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交停车费弃车堵出口 自称政法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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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11月19日报道 11月17日下午5点多钟,因4元钱停车费引起纠纷,一车主把车堵在海口宜欣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金龙路出口处20多小时,导致地下停车场的汽车不能从这里出来,此出口陷入瘫痪。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向交警、派出所民警报警求助,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也没解决好此事。

为4元钱停车费起争执

车主弃车离开现场

事发4个多小时后,记者于昨晚11点多钟赶到海口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金龙路方向出口处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琼A·E3393”的黑色轿车停在地下停车场的出口处,车主早已离开现场不知所踪。由于此处出口被这辆车给堵住,停车场内的所有汽车均无法从此出口出去,此处出口已陷入瘫痪。工作人员只得把宜欣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全部调到另一个出口——明珠路出口出车。

据停车场工作人员文先生介绍,11月17日下午5点28分,这辆牌号为“琼A·E3393”的黑色轿车,从宜欣广场停车场内驶出,通过停车场金龙路出口准备出去。

工作人员收取其停车牌后通过电脑查询发现:该车是当天下午1点43分进入停车场的,停车时间达到了3小时45分钟,按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他要求司机交纳4元钱的停车费。

当时车内坐有2人,司机与乘客都是40岁以上的妇女。女司机拿出其在大润发超市的购物小票递给停车场工作人员文先生时称,她们在大润发超市购物,不应该交纳停车费吧。

文先生回答,购物50元以上,停车2小时以内免费。现在你已停车3小时45分钟,按规定要收取4元钱停车费。

该女子又称,我认识你们公司的老板,我是一个政法单位的领导……

文先生要求这2名女子出示工作证件,她们不能出示。于是,文先生坚持要求该车交纳4元停车费后才放行。

由于车主还是不肯交纳停车费,文先生随后通知停车场张副队长赶到了现场。车主看到赶来的张副队长还是坚持要收取停车费,于下午5点40分把自己的小汽车弃在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金龙路方向出口处,便径直离开了现场。

交警电话联系车主将车开走

车主拒绝交警要求

据宜欣百货地下停车场的张副队长介绍,由于车主弃车离开了现场,汽车堵在宜欣百货地下停车场金龙路出口处,造成汽车无法从这里出去,当时被堵在这里等着要出去的车辆有几十辆。

张副队长迅速向金贸派出所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又向海口交警求助。交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该汽车车牌找到了该车车主的电话号码,并打电话与该车车主联系,要求其赶紧来开走这辆汽车,不要堵着地下停车场的出口。车主拒绝了交警的要求。

随后,交警与民警给该车车主打电话,对方要么不接听,要么关机。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交警调来交通清障拖车,准备把这辆车给拖走。结果交通清障拖车赶到现场后,因车身太高,宜欣百货地下停车场高度不够,致使交通清障车无法入内实施拖车计划。

金贸派出所的民警随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名车主的做法太过分了,车主因个人的不满,把车堵在停车场的出口,不仅影响整个停车场的运行,也让停车场内的所有车主出车受到阻挠,对公共交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我们希望媒体对这样的人和事进行曝光,让社会舆论给予评判。

小车堵住车场出口20多小时

其他车主纷纷指责

今天中午1点多钟,事过20小时后,海口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电话称,事情已过去20小时了,车主到现在都不把车开走。其后,该停车场工作人员叫来一辆拖车,把这辆汽车从停车场出口移动到了一旁。

据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的张副队长介绍,每天到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达四五千辆。该停车场只有2个出口,一个是往金龙路方向,一个是往明珠路方向。11月17日下午5点多钟,该车主开车把往金龙路方向的出口堵住后,工作人员只得把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疏导往明珠路方向开出。由此造成广大顾客出行极为不便。

张副队长还介绍,该停车场是于2009年2月19日开始收取停车位费的,其收费标准为:购物超过50元,停车在2小时内(含2小时),可以免费在内停车;购物50元以上,停车2至3小时(含3小时),收停车费3元。3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增加收费1元钱。

张副队长称,此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完全是按照海口市物价局于2002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的。

记者今天就此再次赶到宜欣广场地下停车场进行采访时,在此地下停车场停车的顾客们对此极为不满。

车主陈先生说:“这位车主这样做太不应该了,她不满停车场的收费,完全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向该公司上级领导反映。她现在采取堵停车场出口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这样损害了公共交通秩序,这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此应进行严厉处罚。”

(本文来源:南海网 作者:聂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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