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盗版率只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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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大孤山青云观玄轩门有楹联写道:“闲人免进贤人进,盗者休来道者来”。对于软件厂商而言,它们何尝不希望得到有意求“道”的贤人的青睐,而远离贪得无厌的“盗者”的光顾呢?

  反盗版,各国旗帜鲜明:

  盗版,向来是包括商业软件厂商在内的知识产权拥有方恨之入骨的不法行径。软件盗版现象的存在对于用户的隐私权与计算机系统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之于软件厂商则意味着经济利益的损失,而对软件业界乃至整个國家来说又可能因此面临就业岗位的丧失和税收收入的减少。


图1 正版授权关系自己的安全、稳定和声誉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西方发达國家的主导下,各个國家都深怕因盗版率居高不下而落人把柄,损害自己的国际形象和國家利益。因此,正版化或反盗版运动正在绝大多数國家中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盗版率,数据大相径庭:

  在刚刚过去的五月份,软件业界的焦点话题之一便是反盗版,主要事例为国内外两大不同的机构相继公布各自就“2007年度软件盗版率”问题调查得出的结果。

  五月中旬,自称“致力于促进建立一个安全、合法的数字世界的最有影响力的组织”——商业软件联盟(bsa)联合idc(号称“全球领先的it产业市场研究和预测机构”)发布了2007年度全球计算机软件盗版情况研究报告。在idc调查的108个國家中,盗版率呈现上升趋势的國家或地区有8个,显现出下降势头的共有67个。其余的國家或地区的盗版率则和往年持平,这其中就包括了中国。

图2 bsa与idc公布的亚太区盗版率变化情况

  据idc的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的计算机软件盗版率“在过去三年下降10个百分点之后,连续第二年维持在82%的水平”。idc将中国计算机软件盗版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归罪于它们所称的“白牌机”(也即diy组装机)销量的增长。

  尽管2007年中国计算机软件的盗版率与2006年的相关数字完全一致,然而bsa依然肯定了中国软件市场“盗版情况有所改善”的事实。只不过,国内的相关机构还是对bsa的公布的中国计算机软件盗版率提出了质疑与挑战。

  自2005年4月由我国國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软件盗版率年度调查”专项课题又取得了最新成果。五月底,研究项目小组发布了《2007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报告指出,2007年我国“收费计算机软件的整体平均盗版率为56%”;不区分软件类型的总体“价值盗版率”为41%,包括计算机软件和嵌入式软件在内的软件“价值盗版率”为31%,包括软件产品、软件服务与集成以及软件出口在内的软件“价值盗版率”为20%。

图3 “软件盗版率年度调查”专项课题又有新成果

  差距大,殊途却能同归:

  《2007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公布的盗版率数据与bsa的结论相差甚远,这主要是由于双方的采样方式、调查范围与计算方法不同而导致的。

  前者将调查范围区分为“基于数量的软件盗版率”和“基于价值的软件盗版率”两大界限,采取问卷调查和抽样调查的形式掌握基础数据。其采样对象涵盖了“计算机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软件服务、系统集成和软件出口等多个领域,而计算方法则体现出“函数级”的复杂特点。


图4 国内机构的计算方法显得复杂

  bsa与idc在调查过程中只询问用户的软件装载数量,其他的数据主要从有关统计资料或专家处获得。其采样对象也只限于计算机软件,特别是“商业软件联盟”成员所研发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方法则有着“代数级”甚至只是“算术级”的简单。


图5 bsa与idc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

  不管国内专家调查得出的盗版率与bsa的数字相差再远,双方的基本结论和建议却有相同之处。那就是认为中国市场的计算机软件盗版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并建议國家应该多管齐下以更严厉的手段抑制盗版行为,特别是个人用户的盗版活动。

  数字小,无意粉饰太平:

  “2007年度中国软件盗版率仅为20%”。乍听之下,许多网友对此置疑极甚。因为大家身边到处充斥着盗版的现象——windows xp、windows vista、ms office、adobe photoshop以及coreldraw等计算机软件一直都是盗版行为的牺牲品,这是很多网友亲眼所见甚至是亲身经历的事实。在当前盗版光盘四元一张、某些论坛分流共享“非法授权”软件的行情愈演愈烈的气氛之中,20%的软件盗版率当然显得很“不真实”。反而,bsa公布的82%的盗版率则更能令人信服。


图6 ms office等是盗版率较高的软件

  然而我们应当清楚地知道,bsa得出的盗版率数据之所以高主要是因为其统计的对象基本上都是最受欢迎的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大多数网民苦苦寻找的“破解版”软件也几乎恰好就是bsa联盟内部的产品。看着自己计算机里安装的软件,少得可怜的“合法许可”与多不胜数的“非法授权”两相对比,自然会让用户“信82%而疑20%”。

  我们还应该清晰地认识到,bsa公布盗版率意在防止联盟内部厂商因盗版而遭受损失;我国國家知识产权保护局公布盗版率旨在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促进国内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bsa与“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研究项目小组为了得出符合自身利益的结论便有目的性地选择了不同的调查方式和研究方法。我们又何必对82%与20%的差距深究到底呢。

  眼界宽,思路更加清晰:

  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作为商业软件联盟的bsa绝对不会分析崇尚自由、免费的“开源”软件对于抑制盗版率的上升所发挥的作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bsa与盗版和开源为敌,眼界自然就小了很多。与之相对比,“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研究项目小组能跳脱出bsa的局限性,以更开放的心态和更开阔的眼光分析计算机软件的盗版问题。


图7 利益蒙蔽眼界?bsa的视野应更开阔

  在报告的“6.3 加强软件保护的政策建议”一节里,“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研究项目小组指出“软件行业的的发展不会受制于盗版行为,而是更多地依赖于对于市场变化的迅速适应”,并鼓励软件企业要向“软件免费共享模式、向网络增值服务和行业应用软件转型”。

  这样的观点绝对不可能从bsa的嘴里道出,因为这种情况恰好是商业软件厂商当前最不愿意面临的结局。只是,这恐怕又是商业软件厂商未来不得不接受的命运。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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