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乘客阻止司机聊天被扔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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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11月21日报道 公交车上见司机不停地与乘客聊天,已经82岁的乘客王江生觉得司机这么做有碍安全,于是上前制止。但是,他的好意非但驾驶员置之不理,还换来那两名与司机聊天的乘客拳打脚踢。其间,老人不愿意下车,那两个人竟然抬着老人把他扔下了车。因为找不到那两个年轻人,他把巴士公司告上了法院。

老人做好事却被打

老人王江生出生于1927年,今年1月1日下午,他乘坐某巴士公司的公交车去汤山。当车行驶至汤山大转盘的时候,老人发现有两个年轻乘客坐在驾驶室内与司机谈话。王老汉是个非常热心的人,他觉得司机这么做会造成安全隐患,于是当即走过去要求司机不要和两个年轻人聊天。

令老人没料到的是,司机只是看了老人一眼后,又和年轻人谈笑风生了,王老汉气不过,说要投诉。“那你投诉去啊!”司机丝毫不搭理老人。而随后,那两名年轻人马上站了出来,也顾不得老人年岁已大,一把将老人推倒并踹了几脚。而车子到了汤山苏果超市之后,由于老人坚持不肯下车要去投诉,他又被那两个年轻乘客抬下了车扔在地上。

行人看不过去报了警

“那个公交车司机既没有制止也没有报警就把车子给开走了!”王老汉说,此时的老人躺在路边,一些行人看不过去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马上把王老汉送到医院治疗。老人被诊断为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用去医疗费近1500元。

事发后,王老汉多次找到巴士公司要求赔偿,但是均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今年6月份,老人把巴士公司告上法院。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查明,王老汉所述事实确实存在。但是法院另查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认识导致老人受伤的那两名年轻乘客,现在也无法确定其身份。

法庭上,被告巴士公司辩称,原告王老汉受伤是因与车上乘客发生矛盾造成的,其工作人员并没有致伤原告,故其不应负责任,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巴士公司有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老汉乘坐被告巴士公司营运的客车,巴士公司即负有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王老汉因制止客车司机的违章行为,遭同车两名不明身份的年轻人殴打,客车司机及乘务人员既未制止也未采取报警等相应措施,以至于王老汉被打伤,两名侵权年轻人逃逸,对王老汉伤后损失,巴士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由于巴士公司存在明显过错,故王老汉要求巴士公司赔偿医疗费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巴士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行为人追偿。因王老汉主张的营养费、交通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故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江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巴士公司赔偿王老汉医药费近15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李梦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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