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共苦神话”的终结——创业神话的终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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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创业成功者,恨不得一脚踢开最初的合作者。只能共苦,不能同甘。想想韩信的结局就令人心寒,所谓“狡兔死,走狗烹”,说的就是这种情景。过去大家总从弱者角度看问题,觉得将功臣赶走或杀死,是没有人性的,至少道德上有严重缺陷,却很少从理性上追问:为什么会出这种情况?为什么历史总是重演?       在我看来,一不留神将企业做大的,确实有,但大部分成功者都是处心积虑的结果。企业发达前,一伙人为什么那么齐心,那么肯吃苦呢?我想不外有二条:一是有富贵发达的远大理想,二是实在没什么出路了,只好结伙干点事情。当然,我不排除有人纯粹是帮别人创业的,不小心做大了企业。有些人看别人创业成功了,拿自己比一下,觉得人家没什么了不起,文化水平不高,智力也平平,不就运气好吗?在我看来,那结伙创业的头目若能成功,仅靠运气是不行的,他至少要有胆量,能吃苦。这就是本事。      有人肯定不同意,因为弄一个企业架子假装经营,而实际上却靠不法手段发达的人也有,这种人有胆量却不用吃苦。我认为这不是创办企业。我理解的创业就是白手起家办实业那种。现在的网络企业,算不上什么实业,他们依靠风险资金,每天烧别人的钱,也应排除在外。如果你创业时能借到充足的资金,我深信大部分都不会成功。钱来得快,去得也快。你养成了大手花钱的习惯,再想学会节俭就不容易了。没有一个企业家靠大把花钱创业的。那些手里没有钱,又想办企业的人,不吃苦能行吗?当然不行,所以说吃苦是创业者的第一心理品质。而且自己吃苦还不算,一定得能和大伙儿一齐吃苦。      我现在见别人办企业发达了,不羡慕,不嫉妒,人家辛苦得来的,将来还有更多苦头要吃。不过,能吃苦的人实在太多,为什么有的人吃了苦,发达了;有的人吃尽苦头,仍然穷困潦倒?我看不是运气不好,就是智慧不够。运气的事不好谈,我们谈智慧吧。比如我本人,敢于写这种文章,看起来挺有文化挺有智慧,其实不是这样。我说的智慧是做人的智慧,不是写文章或研究事物的智慧。你想想刘邦的智慧就明白。为什么结伙创业的头目既能吃苦,又有智慧,而且运气还不错,却最终都想干“烹走狗”的事呢?      我总结出下面三条理由,大家看对不对:      一、财富从无到有,人人想分一份       这条道理似乎太简单了,其实是最要命的。我是过来人,也看过不少别人的例子。有的创业者可能想,反正现在企业有钱了,不如大家先分一份再说。我听说太阳神创业初期就是这样,大量现金每天从各地汇过来,开始大家都没见到这么多钱,心里一时适应不了,也不知企业能干多久,不如将钱分了。于是创业者们避开自己的头儿密谋,眼见快实施了,幸好有一位兄弟仍有江糊义气,觉得这么搞对不起大哥,便向头儿告发。结果当然是裂变,其他人拿到了钱,拿到太阳神的配方走了,头儿保住了企业,否则太阳神后来就不可能在香港上市了。当然,现在太阳神不如从前了,但毕竟没有垮,仍然在努力。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形,一家企业分裂成二家企业,二家企业分裂成四家企业,他往往干同一个行业,互相知根摸底,恶性竞争。如果你是创业头儿,预先知道这种结局,你会怎么处理?       二、人生目标不同,各奔前程       创业者的分裂,常常只是人生的目标不同而已。有的人对金钱感兴趣,对管理不感兴趣。有的对管理感兴趣,对投资不感兴趣。有的对金钱、管理和投资都有感兴趣。我听说过去从太阳神分裂出去的那些人,只对金钱感兴趣,对管理不感兴趣。他们将太阳神生物健秘方租给别人,每月坐收渔利。他们租给谁呢?租给著名的今日集团。当然现在不叫今日集团了,而是乐百氏集团。乐百氏是靠卖乐百氏奶起家的,后来的乐百奶有什么成份我不知道,但最初的乐百氏奶中确有太阳神生物健。       今日集团为什么改为乐百氏集团?因为将企业名称与品牌名称统一起来,可以节省大量的推广费用。深圳的太太集团也是如此,这是ci战略问题,可以另文讨论。我现在感兴趣的是,乐百氏品牌过去也是今天集团向别人租来的——向广州一家公司租来的。我有理由这样设想:当初从太阳神分裂出去的人,注册了乐百氏品牌,开始将生物健秘方与乐百氏品牌一齐租给今天集团,最后将整个乐百氏品牌也卖给了今日集团。如果我的推理错了,我愿意在此提前检讨。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过去我只尊重管理者,现在观点发生了转变,觉得那些将品牌和产品租给别人经营的人,也是很了不起的。因为人各有志,管理是一件艰苦无比并且永远没终结的工作,让有兴趣的人去管理,自己搞点投资,出租一些资源,也是各得其所。       现在我要说句事后诸葛亮的话:如果我是王志东,我就在新浪每股54美元高价时抛出,至少抛去三分之二,企业让别人经营算了,套出钱来,再玩投资游戏,总比最后被别人清理门户要好。       三、 企业结构发生突变,创业者素质跟不上       过了创业期,企业由小变大,员工由少变多,制度从无到有,专业越分越细,整套运作方式与草创期完全不同。有的人创业者不适应这种变化,却占着关键的管理位置,你不让他下来,企业就无法有序管理;你让他下来,感情上又过不去。       这是两难选择。你若用“杯酒释军权”的方法,人家醒酒后肯定大骂你阴险。也有人希望别人出点错儿,影响大一点,但又不至于动摇企业根基,这样便可顺理成章将他清除出去了。但被处理的人多了,他们就可能结成一帮,共同来对付你。或借用原来的公关资源,私下为自己谋利益;或重新树一面大旗,办一家新企业,公开与你竞争。这样案例太多了,不再详述。      总之,不管创业者当初如何一起艰苦拼搏,“不能同富贵”已经成了普遍的结局。我深信其中必有客观规律。此类问题如何妥善处理,需要大家探索。我个人认为,早一些给创业者股分,逐渐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预后可能会好一点。有关的解决之道,我将在下期《企业“亲朋神话”的终结》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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