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社会史研究述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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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总的来看,就社会史研究的范围而言
总的来看,就社会史研究的范围而言,社会史研究的不均衡性表现依然突出,从时限上说,研究明清者多而研究前代者较少,当然这与社会史相关史料的现存状况不无关系;就社会史本身所包括的内容而言,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生活·习俗、阶级结构等方面研究者多而其它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从研究成果的水准来看,进行描述性勾索者多而将研究对象置于整个社会中以探求其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与相关方面的关系并解释其因果进而增加我们对一个时代的认识与理解的成果较少,其结果就是选题细碎、表铺直叙、就事论事,这从根本上妨碍了社会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no.2 社会生活史仍是社会史研究领域中的热点
在本世纪初西方史学的影响下,史学开始重视大众及其日常生活,而这其中又特别垂青风俗习惯。对这一课题的重视和研究在当时也是颇具新意的,这从人们对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商务,1933)、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商务,1938)等的重视中可见一斑。此后对这一领域的研究除一度处于低谷外,研究成果不断问世,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日渐兴盛以及国外社会史著作的翻译出版,成为史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在具体的研究中,许多不太为人所注意的史料得到挖掘,特别是新的材料如考古材料受到重视,历史博物馆主持的《中国历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文物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孙机所著《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即其中之一种)是其典型;同时也描述了许多前人很少注意的一些现象,这可以说是社会生活史研究的长处。但是,其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最突出的莫过于研究流于琐碎的现象的描述,研究的深度颇为欠缺,学术份量略显单薄。本所“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史”项目的陆续问世,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状况,这主要表现在它的系统性。零碎的隔离的现象的描述,不易对我们认识历史产生大的作用,但如果将这些本来就很零碎的社会生活现象汇集起来,就有助于我们认识那个时代;而且在系统的叙述中,也容易产生一个整体的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项目将社会史研究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本年度出版了  《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和《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
从前的社会生活史研究,更多地重视两头,对中间这一千年的研究颇为不足。这三部书分别从衣食住行用、婚丧嫁娶、节假日、娱乐、教育卫生、信仰崇拜等几个大的方面对这三个时代的社会生活进行了勾勒和研究。对这一千年间的社会生活进行如此系统、全面的勾勒和研究可以说是第一次,这彻底改变了从前的研究状况,这也正是上述“系统性”的突出表现。其次,在材料的收集、使用上,也大大突破了以往,除正史外,旁及诗文集、笔记小说、墓志、类书,特别是对考古材料的利用更具特色,这使叙述更为直观、真实和准确。过去的研究大多仅限于罗列现象,但社会生活的活动主体是“人”,不同的人的生活自然也不尽相同,泛泛而言,只能说某时代有什么样的生活而已,仍是静态而非动态的。这三部书对“人”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注意到了同时代的地域性,这就使研究和描述更为具体和深入,如指出了魏晋南北朝食、住的阶层之别,隋唐五代衣食住用的“社会性”,辽宋西夏金食、行的阶级性;再如在描述社会生活现象的同时,还尽可能进行了分析,如魏晋南北朝影响婚丧的因素,崇拜信仰、节日的社会文化心态等;不同时代的特性也有所表现,如唐人重礼,而书中单列了“礼仪”一节,宋代的家族组织大不同于此前,故书中特别讲到了“民间的家族组织”等。这些方面都说明了这三部著作在研究上的深入。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尽满意之处,如体例似欠完善——婚丧嫁娶中已有风俗,而此外又单列风俗,致使二者从内涵上似有重复,虽然从叙述上可以不重复。这反映了对“社会生活”的理解、界定之异和在具体编写中的操作不易;似乎以时间或以人为线索来叙述或可发现社会生活各方面之间的有机的联系。魏晋南北朝单列“少数民族”一章,但在“冠冕帽帻巾”中也谈到了鲜卑的辫发传统,致使在叙述上重复。最突出的是隋唐五代、辽宋西夏金中都单列了“妇女”的章节。全书是以社会生活为主线,某些方面的叙述自然需分男女如服饰,但单列章节后并不仅限于其生活,还详述了这一群体的社会地位、作用等情况,与全书体例似有不合。再如引用史料多不标明版本,特别是一些尚未点校的古籍,其版本不同,其卷次、多少、存佚等情况也多有歧异;有的引用诗文而不标明出自何书,这都使检核颇为不易,规范与否尚属其次。倘若书后能附一参考书目似可避免此类问题。又如对学界已有成果吸收不足,有些方面的叙述反不如已有成果详尽、确实。又如三部书均以断代为限,但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东西又有较大的沉淀性,断代为史,不易溯源索变,以致不能在明其流变的基础上探其因果;一些方面的叙述仍嫌过于简略,似属点到为止。较为重要的是,书中对各时代的社会生活的勾勒虽则很具体统,但一些方面仍未能置于整个社会当中,以探求其间的关系,并进而提出问题,加深理解和认识。总之,这一项目的完成,使社会生活史的研究实现了由零碎、分散到系统纂述的跃进,但怎样由收集考订史料、罗列或描述现象进一步加深研究的深度仍然是本领域研究中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在社会生活中,还值行一提的是郝春文的《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尼的社会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主要利用敦煌文书对僧尼的生活方式,如宗教活动、收入、遗产、丧事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勾勒,改变了过去我们将僧尼生活简单化的看法,丰富了我们对僧尼这一社会群体的认识。我们可以本书所讨论的敦煌僧尼生活的普遍性以及其他某些论断提出质疑和商榷,但他所提出的问题和开辟的研究领域却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是一部真正的填补空白之作,是社会生活史研究中难得的一部力作。此外,书中对其所依据敦煌文书的录文、考释也颇具功力。
社会生活的一些专题研究也为人所重视,如徐吉军《中国丧葬史》(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综合、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从丧葬制度(陵寝)、习俗(火葬、土葬)、丧葬观、丧葬风气等几个方面对中国从原始社会到民国的有关丧葬的历史进行了勾勒;陈香白的《中国茶文化》(山西人民,1998)等。文章,如沈冬梅的《论唐宋上品茶的观念》(《中国文化研究》,1988年春之卷),从采茶时间、加工工艺勾勒出了时人的上品茶观念。杨琳《古代“社主”的类型》(《中国典籍与文化》,1998年1期)罗列了社主有木、树、石、土、尸(祀时为神所附体的人)等。杜家骥《从入关前档案看满族抱见礼俗》(《历史档案》,1998年2期)利用《盛京满文逃人档》、《满文老档》、《清初内史院满文档》等史料描述了满族在入前男女都曾使用过“抱膝接面”式的礼节以及行此礼的身份性。《丧葬用鸡探析》(《敦煌研究》,1998年1期)、高启安等《敦煌古代僧人官斋饮食检阅——敦煌文献p.3231卷内容研究利用了敦煌》(同上)都利用了敦煌壁画和文书。
  本世纪初民俗学引起学者重视,周作人、顾颉刚、钟敬文等人都是这一领域的先行者。与此同时,社会风俗史成为社会生活中与衣食住行用等同样为人所注重的一个大的方面,成果也相对较多,如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大达图书供应社,1936),《中国风俗辞典》(上海辞书,1990)等,可说是具有综合性、全方位的两部书,其它各种地方风俗志所出更多。邓云乡《增补燕京乡土记》(中华书局,1998)分岁时、胜景风景、市廛、饮食、艺苑风烟等几外方面叙述了燕京一地的风俗,但时限是以晚清民国为主。风俗史使历史有血有肉,对我们了解一个时代不无裨益,但风俗史的编写多具掌故性质,且以描述为主,使之上升到研究高度尚需进一步努力。当然,目前的学人中有用人类学、民俗学等社会科学理论来分析一些民俗史料,取得了成果,但所分析的民俗大多在近当代,如何将民俗史作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整理,以及探求其与历史发展的关系,还需待以时日。
  彭卫将其有关汉代精神世界、自杀现象、复仇风尚、体貌观念、行为语言、交际语言、汉代男性的自我定位等七篇论文汇为《汉代社会风尚研究》,由三秦出版社出版(1998)。

no.3 关于理论问题的争鸣与研究
理论并不能代替具体的历史研究,也不能先有一个先验的理论模式再用史料去证实,但不可否认,理论对我们的具体研究会起一定的启发作用。关于社会史研究本身的理论问题,近年一直受到社会史研究者的重视,主要是围绕社会史是专史还是研究视角分作两种意见。孟彦弘《社会史研究刍议》(《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2期)主张社会史是专史,并且对其研究对象与范围及其与相关社会科学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但这一观点遭到了赵世瑜的反对,他在《社会史: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对话》(《社会学研究》,1998年5期)中强调了社会史是一个综合的整体史观,并且用具体的事例对社会史与社会科学的关系进行了说明。由于对这一问题的着眼点不同,在争论中恐怕也不易形成共识,但一方面这一争论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具体研究的进行,但也不可否认,这一问题对社会史研究的选题、视角等方面会有裨益。
  更具意义的理论论争是围绕农民及中国基层社会结构展开的讨论。对以往的中国基层社会认识提出质疑的主要是秦晖。继与苏力合著的《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力辟所谓“租佃关系决定论”后,他又发表了《“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上)》(《社会学研究》,1998年5期),否定了“乡土和谐论”,即认为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结构是村落、宗族等 “小共同体” 的自治与和谐的观点——持此观点的学者虽对中国传统社会十分感兴趣,但他们大都对中国历史的具体情形知之不多,故其“理论”虽似严密,但却缺乏史实根据——认为自秦到清,除魏晋一个时期外,都是以國家为主的“大共同体本位”。秦晖以史实为依据,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辩驳,可谓有理有据。此文因属纵论,自难一一落实,且其将此理论归于法家传统也不无可议,但这一讨论无疑会加深我们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识和理解,至少为我们认识和理解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提供一些启示,所以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非常值得我们注意。
  十分巧合的是,南开大学历史系组织了“中国历史上的农民”的学术讲座,其讲稿由冯尔康、常建华编成《中国历史上的农民》出版(台北,馨园文教基金会,1998)。冯尔康在《中国古代农民的构成及其变化》中提出了“多层级的土地所有制”以反映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指出农民包括自耕农、半自耕农、平民佃农、佃仆、国农佃户、农业佣工、农业奴隶、富裕农民、平民地主九种;从生产劳动角度讲,主要成分是属于平民身份的自耕农(含半自耕农)和平民佃农,其次是依附农(佃仆、佣工)。从影响社会变化的视角看,自耕农、平民地主和佃农最重要,并进而指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國家与农民的矛盾、地主与佃农的矛盾——纠正了过于注重后者而忽视前者的偏向。刘泽华《专制权力支配下的小农》进一步指出导致小农兴衰的主要是政治因素而不是经济因素,认为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國家对经济规律的愚昧干预,使广农民失去了简单再生产的条件,所以社会危机四伏,最后不得不走向崩溃,引起朝代更替。”在此综论性的二文之后,朱凤翰、蔡美彪、郭松义三位先生分别对先秦、宋元、18·19世纪的农民进行了断代性的描述和分析,揭示了三个不同时期的农民的情况。最后,陈振江《近代华北社会变迁与农民群体意识》、魏宏运《华北农民之源流及其在30年代的群体活动》二文,对华北地区的农民进行了类似于个案与专题的讲述。这一讲座,虽然其中有些断代尚有缺失,但大体上反映了中国古代农民的状况,丰富了我们对农民的认识,同时也纠正了过去一些公式化、概念化的认识。十分遗憾的是该书错误比比皆是,几至不能容忍,读时不能不予以特别注意。
  当然,对农民的认识离不开对地主的认识。对地主经济的讨论,如方行《略论中国地主制经济》(《中国史研究》,1998年3期)、李根蟠《关于地主制经济发展机制和历史作用的考察》(《中国史研究》,1998年3期),虽属经济史范畴,且主要仍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着眼,但值得我们注意。

no.4 社会史史料的整理及工具书的编篡受到重视
史料的刊布整理、工具书的编纂以及研究回顾与述评等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这样的工作做得越多、越好,研究工作就会越便利。但近来颇不为人重视,甚至将其视作末流,似乎可有可无。对此,本年刊发了一系列相关综述和目录,如冯佐哲的《中国贱民研究论著目录索引》、侯旭东《造像记与北朝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陈爽的《近年有关家族问题的社会史研究》(以上三文均赶刊于《社会史研究通讯》第二期,陈爽文删节后又刊于《光明日报》1998年10月16日史林版)。张经《80年代以来的先秦妇女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1998年1期)从“女神”崇拜、母系氏族和母权制、妇女社会地位及社会活动、妇女的婚嫁、先秦文献典籍中所反映的妇女问题的研究及个案研究等几个方面概述了80年代以来的先秦妇女史的研究状况。
  宗族一直是学界重视的问题,同时也是成果较多且水平较高的一个专题。对这一专题的研究,其主要依据的史料之一就是家谱,但家谱分藏各地,检寻极为不便,对这一史料的整体情况更不易掌握,这无疑会对研究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國家档案局二处·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图书馆共同编写的《中國家谱联合目录》(中华书局,1997)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矛盾。此书以1949年以前的现存家谱为限,包括未刊、抄本、单行本、丛书文集所载的大陆四百余家收藏单位及个人所藏,共14719条。这是继同山西社科院家谱资料研究中心的《中國家谱目录》(共收2565条,山西人民,1992)之后,中国大陆地区出版的第二种,同时也是收录最多的家谱目录。
  江苏州地区保存了许多关于社会史方面的原始材料,继《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三联,1959)、《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1981)之后,在王国平、唐力行的主持下,苏州大学又编辑了《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共收碑刻共500余件,分社会角色与社会群体(包括妇女·儿童、农民、商贾、熟师·郎中、粮长·富户、士宦·乡绅、将官、其它,另有邹氏、赵氏二家族及长吴北京会馆)、社会会生活与社会合作(包括宗族生活与互济、行会生活与互济、公共生活与公益事业、其它)、社会信仰与社会心态(包括道教、佛教、回教、基督教、民间神祗、先贤祠祀、祖先崇拜、行业神灵、劝世劝善、其它)、社会问题与社会管理(包括社会问题、赋役管理、商业管理、宗族管理、寺观管理、环境·市政管理、其它)等四大方面32个子目,虽其中分类有不尽妥当处,但还是为我们使用提供了不少方便,倘若能在书后附一索引,并能进一步出版拓片就更好了。
宁可·郝春文《敦煌社邑文书辑校》(江苏古籍,1997)对已经公布的敦煌遗书中的有关民间结社的文书分社条、社司转帜、社历、社文、社状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整理,并尽可能将文书考订了年代,这无疑大大提高了史料的价值,为我们研究敦煌的民间组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此外还有以论文形式公布的较小规模的史料整理或目录介绍,如谢生保的《敦煌壁画中的民俗资料概述》(《敦煌研究》,1998年3期)、《光绪初年哥老会史料选辑》(《历史档案》,1998年3期)等。

no.5 社会史研究的学术活动频繁
本年8月,由中国社会史学会组织、由苏州大学承办的以“家庭·社区·大众心态变迁”为主题的国际学术讨论会在苏州举行,这也是社会史学会的第七届年会。我所作为发起单位之一,积极参与了此次年会的筹备,并有七人参加了会议的讨论,取得了很了效果。此次会议提交论文近百篇,其讨论热点仍在人口·婚姻·家庭·宗族等方面,同时社会大众心态也逐渐脱离了以往泛泛而论而开始以具体的史料为根据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其次,社会史作为专史,由于其涉及面广且需十分具体而深入,故大多研究仍需以断代为基础;年会的召开,为各断代的同行进行纵向的交流提供了便利。同时区域社会史的研究,使我们对地域性的认识得以深化,避免了泛泛将史料视作全国情况而导致的对历史理解的误区。
11月,以“人口行为与人口环境”和“婚姻与家庭”为主题的国际学术讨论会在北京举行,收到论文共十多篇。此次会议规模虽小,但论文质量较高,讨论十分深入,或者揭示了我们过去不甚了了的一些现象,如节育及其措施问题(李伯重《绝育、避孕与堕胎:清代前期江南节育方法的运用》,李中清·王丰·康文林《出生率与溺婴》);或者进一步证实了过去未经史料严密论证的问题,如婚龄(郭松义《清代男女的初婚年龄》)。在研究中能根据新史料(如很少为人利用过的档案及社会调查)将问题细化,以期于能解决问题(如李中清·康文林·定宜庄《盛京内务府粮庄、棉庄丁及鱼丁、蜜丁的婚姻与家庭》、梁洪生《从“同姓不婚”到同宗通婚的嬗变——江西近50年乡村同宗相婚的考察》、那日碧戈·王俊敏《呼和浩特市区民族通婚研究》)。同时,学者们在对专题史进行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也在努力突破了专题史的局限,以便把专题史置于整个历史中来进行考察和分析,如在对人口的研究中突破了单纯的对人口数量及其变化的考察而重视“人口行为”,在对人口行为的考察中,又特别重视“人口环境”,这种突破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从学术会议的举办上,也提供了可供借鉴之处,即小型的学术研究讨会,并在事前收集论文,更可以保证学术讨论的深入。这可能是目前流行的大型学术研究讨会所难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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