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文:女子遭强奸后报复杀害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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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强奸后残忍报复杀害凶手

51岁大妈遭强奸后报复64岁施暴者,堪称现代贞烈女。11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信息,51岁的女子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而被起诉,法庭上,王某辩称自己曾被死者陈某强奸,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出于“报复”。

据了解,2019年7月16日,王某来到了死者陈某的住处,趁其吃饭的时候将自己平时服用的安眠药下进了陈某的水杯里。一无所觉的陈某在服用这杯药水后很快入睡,王某先用丝袜勒住了陈某的颈部,随后又用剪刀将陈某的生殖器剪下,最后彻底把陈某勒死。

据王某交代,一个月前,她曾在陈某的住处遭对方强奸。对此怀恨在心的王某产生了报复的想法,最终做出了这样的事。对于王某的做法,不少网友拍手称快,表示“强奸犯就该被‘没收’作案工具”,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法治社会,陈某应被交由法律制裁。这两种不同的看法也都一定程度地体现了当今主流价值观的评判。陈某有错在先毋庸置疑,但王某的行为是可以被原谅的吗?王某需要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吗?

律师介绍,据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正当防卫应当是在不法侵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过程中给予适当反击。 王某于2019年6月被陈某某强奸,7月16日将其杀害,不符合在不法侵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过程中给予适当反击,而是属于伺机报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受害者走向了加害者,王某的经历令人唏嘘,道德上王某的遭遇值得同情,法律上王某的行为却不容饶恕。法不容情,如今,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强奸的定义

强奸又被称为性暴力或者性侵犯,这是一种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最重要的一点,女的强奸男的是不构成强奸罪的,强奸犯的对象必须是女性。

不管在哪个国家,强奸都是属于犯罪行为。

如果被人强奸,应该如何做呢?

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为前提,有些人可能会在被侵犯的时候拼命的反抗,最后惹恼了歹徒,被歹徒以更暴力的手段对待,甚至是杀害。寻找合适的时机逃离,可以趁歹徒不注意的时候迅速逃跑。

实在没有办法,那一定要记住歹徒的样貌,甚至是取到歹徒身上一些物件,以作证据。

事后要第一时间报警,说清楚整个过程,已被警察快速的抓到歹徒。

保留被侵犯的一切证据,比如歹徒的一些衣物,或者他精液,甚至是头发。

到医院做检查,以防感染性病或者怀孕。

去看心理医生,疏导自己的心理,走出阴影。

有些人会因为害怕别人知道,而选择默默承受。

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有些人会害怕自己的名声或者形象受损,甘愿默默承受被侵犯所带来的伤害,就当做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如果把这个事情藏在心里,总会有一天承受不住爆发出来,到时候伤的更深,而且还会让歹徒逍遥法外。

不建议选择这种做法,这种做法不但是放过歹徒,而且还会让自己伤害更大。

总结。

如果我自己被侵犯,首先我就会反抗,寻求机会逃走,如果反抗不了,那么我会收集对方侵犯我的一切证据,事后马上报警,提供相关的线索,以助警察快速抓到歹徒,再去医院检查,看看身体情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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