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中国四大灰色收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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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改革开放前,内地没有“灰色收入”这个词;改革开放后,经济日趋活跃,社会各类群体随之出现收入的多样性。人们把合法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称为“白色收入”,把违法收入称为“黑色收入”,还有那种介乎于白色与黑色之间的“灰色收入”。

  导游现在许多旅行社的导游基本没有工资,有的旅行社不仅不给导游发工资,甚至还要求带团的导游按人头费上缴给旅行社一笔不小的费用,“吃回扣”就成为内地导游赚取“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旅游商店为导游和司机提供的回扣比率一般为购物额的20%-50%不等,同时还向导游和旅行社支付“人头费”和“停车费”。所以,尽管有时游客早就没了购物欲望和购物可能,导游和司机还是要把旅游团往商铺里拉,只要停够时间,商店就得按人数给钱。“有时看到一个上百人的大团来了,我们心中更多的是紧张。如果没‘出活’,光人头费加停车费就要付几千元。”去一次,进账一二千元是家常便饭。而著名医院的医生更可拿到5000至1万。

  吃药品回扣是医疗界“灰色收入”的另一种形式。“到医院看病,最好穿得寒酸些,因为医生会边看病边打量你的衣着。如果看出你有钱,医生会给你开最贵的药。”一位医生的话可以让人们部分明白,为什么看病时,医生总是异常热心地询问患者干什么工作,收入高不高,原来是在探听病人囊中虚实。

  教师目前教师们最大的“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开辅导班和走穴。一位大学教授说,自己一个星期有12次友情客串,身心疲惫,上课有时也感到力不从心。另外,老师在校外搞创收的形式五花八门,诸如讲学、做学术报告、代课、当家教、兼职顾问等等。而与社会应用、市场需求关系紧密的学科老师,如经济、金融、会计、法律、外语等,搞校外创收的机会更多,有的一天至少千元。

  幼儿园的老师同样如此。一位家长抱怨说,每逢过节过年,6岁的儿子都会要求父母去看老师,不去就和家长闹。为了让孩子能在学校里得到更多的关照,家长给老师们塞红包成了家常便饭。

  丧葬业家里死了亲人,家属宁愿多花点钱,把后事办得风光些。从业者往往看准死者家属心理,导致收费项目五花八门。一个价值只有100元的骨灰盒,转卖到了死者家属手中,马上就变成了几百元、上千元。有家殡仪馆在不长的时间里,先后以这种方式赚取暴利十几万元。除此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运尸费、抬尸费、小厅费等等,并经常任意抬高收费标准,利用其行业垄断地位,强制死者家属开销。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灰色收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说,“灰色收入”的出现,预示着经济开始活跃,个人有了更多施展所长的机会。但不可忽视的另一面是,“灰色收入”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如國家税款大量流失、贫富差距加大、贪污腐败等。对老百姓而言,重要的不是那些“富人”有多少钱,而是这些钱是怎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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