了施陶芬王朝的百年统治。弗里德里希一世巴巴洛萨(1152-1190)在同教皇、意大利北部诸城市以及同他在德国的主要对手-萨克森公爵雄狮亨利希的斗争中重新振兴了皇室。然而,在他统治期间,领土开始四分五裂,最后削弱了中央权力。巴巴洛萨的继承人亨利希六世(1190-1197)和弗里德里希二世(1212-1250)时期尽管皇室权力强大,这一发展仍在继续。宗教的和世俗诸侯成了拥有半主权的“邦君”。 

  随着施陶芬王朝的衰亡(1268),西方的无所不包的皇权实际上已然终结。德国内部各种纷争的力量使它无法成为民族國家,而当时这一过程却正在西欧其他國家中进行。这是德国人成为“后起民族”的根源之一。 

 

 

no.9 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

 

  哈布斯堡王室中第一个登上皇位的是鲁道夫一世(1273-1291)。皇权的物质基础如今不再是已失去的帝国财产,而是各王朝的王族财产;王族领地权政策成为每个皇帝的主要利益所在。 

  卡尔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黄金诏书是一种帝国基本法,它赋予7位地位显赫的侯爵(选帝侯)以选举国王的特权以及其他大邦诸侯没有的另外一些优先权。在那些小伯爵、领主和骑士逐渐失去作用的时候,城市的影响因其经济力量而不断扩大。城市同盟的缔结使城市进一步强大。这些同盟中最重要的汉萨同盟成为14世纪时波罗的海地区举足轻重的力量。 

  1438年开始,帝国虽然表面上仍为选举制的君主国,而王权却实际上由那时已成为最强大地区势力的哈布斯堡王族掌握。15世纪时,要求帝国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一个不经过教皇加冕而即位的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1493-1519)试图实现这一改革,但无成效。由他创建或改组的帝国议会、帝国专区、帝国法院等机构虽然一直存在到帝国结束(1806),却未能阻止其继续分裂。出现了“皇帝与帝国”的二元制:一方面是帝国首脑,另一方面是选帝侯、各邦侯爵和诸城市。皇帝的权力由于他们在选举时同各选帝侯达成的“屈从”协议而受到限制并越来越有名无实。各邦侯爵,尤其是大邦侯爵以削弱帝国权力来大张旗鼓地扩充自己的权力。然而帝国继续存在:皇冠的光辉尚未消失,帝国的思想仍然生气勃勃。帝国大联合为中小各邦提供保护,使之免受强邻的侵犯。 

  城市成为经济力量的中心,它们首先从不断发展的贸易中得到好处。纺织工业和采矿业中出现了超越手工业者行会系统,和远途贸易一样带有早期资本主义特色的经济形式。与此同时,在思想方面发生了以文艺复兴和和人文主义为标志的变化。这种新觉醒的批判精神的矛头所向首先是教会的诸种弊端。 

 

no.10 宗教分裂的时代

 

  1517年以来,主要在马丁·路德的活动影响下,郁积的对教会的不满在迅速展开的宗教改革中爆发了,其后果远远超出了宗教的范围。整个社会结构陷于动荡之中。1522/23年爆发帝国骑士起义,1525年发生的农民战争是德国历史上政治与社会要求相结合的第一次较大的革命运动。两次起义都遭到失败或血腥镇压。宗教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是各邦侯爵。经过曲折的斗争,他们在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中获得决定自己的臣民信奉何种宗教的权利。新教被承认为同天主教平等的教会。德国的宗教分裂从此成为定局。斯时在位的皇帝是卡尔五世(1519-1556),他通过继承成为卡尔大帝以来最大的世界帝国的君主。他殚思极虑谋求世界政治的利益,却在德国难酬壮志。他退位后帝国分裂,德意志各侯国和西欧各民族國家构成了新的欧洲國家体系。

  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时期,德国五分之四为新教势力范围,然而教会之争并未就此结束。后来的几十年中,天主教又夺回了许多地区(所谓的“反宗教改革”)。教派对立因而加剧,导致了宗教党派的出现:新教联盟(1608)和天主教同盟(1609)。波希米亚的一次地方性冲突竟至引起了三十年战争。这场战争后来扩大为政治矛盾和宗教对立迎头撞击的全欧性争斗。1618-1648年间,德国的大片地区田野荒芜,人烟断绝。 

  1648年威斯特法伦和约将德国部分领土割让给法国和瑞典,并确认瑞士和荷兰退出帝国联合。和约赋予帝国各阶层在处理宗教和世俗事务方面的一切重大主权并允许它们与外国伙伴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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