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中国古代到底有没有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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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中国古代到底有没有封建社会)

自从建国以来,中国人都认为中国古代存在一个漫长的封建社会。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什么是封建社会,甚至直接将“封建”一词等同于传统。比如人们常常用“封建”一词来形容谁的思想保守、传统、不思进取等。而人们也不太清楚封建社会到底是哪一个时代。到今天的中学教科书上,依然用着封建社会这个词语。那么封建到底指的是什么?

  一,五种社会形态论的形成和照搬

  在近代以来,许多历史学家都试图给人类历史做一个大的分期。在这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美国学者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他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三个阶段,其中蒙昧时代也就是现在考古学上划定的旧石器时代,野蛮时代就是新时期时代,文明时代就是国家诞生以来的时代。摩尔根对历史上的划分对马克思、恩格斯等人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摩尔根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了欧洲的历史发展脉络之后,也初步划定了人类历史的发展阶段。《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他们讲资本主义之前的历史阶段按照所有制的形式划分为了三种:第一种是部落所有制,也就是原始社会阶段;第二种是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要注意的是,马克思这里强调的是三种所有制形式,并非三种社会形态。在百度百科上,有文章说:“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明确地指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如下五个阶段——原始氏族社会、古代奴隶制社会、中世纪农奴制社会、近代雇佣劳动制(资本主义)社会、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然而小编在翻越该书后发现,该书是马恩读《古代社会》的笔记,而该书内容从未发现上述言论。

  

  马克思、恩格斯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段忠桥教授也明确提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本没有提出过‘五形态论’的思想,而只是隐约地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论’的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宣言》提出过去的封建社会被现代资产阶级社会所取代,而未来必将是共产主义社会取代资产阶级社会。这就是马恩的三大社会形态论观点。

  

  那么五种社会形态论又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是列宁最早提出的, 1897年列宁在《经济学简明教程》中就已经明确认为人类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在苏俄成立后,列宁的观点被确立为官方思想。1938年,苏联发布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将在“五种社会形态”定为绝对的历史理论。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如郭沫若、翦伯赞等又照搬苏联的理论,完全套在中国的历史上,并通过教科书等渠道广泛传播。这样久而久之,人们就认为中国古代也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了。

  

  二,马克思的“封建社会”和东方专制社会存在矛盾

  马克思提出的“封建社会”是指欧洲中世纪(476—1453)的历史阶段。在这个时期,古希腊罗马已经被来自于北方落后的日耳曼族灭亡。随后日耳曼等民族在西欧建立了有法兰克、伦巴德、奥多亚克、勃艮第、汪达尔·阿兰、东哥特、西哥特、盎格鲁撒克逊等王国,最终大多数被法兰克王国统一。

  

  法兰克王国

  法兰克王国又在统一的广大土地上大规模实行分封制,国王是最高封建领主,其下有公爵、伯爵、主教等大封建主,再下是中小封建主。这些封建主在地方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在欧洲近代以来,欧洲掀起了反对封建的斗争。 我们常常认为反封建就是要推翻专制统治,相反,欧洲所谓的反封建是推翻这些封建贵族割据,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中央集权专制国家。

  

  封建割据下的法国

  当然马克思更关注中世纪的经济问题,他认为中世纪的土地制度就是从日耳曼公社发展而来的土地私有制,其农民或者农奴被束缚在了土地上,被封建主剥削。 而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有的学者就开始生搬硬套地用于东方的专制国家,认为东方的农民也是被地主剥削。马克思针对这样的现象在《公社土地占有制》中批判了这种观点,“封建主义的概念最初是对中世纪西欧军事分封制和等级所有制的概括,马克思、恩格斯只承认这种本来意义上的封建主义”(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中文序言)。马克思认为封建社会是分散权力的,专制社会是集中权力,两者根本不相容。

  

  中国教材中的封建专制并用

  而中国的许多学者却不顾马克思言论,将中国从秦汉之后的专制时代定性为了封建社会。其中以郭沫若最为典型。当时的马克思主义着们在争论中国到底什么时候才开始了封建社会,有人认为是秦朝开始,有人认为是西周开始,有人认为是魏晋开始。而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中认为:“《春秋》在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有“初税亩”的记载,虽然仅仅三个字,却含有极其重大的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 初税亩也就是按亩征税,他认为代表着已经地主已经开始剥削农民了,于是将之后的战国时代定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而郭沫若的观点被官方教材所接受,一直到今天还没有改过来。

  

  铁骨铮铮的郭沫若

  三,“封建”并非是一个社会,而是一种制度

  马克思的封建一词原文为“feudal”,封建主义“feudalism”。西方的feudal有四大特征,一是非强有力的国家支配的社会;二是庄园制度,采邑制度既是经济制度,也是政治结构;三是武士等级;四是农民对领土的依附关系。为当这个词传入中国的时候,严复最初音译为“拂特”。后来经过更加仔细的考察,严复认为“拂特”也就是中国夏商周三代的封建制度,因此改译为“封建”,意思为“封邦建国”。他说“地方自治之制,为中国从古之所无。三代封建,拂特之制耳,非自治也”。

  

  严复的观点十分正确。其封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分封制。在一个国家和民族刚刚进入文明时代的时候,因为其氏族血缘关系十分紧密,因为往往将宗族分封到地方,形成了封建制度。中国的夏商周就是如此的制度,而西方的日耳曼人也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国家形态,也采取了封建制度。不同的是,西方的封建社会出现在罗马帝国之后,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的倒退,不过对于日耳曼人来说是社会的进步。

  

  庄园

  而分封就一定会伴随着等级出现。不同的封建主拥有不同的爵位,如中国的夏商周的封建爵位有公、侯、伯、子、男等,而严复也对应地翻译相应的西欧中世纪的封建主爵位。在中国夏商周,实行了层层的分封,周天子将土地分封给了诸侯,诸侯又分封给了卿大夫,卿大夫又分封给了士。西方也是类似的,如他们的国王将土地分封给大贵族,大贵族分封给小贵族(骑士)。上下级之间达成了一种契约的关系,互相拥有权力和义务。

  

  西周分封制

  

  在这个时代,土地制度和封建制度紧密联系了起来。过去的氏族农村公社转化而成为了新的公社,土地的所有权从公社转给了贵族。公社成员负责给贵族耕种土地,马克思将他们成为“农奴”。而在中国,将他们成为“野人”或者“氓”。这种土地制度在欧洲称为庄园制度,在中国称为井田制。

  

  井田制的模型

  通过这些现象可以看出,封建制度是一种政治制度。和封建制度并存的还有同时期的贵族土地制度,宗法制度等。在中国历史上,战国以来开始废除封建制度,推行郡县制度。不过封建制度并没有在历史上彻底废除,在一个王朝建立之初,往往会分封一些功臣或者皇家子弟来维护稳定,如西汉初期的郡国并行,西晋分封宗族,朱元璋分封藩王等。 因此,分封制度并不能所是一个社会,而仅仅指的是一种制度。如果非要在中国对应一个时代,那么夏商周最为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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