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低职介所拒绝人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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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一企业来到该市某职介所联系短期用工服务,希望与职介所以人才租赁的方式签定一个月的短期用工协议,但遭拒绝。职介所解释,根据行规,人才租赁期最短也要6个月。记者在采访时发现,类似这样由于规定最短租赁期的原因而被迫放弃了人才租赁服务的企业并不少见。

    短期用工企业自行解决

    昨日下午,深圳市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向记者讲述自己碰到的难题:为满足“五一”期间业务需要,该旅行社想到职介所以人才租赁的方式签定一个月的短期用人合同,但遭到职介所方面的拒绝。该负责人表示,旅行社经常要招一些短期用工的人员,由于职介所不能提供此类服务,几乎都要由旅行社自行租赁招工摊位解决。深圳市一职业介绍所的有关负责人说,职介所碰到过不少企业需要短期用工的服务,但一般少于半年的用工服务,职介所是不予考虑的。

    利润低职介所不愿做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深圳市有7家职业介绍所开展了人才租赁服务,但对人才租赁的最短期限都有规定,一般为半年。深圳市一家大型职介所的负责人说,作出最短期限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职介所自身的运营成本,如果用人单位用工的时间太短,对于职介所来说,往往成本太高,开展业务的利润较低,因此一般职介所是不愿做的。

    对此,一位厂家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人才租赁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满足一些企业短期用人的需要,但目前人才租赁的最短期限太长,限制了企业的自由度,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

    短期内不开展此类服务

    深圳市劳动局职业介绍中心副主任刘静姝认为,人才租赁和企业短期用工的矛盾短期内很难解决。若要给市场提供及时的短期人才租赁,对职业中介机构的人才储备要求就会非常高,而且要在市场需求比较集中、信息比较畅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开展。

    目前深圳短期人才租赁市场的现状是企业的短期需要多而琐碎,市场太散,形不成规模,职业中介机构很难做起来。

    另一方面,由于这类需求时间过短,租赁期满后人才由谁“养”也是个问题,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职业介绍机构短期内肯定不会开展这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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