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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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1月2号,中共中央发出了《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这个文件和中共中央1982年至1986年连续发布的其他几个“一号文件”一起,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勾画出了轮廓。

  这是安徽省凤阳县梨园公社的小岗村。1978年冬天,为了能够吃饱肚子,这个村的18户农民冒着很大的风险,自发实行了一包到底的生产责任制。这些朴实的农民并不知道,在遥远的北京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在讨论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而小岗村农民的这颇具悲壮色彩的举动,则成为新时期农村改革的起点。此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争论中逐步向全国推进。1980年5月,针对一些人对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糊涂认识,邓小平发表了重要谈话,充分肯定了包产到户,并对安徽的做法给予支持。邓小平讲话不久,中央召开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参加的座谈会,专门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形成了中发1980年75号文件,在中央文件上为包产到户上了“户口”,使包产到广合法化。为了统一认识,推动农村的改革,1982年1月1号,党中央发布了关于农村改革的第一个“一号文件”。

  1983年1月2号这一天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是第二个“一号文件”。它充分论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认为联产承包制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文件对于一些引起激烈争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允许农村个体工商户雇工,允许农民个体从事商业和运输业。

  《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发布后,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取代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中华大地扎下了根,并跳出农业生产领域,扩展到林业、牧业和乡镇企业等各个领域,推动了农村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中国的工业化开辟了一个新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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