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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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重庆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五区县检查重庆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五区县检查

大渡口和九龙坡交界处的清溪河南端,河岸尚未整治打造。 首席记者 徐焱 摄

重庆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五区县检查

整治后的大渡口区双石河。 首席记者 徐焱 摄

重庆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五区县检查

整治后的跳蹬河九龙坡段。 首席记者 徐焱 摄

华龙网8月3日17时40分讯(首席记者 徐焱)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自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修订后,已施行近三年时间。上月3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随后两天时间里,检查组分成两组分赴九龙坡、大渡口、铜梁、巫溪、城口等区县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河道管理中依然存在矛盾问题。

执法检查深入一线 部分区县河道管理存在问题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宜有农户居住,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没有处理,会污染水源。”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祖相带领执法检查组第二小组,先后到巫溪县、开州区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在巫溪的一座大山深处,检查组成员发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住有农户后,立即给出了相应建议。当天下午,检查组在巫溪县老城夜市,又发现了一些商家将桌椅和锅灶摆放在河道区域内的问题。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实地查看了巫溪县天星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州区河道堤防治理工程点、水位调节坝等地的相关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县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在一组人员奔赴巫溪城口的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敏带领的执法检查组第一小组,也前往大渡口、九龙坡、铜梁等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区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记者在跟随检查组采访时注意到,大渡口区双石河、跳蹬河九龙坡段等河道经过整治,水体黑臭情况已不复存在,河道两旁的堤防护岸工程也均已见到成效,临水区域种植的水质净化型植物很好地美化了河道岸线。但在九龙坡和大渡口区交界处的清溪河南端,水质则明显较差,河道岸线种有农作物,堤岸尚未整治打造。

条例贯彻落实较好效果明显 检查组建议可适时修订

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水利局方面介绍,条例施行以来,重庆治理河流425公里,落实资金49.01亿元。长江重庆段水质为优,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安全,118个非法码头全面完成整改,城市建成区31段黑臭水体的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城市环境得到明显美化。

检查组在实地检查后也认为,河道管理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全市各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非法采砂形势得到根本扭转,河道脏乱问题得到初步治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相互促进,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但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也注意到河道管理中依然存在矛盾问题,比如河流消落带季节性耕种现象较普遍,施用化肥农药等对河流造成污染;河道岸线“多头管理”现象突出,且未明确岸线管理责任单位;非法采砂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威胁江河行洪安全;少数单位的干部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尚未根除,少数企业负责人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到位。

检查组还建议适时对《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将水污染防治纳入河道管理范畴,明确各部门在河道岸线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强化对消落带农业种植整治力度,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

此外,座谈会上,相关各区县还分别反映了河道违法行为处罚执行难、配套管理规章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管理范围土地权属不清、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并给出了相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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