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供应链金融简介)

80酷酷网    80kuku.com

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供应链金融简介)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方、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

从上述定义来看,需明确以下几点:

1、所谓供应链,就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针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就是基于供应链的各个主体之间的生意关系和业务开展,来给他们融资,并非根据客户本身的实力和资质来给他们融资。也就是说,如果这些生意和业务是真实、顺畅的,那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就都是顺畅、合理、真实的,银行就可以介入。一个中小企业不一定是一个特别好的企业,但他会有一些特别好的生意。供应链金融就是针对他比较好的生意的部分来做融资和授信,通过全流程控制手段,达到风险隔离。

2、自偿性是指融资还款来源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真实贸易的现金流。自偿性贸易融资系列融资产品主要支持企业基于产品销售而进行的生产或购销经营活动。企业所借的款项,主要以产品的销售收入予以直接偿还,是流动资产变现所产生的特定现金流,而不是完全依赖授信到期阶段企业的综合现金流,具有典型的自偿性。

自偿性贸易融资区别于传统流动资金授信的特点如下:

(1)还款的自偿性。通过操作模式的设计,将受信企业的销售收入自动导回授信银行的特定账户中,进而归还贷款或作为归还授信的保证。

(2)操作的封闭性。实施从出账到资金收回的全程控制,其间包括对资金流和物流的同时控制。例如,动产抵/质押授信业务,银行代客户支付采购款给上游供货商,并将采购项下的货物直接抵/质押给银行。客户以分次追加保证金的方式,分次赎回货物销售。

(3)以贷后操作作为风险控制的核心。相对降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评价权重,在准入机制方面,强调操作模式的自偿性和封闭性评估。

(4)授信用途的特定化。额度项下的每次出账都对应明确的贸易背景,做到金额、时间、交易对手等信息的匹配。

3、封闭的授信支持是供应链金融的重/难点之一。供应链金融主要面向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低是客观事实。供应链融资凭借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手段以及面向授信自偿性的结构化操作模式设计,隔离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却带来了大量的贷后操作环节。这在实质上造成了银行风险从“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的位移。因此,操作制度的严密性和执行力,直接关系到信用风险是否能被有效屏蔽。

供应链金融简介(含融资产品对比表)

(二)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在这个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从而给这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而上下游配套企业恰恰大多是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融资,结果最后造成资金链十分紧张,整个供应链出现失衡。“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这样不仅可以激活整个供应链系统的运转,而且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还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的商机。

二、供应链金融的产品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一个涵盖融资、结算和理财管理等服务的产品组合。在实际工作中,融资类产品往往是供应链金融的切入口,并因此派生出其他的负债和中间业务类产品。因此,本报告主要研究供应链融资产品。

如上图所示,核心企业在供应链系统中的购销活动会产生基于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三大类融资需求。

产品类别

定义

适用客户

特点

风险点



存货类产品

静态抵质押授信

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抵质押的授信业务。银行委托物流公司对抵质押商品实行监管。

抵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客户必须打款赎货。

贸易型客户,除了存货外没有其他合适的抵质押物,购销模式为“批量进货、分次销售”。

对银行而言,保证金派生效应最为明显。

抵质押商品的市场容量和流行性、产权是否清晰、价格波动情况、手续是否完备。

动态抵质押授信

银行对抵质押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在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可以以货易货。

生产型客户,库存稳定、抵质押物价值核定容易、存货进出频繁。

对银行而言,操作成本较小。

对客户而言,盘活存货作用明显。

货物价值必须易于核定,以货易货过程中防止滞销货物换入,根据价格波动,随时调整最低库存线。



标准仓单质押授信

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授信业务。

通过期货交易市场进行采购或销售、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的客户。

对客户而言,手续简便、成本较低。

对银行而言,成本和风险较低,且有利于违约情况下银行对质押物的处置。

防止投机炒作;关注不同期货交易所对质押流程的要求;预计有效的跌价补偿机制;预先了解质押解除的过程。



普通仓单质押授信

客户提供由仓库或其他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非期货交割用仓单作为质押物,并对仓单作出质背书获取银行融资。



仓单必须具有流动性和独立价值,第三方仓库和物流公司需具备较高资质。



预付类产品

先票/款后货授信

在客户(买方)缴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带出全额货款供客户向卖方采购。

卖方(核心企业)按约定发货,货物到达后设定抵质押作为银行授信的担保。

热销商品销售商。

对客户而言,可以获得价格优惠并锁定价格风险,节省货物监管费用,环节流动资金压力;对核心企业而言,可以环节流动资金压力,并锁定未来销售;对银行而言,卖方发货不足的退款责任解决了抵质押物的变现问题,利用该产品可以直接开发核心企业自身资源。

对卖方的发货、退货、履约等能力进行考察;在途风险的防范和损失责任的认定;到货后的交接入库环节。

担保提货授信(保兑仓)

卖方(核心企业)出具全额提单作为银行授信的抵质押物。客户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买方发货。卖方就发货不足部分的价值向银行承担退款责任。

客户为取得折扣一次性付款,厂家无法一次性发货;淡季客户打款支持厂家生产,旺季分次提货;客户和厂家都在异地,不便于银行采取先票/款后货授信。

核心企业的资信和实力的评估;防止核心企业过度占用客户的预付款,并挪作他用;银行与核心企业之间操作的有效对接。




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

银行根据进口商(客户)的申请,在进口商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为进口商开出信用证,并通过信用证项下单据所代表的货权来控制还款来源。

进口大宗商品的企业,购销渠道稳定的专业进口外贸公司,需扩大财务杠杆效应、降低担保抵押成本的进口企业。

对客户而言,可用少量保证金扩大单次采购规模;对银行而言,由于控制了货权,风险为明显放大,且扩大了客户业务范围。

不同类型的单证对货权控制的有效性;叙做押汇时,关注到货到入仓监管之间衔接环节的货权控制;客户弃货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国内信用证

国内企业间交易,银行按买方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货款的付款承诺。

与陌生交易者合作的客户。

对客户而言,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对银行而言,能获得信用证相关的中间收入,且对货权的控制更有效。

货权单据选择的法律有效性;跨行操作不同银行间国内信用证管理办法的差异;交易双方明确争端解决的参考制度和方法。



应收账款融资

国内明保理

暗保理为银行受让卖方(客户)的应收账款,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融资、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若银行为通知买方并由买方确认则为明保理。(国内环境下)

有应收账款融资需求或优化报表需求的卖方,同时,买方的商业信用和付款实力应符合银行的相关要求。

对银行而言,将资产业务与客户购销活动连接,并创造了向客户下游延伸业务的渠道,并可取得保理费等中间收入。

买卖双方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和可实现性,应收账款转让手续的合法性、有效性,回款账户的锁定。


国内暗保理

寻求其他认定方式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债权,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不可转让的特别约定。






国内保理池融资

客户将一个或多个不同买方、不同期限和金额的应收账款全部一次性转让给银行,银行根据累积的应收账款余额给予融资。

交易记录良好且应收账款余额相对稳定的中小企业。

对银行而言,简化了手续和操作流程,并获得了最大化的结算存款沉淀。

建立高效的应收账款管理系统,设置保理池的结构化比例限制,规范应收账款入池的有效单据要求。



票据池授信

客户将收到的所有或部分票据做成质押或转让背书后,纳入银行授信的资产支持池,银行以票据池余额为限向客户授信。

票据流转量大、对财务成本控制严格的生产和流通型企业;对财务费用、经营绩效评价敏感并追求报表优化的大型企业。

解决了客户票据收付过程中,期限和金额不匹配的问题;银行则通过票据代保管业务,吸引票据到期后衍生的存款沉淀。

票据真实性的查验;严格的金额与期限控制、台账管理;对商业承兑汇票应慎重接受。



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

银行受让国际贸易中的出口商(客户)向国外进口商销售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以其回款为风险保障措施,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有优良的出口收汇记录,保持稳定的应收账款规模,且出口融资需求旺盛。

对银行而言,将资产业务与客户购销活动连接,并创造了向客户下游延伸业务的渠道。

对应收账款池应实行上限管理、交易对手分散化原则;对进、出口商的支付习惯、结算记录及客户配合银行操作的意愿进行了解。



出口信用险项下授信

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客户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银行为其提供短期资金融通。

出口到高风险地区或向陌生进口商出口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的、尤其是赊销结算的客户。

填补了客户现金短流层;银行规避了进口商的信用风险、收汇风险和贷款损失风险。

注意保险免赔条款可能对银行产生的影响;赔款转让协议中,应约定保险公司对保单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赔款直接支付授信给银行。



供应链金融简介(含融资产品对比表)

三、供应链金融涉及的监管法律和文件

涉及的法律包括《商业银行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第88号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建立防范和制裁逃废债务制度的通知》等。

八部委2016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条件》中,特别提出要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三、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

(九)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建设,改进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特许经营权项下收益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租赁、保证金质押、存货和仓单质押等登记服务。推动更多供应链加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建立应收账款交易机制,解决大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资金问题。推动大企业和政府采购主体积极确认应收账款,帮助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

(十)探索推进产融对接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探索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支持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为产业链上下游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积极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有效防范风险,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健康发展。”

分享到
  • 微信分享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QQ空间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