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税改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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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需自行申报纳税后,北京市地税局昨天出台了更为详细的规则,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包括月收入1600元以下的纳税人都将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一场以自行申报为起始的中国税制改革正在悄然启动。
 
  然而,申报方式在改变之初,就面临着诸多环节的缺憾和争议。税改伊始,就显得迷雾重重。

  自行报税难题

  相应惩罚机制缺失

  “执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目的是,要在税务总局的税务系统里建立、完善一个个人税务信息仓库。通过对税务系统的扩充,客观真实地反映目前在职人员的固定收入水平,并以此为参考,建立完善的个人所得税机制。”昨天,北京市安明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罗女士告诉记者,但从目前个税自行申报的执行情况来看,个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前大多会与公司会计处咨询。“如果个人收入在公司的账面上没有超过12万元,一般就不用进行纳税申报”。

  罗女士认为,虽然个人纳税是理所应当的,但大部分没有将纳税完全履行的个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这就影响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同时也打击了纳税申报的执行力。

    报税渠道尚不健全

  一位长期负责财会工作的石小姐则认为,执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需要从理清申报渠道、提高申报兴趣和加快纳税改革三点做起。

  “目前,社会上存在许多设置为公司申报纳税单的财务公司,但代理个人纳税申请的财务公司并不多见。”石小姐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批负责个人纳税申报代理权的税务师事务所,从而为个人纳税申请提供方便。

  主动报税缺乏激励

  另外,个人缴纳所得税体制没有和金融机构、保险、股票等相关体系联系起来,导致了多数人在纳税意识上主动性不高。缴付个人所得税后的完税凭证,应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税务局联网。“比如连续几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比例比较高的纳税人,在日后执行银行贷款和证券买卖的时候,都可以以完税凭证作为一种信用依据。”

  其次,按照西方国家比较成熟的税务体系,将职工在职期间所缴纳的税金与社会福利按比例联系起来,那么在退休之后可以享受到福利费。而目前,我国职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后期的保障(退休之后)没有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自行申报在执行起来确实会有很大的困难,比如申报的方式、申报完成之后核查的办法等,我建议相关税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执行细则,以方便申报个税。”

  税目细则升级待详解

  “3年前,深圳、上海已经执行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具体的税目在国家税务总局早就有。”石小姐介绍,在个人所得税缴纳当中,具体的税目里既有公司代缴的,也有银行代缴的。“但是,对于房屋买卖、财产租赁和个体工商户等税目,一直不好控制。”

  石小姐认为,目前的11个税目不够细,其中尤为突出的是,部分税目的征收税率不合理。“比如个人工资税目,我国实行的是9级超额累进,每1级都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税金,每1级按照5%的幅度递增。打个比方,工资收入1500元-2000元算一级,税率15%;2001元-2500元算下一级,税率17%。如果个人工资收入在2001元,即使比2000元的一级只多了1元钱,也需按照17%的税率缴纳税金,这样会比按照15%的税率多缴几百元。”

  对此,刘桓也表示:“目前所征收的税目不是很细,这可能会直接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相对国外的税目来说,我国在过去征税方式太简单,所以我们还应该依靠法规的形式去明确税目。”

  其次,我国的财产转让所得中,如大宗机械或者汽车等财产,在转让手续中只刨除财产的处置费用、运输费用等,但折旧费和维修费用都按照财产购买时的价格计算,这样受让人在接受大宗财产时,无形中也需对财产的原始价格进行分摊。

    记者调查

  个税自行申报仍在观望
 
  根据北京市地税局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北京有500万纳税人进行了明细申报,其中达到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人数在20万至30万人之间。

  刘桓介绍说,早在2002年,北京市税务机关就开始了面向个税全员全额征收的试点实验,当时监控重点仅限高收入群体。2004年,北京又进行了“个税明细申报”的尝试,单位申报个税时,必须把每个人的纳税状况都进行申报。

  “我还真没有统计过自己一年的收入到底有多少!虽然我年薪过10万元,平时还炒股票,但我没有一个总的概念。”北京某证券公司的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大多数符合“12万元”标准的纳税人对于个税自行申报都持观望的态度,他们均表示自己对于过去一年的收入状况没有具体的统计,所以不会选择去自行申报个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实际征管中掌握了一些高收入者的收入信息,到时候税务部门会通知符合标准的人去申报。如果超过税法规定的申报期也就是这3个月之内,将要处以2000元钱以内的罚款。

记者调查

  个税自行申报仍在观望
 
  根据北京市地税局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北京有500万纳税人进行了明细申报,其中达到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人数在20万至30万人之间。

  刘桓介绍说,早在2002年,北京市税务机关就开始了面向个税全员全额征收的试点实验,当时监控重点仅限高收入群体。2004年,北京又进行了“个税明细申报”的尝试,单位申报个税时,必须把每个人的纳税状况都进行申报。

  “我还真没有统计过自己一年的收入到底有多少!虽然我年薪过10万元,平时还炒股票,但我没有一个总的概念。”北京某证券公司的刘先生向记者表示。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大多数符合“12万元”标准的纳税人对于个税自行申报都持观望的态度,他们均表示自己对于过去一年的收入状况没有具体的统计,所以不会选择去自行申报个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刘丽坚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实际征管中掌握了一些高收入者的收入信息,到时候税务部门会通知符合标准的人去申报。如果超过税法规定的申报期也就是这3个月之内,将要处以2000元钱以内的罚款。

  “但是,目前我国的税务系统对于个税的检测还没有像国外那样完善,漏网之鱼肯定不在少数。”相关专家表示担忧。

  “但是,目前我国的税务系统对于个税的检测还没有像国外那样完善,漏网之鱼肯定不在少数。”相关专家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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