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侃:小心博客“毒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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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出了一个词汇,叫毒死(DOOCE),意思是因为在博客发表文字而丢了工作。比较有名的一个倒霉鬼是英国最大连锁书店分店37岁的售货员,他在博客中不点名地说自己工作的书店是“魔鬼石”,顶头上司是“魔头”,于是,老板让他失去了年薪1.2万英镑的工作。

  不知不觉,写BLOG已经5个月了。今年3月的一个春日,记得无意中浏览一则新闻时,上了某BLOG网站,突然,觉得也许建立一个BLOG比较有趣。就把以前的旧文先搬进这里,一下子有几十篇,心里颇多成就感。从那时起,基本每天都要来写写,渐渐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的朋友们也开始习惯在BLOG里看我说话,然后回帖。更多的朋友们是“潜水员”,间或在见面或通电话时鼓励我,让我觉得颇有兴趣。

  最近读到一组数字:“国外博客追踪机构Technorati最新调查显示,开博客在今年成为全球最时髦的事,8月初,它搜索到1420万个博客,而3月还只有780万个;日本、韩国、中国、法国和巴西是博客增长最迅速的地方,其中中国将是未来的博客王国,平均每一秒钟就诞生一个新的博客,每天有8万多个新博客开张。”

  无意中又赶了一个时髦!而我的那些文字大腕朋友们都在两三年前就建立BLOG了,看来从文字工作者向普通人过渡在今年才开始达到高潮。

  我周围的一些年轻的朋友也纷纷建立BLOG.后来,我发现,建立BLOG是容易的事,发别人的文章也是容易的事,坚持每天都写的人寥寥无几。这固然与每个人的生活状况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每天记录感受和思想本来就是少数人的偏好。如果是兴趣或自己的内心需要,再加上相当的人生阅历,才有可能有话说,否则即使坚持下来,也多半是真正的私人生活日记而已。戏剧舞台常用的那句“台上一秒钟,台下十年功”在BLOG里也适用。

  这有些像通讯技术之于爱情,从靠手写情书到打电话、BP机、手机、QQ、MSN、BLOG,手段越来越先进,但是爱情是否会变得更纯洁或更长久?也许相反。同样的,技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只是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又想起海德格尔那句名言:“亲近不在于缩短距离。”

  新学了一个词汇,叫毒死(DOOCE),意思是因为在博客发表文字而丢了工作。国外已经陆续出了几个倒霉鬼,比较有名的一个是英国最大连锁书店分店37岁的售货员,他在博客中不点名地说自己工作的书店是“魔鬼石”,顶头上司是“魔头”。老板不爽后,就让他丢掉了年薪1.2万英镑的工作。他是英国第一个因博客被解雇的人。美国去年有两个被“毒死”的家伙,一个是空姐,她在博客上自称“空中女王”;一位是参议员24岁的秘书JESSICA,她在博客中披露了她和华盛顿官员们的不光彩交易。

  看来随意发表内心感受的代价有时相当昂贵,这就和平日说话要严谨是一样的,因为说话不当而祸起萧墙看来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免。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即使没有检察机关来审查,但和自己的切身利益倒真的息息相关呢!

  我不禁想到,那些以和名人闹出绯闻而大打官司的女士们,今后可以走博客路线了,这下,名人导演或主持人、明星们想堵天下人悠悠之口,也就更难了。今后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发生,那时,传统的平面媒体要从网络和博客中开发新闻线索,好玩的事还在后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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