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成立,周恩来为首任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为副总理,李维汉为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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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财委)成立时的合影。前排左六为主任陈云,左五为副主任薄一波,左七为副主任马寅初。

  1949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宣布成立。新上任的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主持了政务院第一次政务扩大会议。

  1949年10月1号,新中国成立。在天安门城楼上,毛泽东庄严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周恩来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政务院各机构的组建工作也由此展开。

  10月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任命了政务院及所属机构的负责人,并通过任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等机构的负责人员。中央人民政府的全部组织机构完全建立起来了。

  10月21号这一天,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建起来的政务院宣告成立。

  根据任命,董必武、陈云、郭洙若、黄炎培为政务院副总理。谭平山等15人为政务院政务委员,李维汉为政务院秘书长。政务院下,设有四个委员会,董必武为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陈云为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郭沫若为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谭平山为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此外还设立外交,内政等30个部、委、院、署、行。

  政务院的全部人选,经过了充分的协商。

  教育家黄炎培以“一生不做官”而闻名,曾多次拒绝旧政府的高官厚禄。组建政务院时,周恩来亲自到他家里拜访,恳切地对他说:这不同于旧社会做官,现在是人民的政府,不是做官,是做事,是为人民服务。年过七十的黄炎培最终接受了中共中央的盛情邀请。一大批党外人士也参加到政府的工作中,为建设新中国献力献策。

  1954年9月,根据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规定,政务院改称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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