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骂死人事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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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诸葛亮骂死王朗
  这是大家熟知的故事,王朗乃汉末重臣,曹魏建立后任司徒。两军对阵,王朗劝诸葛亮投降:

      孔明在车上大笑曰:“吾以为汉朝大老元臣,必有高论,岂期出此鄙言!吾有
一言,诸军静听:……吾素知汝所行:世居东海之滨,初举孝廉入仕。理合匡君
辅国,安汉兴刘;何期反助逆贼,同谋篡位!罪恶深重,天地不容!天下之人,愿
食汝肉!今幸天意不绝炎汉,昭烈皇帝继统西川。吾今奉嗣君之旨,兴师讨贼。汝
既为谄谀之臣,只可潜身缩首,苟图衣食;安敢在行伍之前,妄称天数耶!皓首匹
夫!苍髯老贼!汝即日将归于九泉之下,何面目见二十四帝乎!老贼速退!可叫反
臣与吾共决胜负!”
      王朗听罢,气满胸膛,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后人有诗赞孔明曰:
      兵马出西秦,雄才敌万人。轻摇三寸舌,骂死老奸臣。

no.2 白居易一首绝句骂死绝世美眉
  美眉姓关,名盼盼,命苦,家里本来也是小康水平,从小学习诗文,是远近闻名的才女。除了漂亮有才之外,还是个非常专业的歌唱家和舞蹈家。后来家里遭遇变故,穷困潦倒。无奈之下,她被迫嫁给了老到足以当她爹的徐州守帅张愔。当时这位老头已经妻妾成群,但仍对关盼盼情有独钟,给了她许多关爱。

     有一次,白居易到徐州,张接待,盼盼的歌舞受到白击节称赏。有诗赞曰“醉娇胜不得,风袅牡丹花”。

    好景不长啊,两年之后,张愔就病逝徐州。年轻貌美的关盼盼却无法忘记夫妻的情谊,矢志为张愔守节。张府易主后,她只身移居到徐州城郊云龙山麓的燕子楼,只有一位年迈的仆人相从,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

    后来,张愔的老部下司勋员外郎张仲素前往拜访白居易,并带来关盼盼的诗。谈起关盼盼,不胜感叹。白作诗数首,其中一首七绝道:

    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
  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言下之意是说你丈夫为你不惜千金,对你情深义重,把你培养成了歌舞名家之后,心力用尽而死,你却不随他而去!

     那关盼盼何等聪明,一看此诗,如睛天霹雳,泪如雨下。对张仲素道:“自从张公离世,妾也想一死随之,又恐人议论我夫重色,竟让爱妾殉身,岂不玷污了我夫清名,因而才偷生至今!”遂绝食而亡,一代佳人,香消玉殒!

no.3 明朝亡于口水仗
  敢于骂皇上,直接骂,毫不留情地骂,在中国历史上恐怕只有明朝有这种事。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上《酒色财气四箴疏》,几乎就是对万历指着鼻子破口大骂,把万历描绘成一个好色、贪婪、残暴、昏庸、无能、懒惰,……总而言之是个一无是处的皇帝。简直就是人身攻击、诽谤侵犯名誉。但万历最后给他的处分不过是革职为民,如果是清朝,肯定血流成河了。在这以后,给万历上书进行无端漫骂的文官更是络绎不绝,对这种群狼式的围攻,暴风雨式的批判漫骂,万历没有脾气,只能装聋子不理睬,雒于仁还有一个革职的处分,后来者,则干脆什么处分都没有。万历皇帝选择了沉默,选择了躲避,选择了“六不做”,就是“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任由他们去骂吧!

    而在大臣之间,互骂的情况更是常态。

    明亡于万历的说法由来已久。大家之所以有此观点,缘于万历皇帝30年怠政。万历为何突然要“六不做”呢?很明显,万历的心已经被骂冷了,人未死,心已死!破罐破摔吧,反正无论怎么做都是被骂。(本节内容多来自荷青《被骂死的明朝》一文)

    连國家都被骂亡了,死的人就数不清了。

no.4 文革中骂死多少人?
  有研究认为文革中有超过200万人非正常死亡,这其中,有很多是被打骂、被污辱而自杀或病死的。其中包括國家主席刘少奇、作家老舍这样的政界、文化界巨人,还有数不清的普通干部、知识分子和群众。

     这些故事太沉重了。

no.5 骂死疑似第三者判二年

 被告人鲍某因自己丈夫经常很晚才下班回家,便怀疑其丈夫与他办公室的同事张
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总想找机会抓住他们的把柄。

1998年10月8日,鲍某借故到其丈夫的办公室,发现只有她丈夫和张某二人在室内说笑,便醋意顿生,揪住张某并拖出室外,指着其鼻子骂她是“臭妖精”、“不要脸”等,引起单位及过路人的围观。后来,鲍某又先后五次到丈夫单位去骂张某。1999年3月10日,鲍某在街上碰见张某,并将其拦住,破口大骂张某“骚狐狸、不要脸、勾引人家丈夫,该死,我骂了你这么长时间,你为什么不去死”等侮辱性话语。张某回到家中服毒自杀身亡。此案由
被害人张某的父亲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鲍某的行为构
成侮辱罪,遂判处鲍某有期徒刑二年。

no.6 骂死邻居赔偿1.1万
  2002年,福州市。邻里间为一点小事发生对骂时,其中的一名妇女竟当即倒地身亡。这起首例骂死人奇案在连江法院一审审结,被告被判赔偿原告人民币1.1万多元。

  原告林某与被告吴某是邻居。2001年10月9日上午,林某等人在吴家门口占道拉直钢筋,吴家认为其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经交涉无果,双方发生口角。林某的妻子王某当时也在场,虽然她知道自己患有心脏病,但仍参与纠纷。吴某情绪激动,喊出了“不得好死”之类的侮辱性语言攻击对方。骂声中,王某突然间晕倒在地并当即死亡。

  事发后,林某一家将吴某告上法庭。连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用不当言辞攻击原告林某及其妻王某,致王诱发心脏病死亡。吴的行为与导致王意外死亡的结果间有一定因果关系。王某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依然参与双方纠纷导致诱发心脏病死亡,原告和王某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吴某用不当言辞攻击不特定的原告及其家人,对王诱发心脏病死亡也有一定的责任,应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20%责任。

no.7 骂死老人判三年
  2006年11月8日上午,青岛。在超市购完物后,毕秀和陈晓母女、韩某和丁桂夫妇,先后登上了超市的免费购物车。她们没想到的是,这原本很平常的一次购物之旅,竟然会让他们的命运,发生了可怕的改变。

  当车行进到某临时车站时,毕秀与韩某在车上发生了口角,下车后,双方的争吵一直不断升级,最后,韩某突然倒地不省人事。虽然身为护士的陈晓及时进行了急救,60岁的韩某最终还是猝死街头。经法医鉴定,死者系情绪激动、过度活动因素,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突然发作死亡。  

事发后,毕秀和陈晓母女被市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6年12月16日,又被市北区检察院予以逮捕,2007年2月16日被取保候审

2007年9月13日,判决被告人陈晓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毕秀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桩曾经轰动一时的母女骂死人案件总算告一段落。

no.8 骂死村民赔2.2万
  由于被认为将村民杨先生“骂死”,王先生被告上法庭。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当地卫生院确诊,杨先生死亡原因为“心脏猝死”。

    去年12月,杨先生的家属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王先生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7.8万余元。王先生辩称,自己没骂杨,双方也没吵架,杨的死亡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同意赔偿。

    但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其中王先生的妻子承认,事发时王对杨进行了辱骂。

   一审判决后,王先生不服,提出上诉。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因生活琐事与杨先生产生矛盾后,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动辄对杨进行辱骂,并造成杨在其辱骂过程中死亡,对这一严重后果,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杨家属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据此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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