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逼前女友还钱发帖称其是小姐(图)

80酷酷网    80kuku.com

  男子为逼前女友还钱发帖称其是小姐图男子发在网上的帖子

  前女友的个人资料,并称对方是“小姐”女子:这是前男友在诽谤,“他是在报复我”,“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男子:没有真凭实据说黄娟是“小姐”,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逼她还钱。

  近日,川版“闫德利”现身网络,一男子在网上发帖称一女子做过“小姐”。记者调查发现,这是男子谢强为逼前女友退还两人恋爱时花的钱。恋爱期间,谢强赠送给女方黄娟(化名)一些财物,分手后,黄娟长时间未退回。11月5日,谢强便将黄娟的照片放到网络,并声称对方曾做过“小姐”、“疑是性病重者”。

  网上发帖曝光女子个人信息

  11月5日晚上7点53分,某网站爆料公共区贴出一则名为“爆炸新闻‘抓出女贼’”的帖子。楼主“惊弓之龙”先贴出两个女孩子用手臂拼成心型的照片,图片右侧附着“(如图左)衣服胸前有红色皇冠图形女”的文字。

  随后,“惊弓之龙”披露该女子的姓名、年龄、生日、籍贯以及家庭情况。帖子中说:“她母亲早死,爸爸不要……操自贡富顺口音,声音洪亮,比一般女人说话粗声。”紧接着的一些内容,涉及到黄娟的隐私。“大腿上侧有胎记,曾在新津、大丰、雍渡和沙湾等地做过‘小姐’,疑性病重者。2009年在大丰用骗婚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后消失……”

  在帖子的末尾,还公布了女子的手机号码以及QQ号码。“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有知情者可以致电139××××0454,或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上周星期五晚上开始,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11月6日晚。记者联系上帖子中的女子,电话听筒里传出阵阵嘈杂声。这名女子承认自己就是黄娟,也认可帖子中关于她的那些姓名等个人资料。

  当问道她是否知道她的图片已被传至网络,而且被人称之为“小姐”、患有性病时,她沉默片刻后,请记者晚几分钟再打过去。再次通话时,她说这是前男友在诽谤她。经过反复沟通,她终于答应第二天与记者见面。

  初次见面她说被前男友报复

  11月7日上午10点半,黄娟如约来到郫县安靖的一个茶楼。

  “他是在报复我。”黄娟咬着嘴唇。她说,她和谢强经亲戚介绍相识,双方感觉还不错,便开始恋爱。没多久,她搬到谢强的租住地。谢强上班,她留守在家。其间,谢强曾数次提出分手,但她考虑到外婆抚养她长大很艰难,这门亲事又是亲戚介绍的,一直没答应。后来经过考虑,她主动提出了分手。分手时,双方约定,黄娟要退还谢强1200元。由于一时凑不到这笔钱,便拖了一段时间。双方约好拿钱那天,谢强又没露面。9月,谢强曾在她朋友的QQ空间说了类似帖子中的话。

  “我正在想最近几天把这个事情了结了。”说话间,她的手不时轻微抖动着,手机时常响起。这部手机是谢强原来送给她的礼物,显示屏已被摔坏。这几天,她经常接到陌生来电。对此,黄娟说:“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前男友:多次索钱不成才发帖

  谢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帖子是他发的,并说自己才是受害者。

  他说,两人交往两个月左右,黄娟用了他几千元钱。同居期间,黄娟不爱做家务,热衷于上网,还经常外出通宵不回家。上班累了一天,他还要洗衣做饭,渐渐感到黄娟不是他想找的人。于是,他提出分手。但很多次黄娟都不答应。没想到,黄娟后来主动提出要求分手。

  “其实,我当时还是多喜欢她的,给她买吃买喝。”冷静下来后,谢强开始回忆双方在一起的开支。相亲时,他给了黄娟600元见面礼;后来,又为她买了一部手机……“1200元钱,本来是件小事,但我觉得她从一开始就存心骗我,我很不服气。”

  为什么说黄娟是“小姐”,有性病?谢强坦承,自己没有真凭实据,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逼她还钱。谢强一再强调,自己在帖子中只是说她“疑是性病重者”。谢强说,如果黄娟到法院告他,该他承担的责任他丝毫不含糊。

  相关链接 闫德利事件

  今年10月,河北女子闫德利的艳照被前男友杨某上传至网络,并称其明知已感染艾滋病,仍从事卖淫活动以此报复社会。这个事件被闹得沸沸扬扬,闹剧上演不足10天,案件被警方告破。目前,杨某已因Fei谤罪被刑拘。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副教授、婚姻情感咨询专家周小燕曾处理过若干起类似事件。她说,这起纠纷主要缘自恋爱中,双方有钱财往来。

  她建议,当双方还未深入了解时,最好不要同居。同时,双方最好保持经济独立。大家最好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不论男女,找对象要找爱的人,而不是找饭碗。分手时,好聚好散。如果自己没有能力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不妨找婚恋专家帮忙,以免留下后患。记者席秦岭摄影陈羽啸

  律师:谢强的行为构成犯罪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认为,谢强的行为类似于闫德利事件,属于恶意诽谤,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同时,还侵犯了黄娟的人格权中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婚恋专家:恋爱中最好经济独立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副教授、婚姻情感咨询专家周小燕曾处理过若干起类似事件。她说,这起纠纷主要缘自恋爱中,双方有钱财往来。

  她建议,当双方还未深入了解时,最好不要同居。同时,双方最好保持经济独立。大家最好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不论男女,找对象要找爱的人,而不是找饭碗。分手时,好聚好散。如果自己没有能力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不妨找婚恋专家帮忙,以免留下后患。



分享到
  • 微信分享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QQ空间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