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人创业可享10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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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自治区6类人创业可享最高10万贷款担保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科技人员、弱势群体(包括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等给予2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小额贷款担保,并给予贴息,贴息比例按国家政策执行。

  据了解,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由自治区劳动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创业培训结业证后,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可为其提供2万元到5万元的贷款担保。首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事业性收费,免缴地方的各项税收。另外,开业2年并有稳定收益的,创业所在地人民政府还将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创业奖励。其次,城乡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首次创业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一年。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为其提供2万元到10万元的贷款担保。

  此外,我区对毕业后直接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到南部山区、中部干旱带创业满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除了享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代为偿还。对于下岗职工(含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首次创业的,属于低保对象的可继续给予2年的低保待遇。对于新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享受担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外,政府还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另外,我区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50人的企业,还将给予50万元的担保贷款额度;超过100人的,给予100万元的担保贷款额度,并在2年内给予50%的贴息。劳动密集型企业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达到在职职工人数30%以上的,由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担保贷款额度,并享受2年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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