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TML Strict 下的嵌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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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一份在 HTML 4 Strict 和 1.0 Strict 下必须遵守的标签嵌套规则,比如你不能在 <a> 里面再嵌入一个 <a> 这样的约定。

说明:


  •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文中的标签使用了大写(根据 的规则,元素名必须小写,比如 <html> 而不应是 <HTML>)
  • 小写的单词表明一组或一系列 HTML 标签
  • 每一项条目(标签)后都跟随一组标签列表,如果没有这个列表,那么表明该条目(标签)内部不允许包含任何标签。这意味着该条目内部只能包含纯文本内容(#PCDATA,见下文)。如果注明 (empty),这意味着该条目内部不允许包含任何形式的内容。对于 flow,inline,block,OBJECT 和 BODY,其内部允许包含的内容在文中会单独给出。
  • #PCDATA 的意思是“parsed character data”,即纯文本内容(不包括任何 HTML 标签,但是转义内容可以存在,比如 ä 和 ä)
  • CDATA 的意思是“character data”,这意味着不包括转义内容的纯文本内容,详细内容可以参考CDATA Confusion
  • excluding ... 意即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的包含所列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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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上内容基于 [HTML 4.01 Specification] 的 。 翻译自 [rul=http://www.cs.tut.fi/~jkorpela/html/strict.html]Allowed nesting of elements in HTML 4 Strict (and 1.0 Strict)[/url]

注2. 对于 1.0,基本上一致,不同点如下:

对于 <script> 和 <style> 的内容,在 HTML 4 里是 CDATA 而在 里是 #PCDATA
在 中,<table> 标签后可以紧跟一个 <tr>,而在 HTML 4.01 里,不允许这样,不过 <tbody> 标签又是可以省略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代码中的 <table> 后紧跟 <tr>,对于 HTML 4.01,会隐性的生成一个 <tbody> 标签,而在 里面就没有。这会影响到样式表使用 tbody 作为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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