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教的特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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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四大教派
大致在十一世纪至十二世纪之间,西藏各地新兴的封建领主各霸一方,各自为政,形成许多互不统一的地方势力。一些依附于各地封建主的佛教僧侣,利用世俗领主的政治和经济势力,依据各自不同的师祖传承,兴建寺院,扩大势力,收徒传法各立门户,“各树一帜”,各自标榜,并对教理教义做出不同的解释。于是西藏各地各种教派和寺院如雨后春笋,竟相屹立。一个教派的兴起当然不可能是几个僧人的私人活动的结果,它“实际代表一个地方封建势力集团的形成”。因为每一个教派几乎都有一个势力雄厚的地方统治者作为自己靠山和支持者。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教派各自建立的体系,并非对印度及泥泊尔、克什米尔一带各派佛教教义的简单移植和翻译,而是根据西藏本土社会文化的实际需要在吸收和消化外来佛教的基础上创立了各具一定特点的西藏佛教宗派。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这些教派的出现,标志着佛教西藏化的过程的完成。

  西藏出现的佛教宗派虽然很多,但总的分为两大类,这就是宁玛(旧派)和萨玛(新派),这里所谓新旧主要是指密宗传承而言。正如《土观宗派源流晶鉴史》所言:“从班智达牟迪临驾之前翻译的佛教密法及经典称密宗宁玛。大译师仁钦桑波之后翻译的称密宗萨玛”。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信守古老密宗教义为主的宁玛派和以遵循新的密宗教义为特征的萨迦、噶举 、格鲁四大教派。

  (1)宁玛顾名思义是藏传佛教最古老的教派。它的历史追溯到吐蕃藏王赤松德赞时期的莲花生大师。认为莲花生大师用密咒法术战胜了本教徒,创立了宁玛派。因此凡以莲花生为本师并实行他所谓倡导的密宗佛法传承者为宁玛巴。实际上宁玛巴作为一种有系统教义、寺院和僧侣组织的正式教派形成于十一世纪,此时出现了所谓“三素尔”的名僧,有了比较有组织的活动,但当时的发展仍然分散,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大的势力。直到十六世纪,在西藏统治者的大力扶植下有了显著的发展,并出现了规模比较大的寺院,卫藏的敏珠林寺、土登多杰扎寺和康巴的竹庆寺等。

  宁玛派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教义法术中掺杂了不少本教的内容。这两种教派都有所谓“九乘”的教义,经过比较二者相同甚多,宁玛派的“九乘”中第七、六瑜伽密,第八、无比瑜伽密,第九、无上瑜伽密,被认为是此派独有的。故又称内密三乘,其中第九乘又分为“心部”、“自在部”和“教授部”。后来都包括在“大圆满法”中,成了宁玛派都很重视“大圆满”,都认为没有任何教法在解脱生死方面能与大圆满相比。不少学者认为宁玛派各寺院共有的八种主要的神中的“世间三部”实际上采自本教。由此可见,宁玛派与本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宁玛密宗与本教信仰相互交融的结果,使佛教更加带上西藏 地方的特色,促进了佛教的西藏化。

  直到一九五九年以前,宁玛派在西藏各地仍十分流行,尤其是牧区和工布、波密等边远地区仍有较大的势力。西藏人民对法术大师莲花生极为崇拜。很多寺院和家中都可以见到这位大师的佛像和绘画。西藏历届噶厦政府每逢遇到重大事件时仍离不开由宁玛派的僧人作法禳解,尤其是敏珠林寺的活佛是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持咒作法者之一。

  十一世纪由玛尔巴译师和米拉日巴师徒传承下来的教派称为噶举派。由于这个教派在传承密宗时注重师徒口耳相传,故有噶举之称。米拉日巴作为一个著名的 宗教实践家,为该派的传播和形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西藏传统的本教仪轨,并把本教的某些仪轨和术语经过改造注入佛教,为发展独具特色的噶举教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米拉日巴起,专居荒寂进行苦修成为该教派的一大特色。许多僧侣终身留发,头顶发髻,常进山洞修行。他们修法以修身为主,通过“拙火定”入手,然后修“那饶六法”,进入“空乐无别”等境界,这种境界称作“大印”。米拉日巴因修拙火定有所得,故称“日巴”。他的大弟子塔波拉杰融合噶丹派的教法和米拉日巴的密法,以传“大印”为主,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创立了有名的达波噶举。从达波噶举分化出“四大支八小支”,使该教派成为西藏支系最多的教派。但最后保存下来的只有几个支派,即噶玛噶举(分黑帽系和红帽系两派)和止贡噶举、达垄噶举、朱巴噶举等。每一个支派以一个主要寺院作为据点和中心,这就叫母寺或主寺。如噶玛噶举以拉萨北部楚布寺为主寺,达垄噶举以拉萨北部的达垄寺为母寺,止贡噶举以墨竹工卡附近的止贡寺为主寺,康区以德格的八邦寺为中心寺院。在羊卓雍湖措南面的桑顶寺是西藏唯一女活佛转世的噶举派寺院。此外该教派在西藏首先采取了活佛转世制度。

  (3)公元一零七三年,昆·滚曲杰波创建萨迦寺,由此形成萨迦教派。又因此派寺院围墙涂有象征文殊、观音和金刚手菩萨的红、白、黑三条纹,俗称花教。该教派的教主由家族世代相承,不禁娶妻和生儿育女。有血统和法统两支传承,修习显密二法,而以密法传承,至元代萨迦派势力最盛,第五祖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为帝师,统领西藏三十万户,执掌西藏的政教大权。政教合一的统治由此教派开始。对西藏社会伦理道理和思想产生很大影响的《萨迦格言》就是出自该教派著名的佛学家萨班贡噶坚赞。

  (4)西藏佛教“后宏”期初期,学法僧人中曾出现过显密分歧的混乱现象。十一世纪,阿里古格王朝喇嘛曲俄从印度迎请阿底峡尊者入藏。阿底峡在藏十七年,遍历阿里、聂当、拉萨、彭波等地传播佛教,并作《菩提道灯论》,阐明显密教义不相违背之理。他死后由其弟子仲敦巴等传其衣钵,建立热振寺,创立噶丹教派。主张修行循序渐进,先学显宗后学密宗,显密结合。后来的格鲁派继承噶丹派的衣钵,原属于噶丹派的寺院逐渐变成了格鲁派的寺院,从而噶丹派作为格鲁派的前身不再独立存在。

  公元十五世纪初叶,西藏最后一个教派产生了。该教派的创立者宗喀巴针对当时佛教各教派戒律废弛,僧人追逐世俗权势财富等情况,倡导以噶丹派教义为基础,主张僧侣严守戒律、崇尚苦行、独身不娶、脱离农事,教义上强调显密次第,先显后密,循序渐进地学习。在政治上把整个西藏农奴阶级作为自己的施主,学习制度上,打破宗派和地域门户之见。于是以宗教改革为旗帜的格鲁派在雪域西藏奇峰突起,以压倒群雄之势,很快风靡高原,得到一般人的信仰。在众多封建领主的支持下,格鲁派势力迅猛发展,最终成为西藏占绝对优势的藏传佛教的著名教派。宗喀巴在世时,该教派以他亲自创建的甘丹寺,所以,又称甘丹派。又因宗喀巴和他的弟子们为区别于旧的各教派而头戴黄帽,故又俗称黄教派。该教派也采用活佛转世系统,达赖和班禅是该教派中地位最大的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公元十七世纪五世达赖执政之时,在清延的大力扶持和蒙古人的积极支持下,格鲁派走上全西藏的政治舞台,建立了以达赖为首的噶丹颇章政府。从此几百年里,该教派凭借手中政权的强大威势,排斥其他教派,发展自己教派的势力,扩大寺院组织,建立寺院经济体系。大量扩充僧民人数,形成了一个遍布藏区各地的庞大的政教集团网络,颇有“统治天下”之势。据《黄琉璃史》载,仅一六九四年至一七三三年四十年内黄教僧侣人数从134488人增长到221742人。增长率高达65%。到乾隆二年(1737年)格鲁派达赖系统所属寺院有3150座,僧侣342560人。班禅系统所属寺院已达到327座,僧侣13670人。著名的格鲁派寺院有西藏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这三个寺俗称三大寺)、扎寺伦布寺(班禅的驻锡寺院)、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等,其中甘丹寺是宗喀巴所亲建,又有宗喀巴及其法座继承者九十多辈甘丹池巴的灵塔,因此宗教地位最高。该派各大寺院不但建筑宏伟、金碧辉煌,而且僧人众多,势力雄厚。五十年代,哲蚌寺号称拥有7700喇嘛。并占有耕地51000多克,牲畜三万头以上,农、牧奴共两万多人。在政治上三大寺的上层喇嘛可以直接参加西藏地方政府,而且在历代达赖死后或达赖幼年时主持西藏地方政府的工作,参预各种重大决策。因此,格鲁派虽然形成最晚,但发展最快,势力最大,影响最深。甚至打破民族界限,传入外民族和外国,形成多民族信仰的教派。

no.2 活佛转世制度
 佛教在西藏化的过程中形成了“活佛转世”这个独特的历史传统。活佛转世是西藏社会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后,佛教僧侣集团为解决其宗教首领的传承继嗣问题,依据佛教灵魂不灭、轮回转世的理论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制度。开始于公元十三世纪的噶玛噶举派,兴盛于格鲁派兴起以后。早期佛教各派实行师徒衣钵传承或采取家族世袭制。如昆氏贵族创立的萨迦派把家族世袭与宗教首领的传承相结合,经此巩固其封建统治,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严禁僧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转世制度应运而行,能成家立业的世俗贵族可以父传子,世代相继。不能娶妻成家的高僧又如何使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世代相传,如何使其佛学代代不断?活佛转世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西藏大大小小有几千座寺院,每个寺院都有“朱古”、“堪布”、“格西”等上层僧侣。他们中大部分都是领主阶层,既有宗教地位、政治地位,也有经济特权和财产继承问题,他们死后多数都可以寻觅“灵童”作为转世。于是西藏出现了众多的大小活佛。清代仅西藏本部达赖喇嘛所属的大活佛二十九名,小活佛九十名。

  藏语称活佛为“朱古”,意为化身,即由转世而来的高层喇嘛。在广大僧侣中以活佛地位最高,因为在西藏人民的信仰中,朱古已经不是普遍的人,一个不会说话婴儿一旦识别为朱古,人们就相信他是一个为救度众生而再投生于世的佛或神佛化现的肉身。藏族人民对活佛的虔诚信仰,使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更加巩固。活佛中地位最高的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其中达赖既是西藏的宗教领袖,又是最高的政治领袖,而且他是西藏保护神观世音菩萨的化身,相信他法力无边,对他俯首听命,百般效忠。成千上万的人心甘情愿地冒风雨,顶寒风,万里迢迢来到拉萨,以朝见一次达赖为殊荣。此外还有被称为“甲波朱古”(甲波意为王)的活佛可以出任摄振王,在达赖幼年时执掌西藏政权大权。活佛转世本为宗教制度,也比较符合灵魂不灭、生死轮回、转世再生等教义。但由于喇嘛一经转生成活佛,便具有宗教和政治的双重尊荣地位。内部斗争激烈,甚至有些人不惜重金贿买格西、堪布等职,以求转世。使这个佛教的制度成为领主阶层之间争权夺利、获取地位、权力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西藏僧侣集团中已经形成了一个遍布全藏的活佛领主阶层。

no.3 藏传密宗传承
 佛教在西藏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发达的藏传密宗。藏语称密宗为“桑俄”。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仪式、密传为其特征,因修行者须隐密修行其咒,故称密咒乘。有新旧之分,公元七世纪到十世纪,先后有孤萨惹、莲花生、弥底等印度佛学大师入藏传法,翻译密乘经典,流传多为行、事两部。史称“旧密法”。公元十一世纪大译师仁钦桑布等所译传密法以瑜伽续和无上瑜伽续为主,史称“新密”。其中新密法盛行于藏传各教派中,各派各有侧重。由于藏传佛密宗与本教接近,也比较符合“重鬼右巫”的藏族传统心理,尤其是以咒术、驱鬼治病、祈福禳灾也易于流传和乐于接受。所以密宗佛教一直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特点之一。各个教派都很重视密宗。各个寺院几乎都有“妇女不得入内”的密宗佛殿,终年都有喇嘛在此殿里念经供养。殿里供奉的佛像与众不同,那一尊尊牛头马面,青面獠牙的护法神,以其丑陋的相貌,威武的姿态令人望而生畏,敬而远之。还有那些“明妃”、“欢喜金刚”、“佛母”等男女裸体合抱的双身佛像更使人们对禁欲主义的佛教百思不得其释。其实藏传密宗对此有自己的解释,称此为“身法双修”的密宗仪轨,虽然其外表形式同于世俗男女交媾,颇为警世骇俗,但教徒解释此“双修”法为发挥男女气、脉、点的功能,男性的脉与女性的气为“方便”,男性的气与女性的脉为“智慧”,或大悲方便为男性,般若智慧为女性,二者相触结合,为智慧与方便的双运,以此实现“大乐的涅槃”。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象征智慧和方便的两性裸体的佛像,藏语称“雅拥”。对广大信徒来讲,这是一种力量的象征,也是一种信仰的行为。对于虔诚的修行者来讲,这是提高智慧的一种体验,也是消除自身“无明”和“妄执”的途径。

  修行是藏传佛教的宗教活动中十分重要的行为表现,显教密教都很重视修行活动,侧重于个人的修行。各教派修行的细节和方法各有不同,但都要经过上师指点,只不过密宗的师徒传授具有私下训导的秘密性而已。此外密宗的修行早期都是荒凉偏僻的环境中进行,如岗底斯山、桑耶寺东北部的青朴岩洞以及拉萨东部的扎耶巴都是古代佛教高僧修行的著名圣地。这种修行更多的是冥想,专注于内心的祥定,即修心。佛教寺院内的修行也要脱离喧闹、静坐思维。但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读经、讲经、习经的正统“修道”训练。如西藏三大寺系统的上下密院,入学僧人在佛经学习方面的要求是很高的。据称这个西藏最大的密宗学院主修集密、胜乐、大威德三大金刚密法。

no.4 政教合一制度
 人类历史上政治总是与宗教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且这种结合的形式是多种多样。其中政教合一是宗教和政治的结合的最密切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为君权的宗教统治和政治统治。解放前的西藏地区实行的就是这样的政教合一的制度。这个制度并非佛教传入西藏时就已存在,而是佛教与西藏社会相结合,在佛教西藏化的漫长过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制度。

  从历史上看,吐蕃时代晚期,佛教虽受到王室贵族推崇和豢养,甚至,某些佛教首脑人物如钵阐布参与政事,执掌了大权,但其基本特点仍然是君权的支配。佛教僧侣集团或本教僧侣都是在以赞普为首的世俗统治集团的政治要求来进行活动。甚至本教和佛教的某些教义不得不依据吐蕃统治集团的政治要求来进行修改。尤其是佛教当时缺乏民间信仰的牢固基础,因此在达磨灭佛时佛教很快进入低俗。吐蕃王朝灭亡后西藏社会近二百年处在分散割据的局面。西藏各地的地方贵族世袭家族与宗教相结合,形成了很多互不统一的地方政教势力。如蔡地方的噶氏家族和蔡巴噶举相结合,帕木竹地方的朗氏家庭与帕竹噶举教派相结合,拉萨河上游的止贡噶举教派与交饶氏家族相结合,阿里古格王族的益西俄出家为僧,身兼政教两权等等。应该说此时政教合一的雏形已经在西藏各地出现。元代萨迦昆氏家族在元朝的扶植下,一个家庭兼掌政教两权,“信仰并用,军民通摄”,形成了一个全藏比较统一的政教合一组织,这被认为是西藏政教合一的开始,其特点之一是家族把持教权,父子传承,宗教与血统相连。在政治上实现了统一,但宗教上萨迦派并未能形成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的统一强大的势力。各个教派之间仍然明争暗斗,各行其是。知道十七世纪,格鲁派势力崛起,并在蒙古固始汗的军事帮助下,取得了对全藏佛教的领导权。清明皇帝进一步确认了达赖喇嘛在西藏的最高政教领袖之地位,从此全藏的教权和政权合于达赖一人之身。他既是西藏的宗教领袖又是政治领袖,形成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这种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这是在西藏处理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法律以及民间事物都以佛教的教义为基本准则。并把服从宗教领袖,遵循佛教教义当作是最高的原则,这正是佛教在西藏化的过程中与西藏的传统社会结构相结合而形成的一个特点。


 

no.5 喇嘛与人民
过去很多人称西藏佛教为喇嘛教,其实喇嘛并非教名。“喇嘛”藏语中为“上人”或“上师”。如同汉语中的“和尚”,是一种尊称。喇嘛的正式称呼是“格堆巴”,意为僧侣。他们是西藏固定的宗教职业者,也是佛学理论的传播者和各种宗教礼仪的主持者。藏语谚语说“无喇嘛上人,如何近得佛?”“若喇嘛无在前,菩萨也不灵验”。人们相信喇嘛是引导他们进入佛道的唯一导师,人们无论活着还是死后都需要喇嘛作他们的向导。在人们心目中喇嘛属于“三宝”中的第一宝“僧”因受到大家的尊敬和崇拜,不论属于哪一种教派的喇嘛,对于贫民百姓来说是皈依和依靠的对象。在西藏,一个人从生到死都离不开喇嘛的帮助,子女生下来要请喇嘛命名,子女长大结婚须请喇嘛占卜,平时患病要喇嘛医治,出门办事也要请喇嘛占卜,人死后更需喇嘛超度。只有通过喇嘛的念经祈祷,俗人的身心才得以归依佛法,免入地狱,得生善道。所以,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疑难问题总是请教喇嘛,因为男女老少都非常崇敬喇嘛。社会上任何一种群体也离不开喇嘛的合作,一个部落、一个村寨、一个地区,甚至西藏地方政府的重大事件也往往靠喇嘛来念经、降神和占卜来最后决定。社会上的各种纠纷在俗人无法调节时靠喇嘛来裁定,占卜和神判有时候胜过法律。在日常生产中求雨、防雹、祈祷丰收等更是喇嘛的神圣职位,至于一年四季各种各样的节庆盛典同样离不开喇嘛的主持。喇嘛们由此得到社会的尊敬,他们被奉为神的代言人,他们可以向人们传达神的意志,并代表人向虚幻中的神表示敬畏,传呈愿望和祈求。这样,喇嘛在西藏广大信徒中具有极大的神圣性和崇高的地位。正因为如此,藏民把当喇嘛视为人生的一大理想,家家都乐意送子入寺当喇嘛。对于贵族世家的子女,喇嘛生活虽艰苦,但这是一种可靠的仕途,可以享受特殊的地位和特权,对于贫民百姓来讲,喇嘛的生活优于他们,当喇嘛既赡家糊口,又是唯一可以提高自己社会地位的途径。于是喇嘛的人口不断增长,仅一六九四年至一七三三年的近四十年中黄教僧侣的人数从34488人增长为221742人。到一九五九年前夕,僧侣人口占西藏全区人口的9.5%,僧侣集团的猛烈膨胀是西藏经济发展缓慢,人口迅速减少的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正如一名西藏贵族所言:西藏“可耕空地很多,但因喇嘛为数庞大,人口减少,土地因而荒芜。”

  在西藏喇嘛的种类虽然很多,但就一般而言,当喇嘛必须入寺学经,贫苦农牧民的子女入寺须向所属领主缴纳赎身费,然后经入介绍,在寺内拜师习经。七岁至二十岁期间受沙弥戒十条后称为扎巴,入寺年满二十岁并受二百五十条比丘戒(又称具中戒或大戒)即为喇嘛。尤其是被称为“具恰哇”的喇嘛必须经过长期地按部就班地学习各种经典,以便升级毕业后考取格西学位。格鲁巴的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的喇嘛攻读格西学位课程不但内容很多,而且时间也很长,必修的课程包括因明(初级三年),中观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课目(修四年)、戒律学习四年、学习俱舍同时研究高级因明为期四年。这五课的学习时间加在一起近二十年,比现代从小学到大学时间还长。因此,真正学完这些所有的课程并通过无数的考试获得格西学位的喇嘛毕竟是少数。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富裕人家的子女用钱财布施而获得格西学位的喇嘛,在四种等级的格西学位中第三种多壤巴,第四种林色巴中靠布施取得学位的人较多。多数没有获取学位的普通喇嘛,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有的入深山老林修行;有的学了一些专业后从事绘画、雕塑、医学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并不系统地学经,不重视经典和理论,而是专靠法术咒语等在社会上个别进行活动,成为“阿巴”,意为咒师。也有的虽然住寺院学经,但常去农村牧场替人念经祈福或求雨防雹等等,有的则留在寺院出卖劳力,承担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成为寺院的差异。在寺院内法规上严禁喇嘛饮酒吸烟,格鲁派寺院禁止喇嘛结婚生育,但鸡奸和強奸妇女的丑事也时有发生。

  尽管佛教的教理宣传对财富不能贪得无厌,要视财富为草叶上的露珠,但在寺院的上层喇嘛中凭籍其宗教地位,搜刮勒索,横征暴敛,积累财产,贪污贿赂者也不乏其人。真正约束身心,一生苦修者并非多数。一些寺院中的上层喇嘛不同于世俗的贵族,就在于他们能够利用广大百姓的宗教信仰,通过布施捐赠、念经、卜卦等获得更多的社会财富,至于广大的普通喇嘛,有的迫于生活,把寺院当作一个栖身之所,有的则出于真诚的信仰。把寺院当作修行场所,在没有多少世俗正规学校的西藏,寺院又是学习知识的教育中心。因此,一般人要想到一点书本知识,只有入寺当喇嘛。于是喇嘛也就成了全西藏传播知识,受人尊敬的教师。

  凡具沙弥和比丘戒的喇嘛平时以学习诵经,念经祈祷练功修行为其主要生活,一般不参加生产劳动。所穿衣服大同小异,既上身为几幅氆氇制的祖衣,僧伽胝七衣,温嘴罗僧伽,下身为五衣,安嘴婆娑。颜色有红、黄、金黄、紫、枣红等。不同的服色并不代表或象征不同的教派。  

no.6 热贡艺术

“热贡艺术”是藏传佛教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颇具广泛影响的艺术流派,从十五世纪开始,发祥于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境内隆务河畔的吾屯、年都乎、郭麻日、尕沙日等藏、土族聚居村。数百年来,这里有大批艺人从事民间佛教绘塑艺术,其从艺人员之众多、群体技艺之精到,都为其它藏区所少见,故被誉为“藏族画家之乡”,而同仁地区在藏语中称为“热贡”,因此这一艺术便统称为“热贡艺术”。

  公元十四世纪前后,藏传佛教开始在同仁地区流传,至十五世纪以后,随着萨迦派,继而格鲁派(黄教)的迅猛发展,各地区大兴寺院 ,遂使大量藏族、土族僧俗投入到绘塑佛像、装饰寺庙的活动中。据[清]乾隆《循化志》记载:“永乐四年(公元1470年)明初立河州卫,分兵屯田,屯兵之初,皆自内地拨往,非番人也”。故今有日吴屯者,其先盖江南人。亦有河州人。历年既久,衣服言语,渐染夷风,其人自认为土人,而官亦之为海民;他们多擅匠作,并康复中原佛教艺术,在投身寺院营建中,为了适合藏传的佛教的需要,他们积极向传入热贡的西藏佛教艺术学习,在学习藏教艺术的过程中,融会贯通,逐步形成了鲜艳瑰丽、精巧细腻的独特的艺术风范。

  几个世纪以来,热贡艺人四处作画,足迹遍及青海、西藏、甘肃、四川、内蒙古及国外的印度、尼泊尔、泰国,蒙古等国,给这些地方留下了数以千计的精美艺术品,得了很高的声誉,并从西藏绘画艺术、四川甘孜木刻佛画、敦煌壁画和国外的同类作品中吸取了丰富的艺术养料,因而技艺日臻娴熟,影响日益扩大,在中国西南、西北及东南亚一些國家久负盛名。

  在分类上,热贡艺术包括绘画(壁画、卷轴画即藏语称唐卡 )雕塑(泥雕、木雕)、堆绣(刺绣,剪堆)、建筑彩画、图案、酥油花等多种艺术形式。内容主要有释迦牟尼传、菩萨、护法神、佛经故事及仙女之类的佛像。

  热贡艺术早期的作品手法粗放古朴,色彩单纯,绘画带有较曲型的印度,尼泊尔风格。其笔调雄迈,人物、山水、花鸟、草虫生动传神,画面给人以雄浑、搏大之感。至十七世纪中叶,热贡的匠师们技艺日趋精到,线描简练流畅、刚劲有力,采用工笔重彩,设色清新浓重、匀净协调,所画人物形神兼备,画风趋向华丽、精细,同时开始注重线条而不是画面的装饰效果,成为热贡艺术承前启后的辉煌鼎盛时期。经过几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很多早期、中期优秀的绘画作品已不复存在。但现在仍能零星地在年都乎、吾屯、尕沙日等村的寺院里见到早、中期匠师们留下的气势宏伟的巨幅壁画和技艺精湛的唐卡。

  十九世纪以后,为热贡艺术的近期,这个时期的作品色彩鲜艳,笔法细腻,特别注重装饰趣味,同时大量使用金、银作原料,使画面呈现出金碧辉煌的效果和热烈的气氛。近期的代表人物有更藏、尖木措、夏吾才让(上个世纪40年代曾受聘协助张大千大师赴敦煌临摹壁画),他们的作品构图疏密有致,人物造型严谨又不显刻板,色彩鲜丽和谐,富于装饰性,画面既有一种统一感,又显得生动活泼,艺术效果不同凡响。热贡艺术作为藏传佛教艺术中一个流派区别于其他藏区的艺术,在这一时期表现得最为突出。作品一经拿出,即知是热贡地区的佳作。

  热贡艺术在它产生至今的几百年的历史中,逐渐提炼、发展成为独具一格的民族艺术。其作品造型准确生动,工笔精细绝美,色彩 艳亮,富于装饰性,充分展现了线条的节奏感、运动感和立体感,强调了整体的完美性。其质朴的画风、匀净协调的设色、惟妙惟肖的神态刻画,充分 体现了藏族人民勤劳的智慧和灿烂的文化。热贡艺术是我国文化遗产中一枝瑰丽的奇葩,许多作品在北京上海、天津、香港、广州、深圳、西藏、甘肃、青海等地展出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和高度的评价。

  藏传佛教艺术给中华古代文化艺苑增添了新色,热贡艺术就是这个百花园中的一朵夺目的奇花。热贡艺术家们通过无以伦比的艺术和几百年漫长的历史踪迹,反映了他们对生活的理解,是藏族不同地区之间、藏汉民族文化之间交相辉映、互影响的产物。我们相信,热贡艺术一定能从浩如烟海的民族、民间艺术中吸取精华,不断创新,使这一璀灿的“明珠”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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