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之歌不侵权(《五环之歌》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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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之歌不侵权(《五环之歌》不构成侵权)岳云鹏现在已经是国民度非常高的相声演员了,要是有去看去他的专场的小伙伴们应该是知道的,他基本上每一次结束的时候,是会唱一首歌的,这首歌曲就是他的一个成名作《五环之歌》,而这首歌是改编自《牡丹之歌》的,在之前的时候他是被告上法庭了,说这个歌侵权了,原作者要求赔偿。打开腾讯新闻,查看更多图片 >但是,其实这首歌在2019 年一审的时候就被驳回了,法院判决的结果是这首歌的歌词不是对《牡丹之歌》的歌词的一个改编,所以并没有构成侵权行为。但是原告不服这个结果,就选择了上诉。而最近,二审的结果也是出来了,还是维持原判,歌曲依旧是不构成侵权的,毕竟这两首歌的一个主题和表达方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这一次也还是岳云鹏赢得了这一次的官司了。根据了解,其实原告这个公司并不是《牡丹之歌》的作者,这首歌是很多的作词作曲家合作创作的歌曲。而他们这个公司只是有一个改编权和网络传播权罢了。意思就是他们不是这首歌的作者,而且这首歌是多个人合作的,著作权不是在一个人的手里,所以他一个人说了是不算的,要所有的人说了算才算。这首歌其实是在电影《煎饼侠》中有出现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小岳岳在各自的商演中也是唱了这首歌的,所以这个公司才会找岳云鹏做出索赔的事情,要是这首歌无人问津的话估计就没有这个事情了不是。虽然说岳云鹏是赢得了官司,但是这样的事情真的来说是没有错的吗?他只是说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道德层面上来说这件事还是不应该的,本来国内的这些版权意识就不是很强,而且还是一个名人,其实在这方面更要做好一个带头的作用不是。小编觉得在娱乐圈中版权意识最强的应该是星爷了,在《功夫》中,因为用了金庸先生小说中的几个名字,就给人家送去了版权费,看看人家这个意识,真的是非常的到位了,希望之后的人再有这样的事情的时候,能先考虑考虑好的影响,不要侵犯原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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