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一场“卑微”的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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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述者:曲珊,女,45岁

  那是一段古典的爱情,在这个被时尚充斥、一切都在出现之初就意味着马上要被淘汰的时代,我怀念古典的爱恋,那是我灵魂深处一场永远不会落幕的演出。

  写这篇稿子,正好是2004年的“情人节”,满街都是浪漫,玫瑰花和巧克力都到了天价,谁还会关心曾经有那么一些人,一生都没有玫瑰花和巧克力,从没说过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却把“执”和“偕”这两个并不是高难度的动作认真并且尽心尽力地做了一辈子?

  我上大学的时候,学经济,不是个好学生,因为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忙中偷闲,到附近的学校去旁听古典文学课程。就是在那段日子里,认识了曲珊,我叫她“曲老师”。当年的曲老师很漂亮,不是那种标致美人,但很特别。多年以后,知道了一个形容女人的词———有味道,第一个就想起,用在她身上很贴切。

  我们是师生,也是忘年朋友,那时候的她还是单身。曲珊结婚的时候,已经是37岁,老公是建筑学博士,做大型城市建筑设计。在此之前,没听说她有什么恋爱记录。她结婚的时候,我已经改行做记者,问过她的感情经历,她说:“既简单又复杂,一言难尽。该讲的时候,就会讲给你听。”

  2003年初,曲老师回看看到底是不是有毛病。我的确是没谈过恋爱,我只是暗中喜欢过一个人,一个长辈,他是我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年纪比我要大很多,足以做我父亲。这次回来,就是因为他去世了,师母想让我最后见他一面,可惜,当我赶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已经是他的遗容。

  我要给你讲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句话,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心情。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真正地暗恋过,她只看到了人自我的一面,没看到当一个人抛开自我之后去喜欢一个人的那种幸福。从我第一天感觉到他充满了我的内心开始,我就很幸福,一直到现在,都是这种感觉。

  女学生喜欢自己的老师,这样的事情特别多,书里写过、电影里演过,大多没有什么好的结局。相比而言,我觉得我是很幸运的,我遇到了一个好男人、好老师、好丈夫———当然是师母的丈夫、好父亲。

  说起来最终选择学中文,还是因为他。他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迷上了中国的语言文字,那么丰富的一种语言,特别精致和细腻,也特别含蓄和节制。他到我们班上来,讲的第一课是《赤壁之战》。我也不明白,那天是怎么了,他本来应该讲课文,最多也就是联系到《三国演义》中其他的一些著名战役,但是,他用了大半节课的时间讲了《洛神赋》。到今天,我都觉得《洛神赋》其实是一个男人暗恋时的心里话,整篇的文字,我还能背诵。

  很多人描述自己的初恋对象,都会用英俊潇洒一类的形容词,我从来不这么说。那不符合事实。我的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人到中年的一个小老头了。我愿意说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温和、沉静,他的眼神很纯净,我觉得那是多年来饱读诗书之后沉淀下来的一种修养。我记得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如果他是我的亲人,该有多好!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们班的班长,她的父母都是这个学校的教师,她家就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女孩子都是有这种小心眼的,我想接近他,就通过这个同学。我总是到班长家做功课,我们开着门,和筒子楼的楼道只隔着一个布帘,我能听见他下班回家的脚步声,有时候还能看见他的腿,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从布帘外面经过。有多少人从那里经过都没关系,我一看就知道哪双腿是他。看见他过去了,我就可以收拾书包回家吃饭,觉得这一天没有白过,心里很满足。

  从班长那儿,我了解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没有孩子,爱人是我们学校校办工厂的工人,原来,他的家乡在江苏农村,他的爱人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的,没有什么文化。他到了北京之后,才把她从农村接出来。刚刚听到这些的时候,我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有修养的男人会跟一个农村妇女一起生活?他们有共同语言吗?她能懂得他吗?这种感觉,让我多了一些对他的心疼和惋惜,我想他一定是不想抛弃糟糠之妻被人笑骂才维持这个婚姻的吧。

  我喜欢上他的课,每天语文课之前,我都会好好地做预习,把能找到的和课文有关的资料都搜集起来,我希望他提问我,这样,我就可以站起来、面对他一个人说话。上高中的时候,我的个子已经很高了,站起来回答问题,我的视线和他的视线几乎是平的,这让我感觉我和他之间没有距离。真傻,是吧?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女人就是这么傻的,傻到了把每个细节都要玩味几千几万次。

  就是在那天,我决定要考中文系,而且,我要做老师凭直觉,我知道他喜欢我。在他,那种喜欢没有超出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喜爱和欣赏;在我,我愿意相信,除了师生之情以外,还有那么一点男人对女人暧昧的钟情。我这么多年都是这么想的,如果没有这种像信仰一样的感觉,我也不可能坚持25年对他念念不忘。

  因为我勤奋,最终,我做了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在中学时代,可能没有比课代表更小的“官儿”了,但是,当时那就是我的梦想。我终于可以替他做事了———我要收大家的作业、作文、卷子,收齐了交给他,这样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他的办公室;我要把他改完的作业、作文、卷子发给大家,这之前,必然先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拿。我比别的同学更有理由接近他,这有多好!我不善于写作,虽然这么多年都在教中文,可是高中时代最后那一年,我跟我自己较劲儿,拼命要把每一篇作文写好,为了博得他的表扬。活了大半辈子,我没写过情书,高中时代的我,把每一次作文都当成写给他的情书。他改过的作文本,我一直收藏着,那上面他用红墨水笔写的评语都退色了。每当拿出来重新看的时候,我还是能体会到当年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虽然我们后来通信,一通就是很多年,但是没有一封信给我的感觉胜过当年他给我的评语。

  高中最后一年,我要参加高考。那时候刚刚恢复高考没多久,我们这一代人,真正用在学习上的时间也并不多,谁心里都没底。就是在那个最紧张的时候,我得到邀请,去他的家。我还记得那是下午放学之前,他给我们上完最后一节语文自习。他走到我的课桌边上,弯下腰跟我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好吗?我想跟你谈谈高考的事情。”我紧张和兴奋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赶紧点头。他说把地址写给我,我脱口而出说不用了,我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说完了我自己也傻了,这不是把秘密告诉人家了吗?他笑了,笑得特别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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