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警惕六类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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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职业市场供大于求,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就业急切的心理,设置一些陷阱,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自治区劳动厅提醒求职者要警惕六类合同陷阱:

  一是“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二是“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是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三是“幕后合同”。一些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劳动者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四是“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五是“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几年内不许跳槽到同行业的单位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机密,不受这类合同制约。

  六是“备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此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合同保存好,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

  自治区劳动厅同时表示,如果有人遇到上述陷阱,应与劳动部门联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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