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05年九大窝心人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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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玲:波浪起伏

  关键词:整容

  窝心指数:★★★★

  林志玲拍广告时从马上一跤跌落,让这位如日中天的广告女皇事业停滞了半年,所喜的是在11月份她终于宣布健康复出,并多次以低胸装出镜。

  2005年爆出的整容新闻还有,某中年妇女缩阴术失败导致老公蒸发,某国元首夫人整容失败导致生命结束。中国人对整容安全系数的恐慌在今年体现得淋漓尽致。

 

  李咏:一哥不爽

  关键词:梦想中国

  窝心指数:★★★

  一哥李咏今年不太痛快,“梦想中国”遇上了“超级女生”,号称走平民娱乐路线的李咏遇上了真正的全民娱乐,短信投票和影响力差了一大截。

  从《幸运52》到《非常6+1》以及《梦想中国》,一路走顺的李咏在巅峰上遇到挑战,自称“我就是央视的娱乐底线”的他,惟有苦苦探索如何突破由央视和自己共同搭建的高度。

  令李咏不爽的除了短信数量,还有另外一个虚拟数字。2005年6月8日由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年度《最具价值主持人》榜单上,咏哥还以4.2亿的身价傲笑群雄,等到了10月份,另一家公司就宣称这个数字已经大幅缩水了。虽然咏哥从来没指望将这4亿兑现,可这凭空一刀,又怎能令咏哥开心呢。

  李毅中:大伤肝火

  关键词:安全事故

  窝心指数:★★★★

  “李毅中又发怒了”,媒体在报道中特别强调这个“又”字。在2005年,李毅中放下狠话无数,遗憾的是,我们都知道,中国的煤炭利益链错综复杂,不是一年就能扯清的。“所有官员必须在10月底以前退出煤矿股份”,11月到了,全国只退出4个亿而已,估计就是几个煤矿小山头。

  2005年怒发冲冠的部长多了去了,安监总局、环保总局、卫生部、教育部……靠一个部长发一次飙或者掀起一次整改高潮,所能解决的问题越来越符合边际递减效应。在此背景下,各位部长们正力图从内部找到一个突破口,打破这个僵局,无论“绿色能源”还是“官煤勾结”,都是这种努力之一种。整改尚未成功,李局长说了,明年仍须努力。

  杜宝良:小司机推动大制度

  关键词:105次违章

  窝心指数:★★★★

  初冬的阳光洒在车外,杜宝良抓紧利用下午这段空闲时间,蜷在车里打个盹。他经营这个菜摊,每天半夜起来进货,天刚亮就开张做生意,晚上8点才收摊,一年到头都是这般匆忙。

  现在,到北京西城区真武庙头条,随便找个保安或居民,他都能给你指出杜宝良的菜摊位置,“就是那个被照了105次的菜贩吧”。

  2005年5月23日,杜宝良发现他被处以10500元的交通罚款,这相当于他白干了一年。长达5页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显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105次被“电子眼”照到从真武庙路头条西口违规驶入,而这条路为从东到西的单行线。这个路口距离他的菜摊仅有几百米。电子眼的下面有一块很大的交通标志牌,上面的图案是一辆小汽车和一道杠,和“国标”略有差别的是,这道杠被压在小汽车轮子下。杜宝良以为这是允许小汽车通行的标志。

  最令人窝心的是,巨额罚款单并不是由执法人交到违章者手中,而是杜宝良自己去执法站查到的。“如果你们早点告诉我违规,我就可以少被罚点了嘛。”杜宝良去和交警讲价,未果。

  一时间杜宝良成为焦点人物,全中国司机中的名人,“交通违章之王”。经媒体发掘后发现,原来北京像杜宝良这样被多次在相同地点因同一原因被电子眼照下来的司机还不止他一个,杜宝良成了一种现象的代名词。前来买菜的邻居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甚至要捐款帮他渡过难关。有的人则建议他不用交罚款,反正那辆长安车的价值比罚款单也高不了多少。最后,他采纳了一位律师的建议。6月13日,他将西城区交管部门告上了法院,理由是该路口的交通标志根本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禁令标志,以及交管部门没有履行法定的“书面告知”义务,导致他多次重复在一个路口违规。

  杜宝良也许没有想到,由他引发的这桩新闻会导致中国执法告知制度的一大进步。6月21日,江苏省公安厅宣布,自8月1日起,将实行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曝光达3次,交警未告知的,其后相同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7月14日,北京市交管局宣布,对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行为将增加邮寄书面告知书和街头信息亭查询服务。

  其后,杜宝良宣布从法院撤诉,这让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律师和许多人惊愕不已。“我起诉的目的已经达到,交警部门不是已经改了嘛。”杜宝良说。一些人认为,交通管理部门和杜宝良在私下达成了某种赔偿协议,杜宝良对此不置可否:“我就一平凡人,一个卖菜的,这事过去就过去了,像我这样的人不应该老上报纸。”

  在真武庙路头条西口,那个引起了杜宝良误会和社会争议的经北京市交管部门改良化的禁行标志,已经于11月初悄悄地改回了国家统一标准样式,“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杜宝良咧开嘴,露出一个善良而满意的笑容。

  北京业主:突然被拘

  关键词:强制执行

  窝心指数:★★★★★

  2005年10月30日清晨,对北京朝阳区的数十名业主来说都是不平常的经历。朝阳区法院出动98名法警和法官,对辖区内13个小区的拒缴物业费业主强制执行催缴,当场交不出钱者即被拘留,有16人被拘留,其中4人被认定为暴力抗法,处以15天刑事拘留。

  业主与物管公司的关系,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着主体颠倒、势力悬殊的不公平现状,拒绝缴纳物业费便成为业主常用的与物业公司相抗衡的手段。按照法院的看法,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及服务的意见,已经属于另一案件,但对业主来说,欠费不过是为了谋得公平交易的手段而已。在尚未对保障业主权益多做贡献的情况下,法院严厉执法敲山震虎,直指本已处于劣势的业主,让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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