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与经纪公司十大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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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问和明星关系最亲的人是谁?不用说,肯定是经纪人。然而真的是,铁打的公司流水的明星,在娱乐圈似乎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细究明星和经纪公司从一家亲到纠纷乃至对簿公堂,无非是利益二字!

    1、阿里郎告东家 “罪状”连连

    以一曲《阿里郎》成名的著名朝鲜族演唱组合阿里郎,在2002年至2004年间,就先后获得了“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最喜爱歌手奖”、“第四届中国金唱片奖最佳组合奖”等近十个奖项,并出版了韩语版专辑。这样超猛的势头足以叫人振奋不已,但最终的结局是该组合将经纪公司及公司经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经纪合约,赔偿损失100万元,并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一次偶然的机会,阿里郎结识了北京明骏苖盛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何某。并在随后转投该公司旗下。 2005年8月26日,阿里郎组合的四名成员与何某签订了一份合约书,约定由北京明骏苖盛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阿里郎演唱组合在世界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全权安排、组织和实施该组合的演艺事务、唱片事务及与上述事务有关的一切事务。此外,合约中还明确规定每年7月2日和1月2日,他们将对半年内的收入及账目进行查阅审核。
   
    但阿里郎组合表示,事实上他们曾多次要求查看演出、彩铃、专辑销售的收入账目,但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其他的种种不快也相继产生,比如排练厅条件差,后来自己掏钱另外租房排练;只能自己掏钱买自己的专辑送人;甚至在一些宣传上发生冲突等等,公司就强行扣除劳务费……
   
    鉴于种种不快,阿里郎在检讨自己法律意识薄弱的轻快下,阿里郎组合认为两被告已经违反了当初的承诺和双方签订的合约,给他们造成了经济损失。只好一纸诉状将该经纪公司及其公司经理告上法庭。

    2、易慧告黑楠只因那点演出费
  
    2005超级女声全国八强选手易慧,本以为下嫁恩师“黑楠”之后便可以星途顺畅,但好景不长,很快就和经纪公司的老板黑楠较上了劲,并因公司长期拖欠演艺收入及生活补贴而将黑楠告上法庭。
   
    易慧委托律师向其经纪公司欢唱网格发出单方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指责公司长期拖欠演艺收入及生活补贴。在迟迟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的情况下,易慧发出了最后通牒,声称已经打算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身为欢唱网格执行总裁,黑楠难辞其咎”。

    3、花儿也告了就为8000元
   
    近两年由于《洗刷刷》等嘻哈歌曲在娱乐圈人气大涨的花儿乐队,通过律师对所在的新蜂公司提出诉讼,提出公司“严重违约”,并一口气列举出八项“违约事实”。
   
    1999年3月,花儿乐队与新蜂音乐签订了有效期为10年的“艺人合约”,花儿乐队仿佛踏上了金砖铺就的光明大道。可好景不长,就在今年1月,花儿乐队3位成员在致新蜂音乐的一封信中称,因公司安排演出量不够而导致三人“无钱生活”,要求公司今后每个月为每位乐队成员提供8000元生活保证金,如果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乐队将对公司提出解约。最终相濡以沫多年的花儿与其新蜂音乐双方终因分歧严重而不得不移交法院裁判。
   
    4、张柏芝一告,就要1600万
   
    继张柏芝前经理人早前公开指责她“激心”,要终止双方合作关系后,张柏芝入禀高院控告前经理人所属的metrolink global limited违约及拖欠酬金,要求赔偿1600万元。
   
    最后,张柏芝委托律师入禀高院,控告其旧经理人公司metrolink global limited违约,据入禀状指,根据张柏芝与metrolink global limited之合约,对方答应代表她收取酬金,但扣除其中5%的酬金作为被告的佣金后,余款应交给原告,但是被告违约没有交还,原告因此向被告索偿,要求被告交代账目,交还约1600万元及赔偿她的损失。
   
    5、唐磊告之无奈,巨额版税及违约金
   
    2005年9月7日歌手唐磊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与前经纪公司纠纷问题再次发表声明,并当场宣布起诉北京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追讨该公司拖欠唐磊的28.8万元版税及100万元的违约金。唐磊称这也实为他的“无奈之举”,因为今年6月10日,北京普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了一个所谓“中国第一位被经纪公司雪藏的歌手”的新闻发布会,在这个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天唐磊也向媒体发表了一份《声明》,表明他与普新纪元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合同解除的原因是普新纪元公司严重违约。

    6、熊天平与经纪公司谁告谁不一定

    2006年3月23日,台湾熊天平携杨洋一起签约于北京正合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期共计3年。其间,公司委派执行总监兼演艺经理胡永航做熊天平夫妇的经纪人。期间,双方就因种种小事不满对方而产生矛盾,随即在2006年12月熊与经纪人发生纠纷。
   
    鉴于熊天平与公司签署的三年合约现在才刚刚履行一年,经纪公司为其新专辑的制作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一旦解约或是走上诉讼必然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最终两方对簿公堂。
   
    7、印小天赢了收囊近48万元

    今年6月,演员印小天以违约为由,将他的经纪公司广东润视告上法庭,索要演艺酬金4560元、违约金957000元。随后,广东润视又以拍戏擅自离开剧组、拒绝录音反诉印小天,并要求印小天立即停止私自参与《美梦人生》电视剧的演出等违约行为。一时间,演艺经纪公司与演员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引起了各方关注。
   
    演员印小天和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的演艺经纪合同纠纷案,宣判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广东润视影音制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印小天支付违约金478500元。

    8、黄圣依被告比吃秤砣还铁心
  
    因为《功夫》里那个哑女的角色而一举成名为星女郎的黄圣依,和星辉公司8年的合同刚刚履行了两年,黄圣依就提出了解约,星辉公司则坚决不答应。有报道说,黄圣依为内地某杂志拍摄了性感封面照片,招致公司为其承接的一个百万元广告泡汤,双方的矛盾由此爆发。

    星辉公司认为黄圣依不止一次违反公司规定接私活,黄圣依则不满在艺人与商家发生冲突的时候,公司不是站在艺人的角度去说话,而是大玩文字游戏,置艺人于不顾。黄圣依说她其实一直在受压榨:比如公司单方面安排的一些和约,内容其实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黄圣依承认是《功夫》捧红了自己:“就算是报恩,我也已经报够了。现在我决定不惜一切跟星辉解约,不管要赔偿多少钱,我甚至可以不在这行做了。”而星辉和黄圣依现在还有8年合约尚未完成,如果黄圣依单方面提出解约,她可能要赔偿星辉公司超过千万的巨额赔款。
   
    黄圣依所列星辉公司针对她的种种“罪状”及星辉公司方面的回应,结果,两方最终和平谈判得以解决。


   
    9、黄晓明被告其实并不为钱
   
    人红了,事儿也多了。话说为了演杨过,黄晓明先是和聂远争角色闹得沸沸扬扬,而后又因为私接这个角色被经纪公司告上了法庭。黄晓明的东家北京世纪元素公司将索赔佣金增加到115万元,同时要求法院判令黄晓明和他们续约到2010年而黄晓明目前的经纪人表示,绝对不接受调解。该公司认为黄晓明私自接拍电视剧《神雕侠侣》及《聊斋》,已经违约,将其告上法庭,索赔佣金15万及经济损失10万元。不料,一审时世纪元素公司又将索赔佣金增加到115万元,同时要求法院判令黄晓明和他们续约到2010年。

    黄晓明的律师说,为此,他们已经向法院提起反诉,反告世纪元素公司不作为,并要终止双方的协议。黄晓明和其经纪人周嗣伟原来都属于世纪元素公司。在周嗣伟帮助下,黄晓明接下《神雕侠侣》中的杨过角色之后两人离开公司,据悉黄晓明世纪元素公司的经纪合约并未到期。

    10、张杰叛逃上腾娱乐惹非议
   
    如今选秀滥街,当“快乐男声”的比赛越来越白热化,本来以为张杰与老东家上腾娱乐的官司可能终究会不了了之,一个大公司不会跟小艺人去计较。谁知,很快上腾娱乐就正式在上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直到2011年才到期的《推广艺人演艺代理协议书》。这也是在律师函发出一个月之后目前正在封闭的“男声学院”中生活,不可能收到起诉书,天娱方面也还没收到法院的转交请求。

    其他:“我的钱哪”!不告你,天理何在?

    为了当歌手,江西九江女孩周子琪从父母和亲戚处凑齐100万元,来到北京,选中北京中文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包装宣传自己,走上了“自费歌手”之路。而与公司的合作还不到两年,周子琪就以该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推广和宣传自己,将曾经的东家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中剩下的钱,以及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分成。

    公司则表示,周的素质并不是很好,投入100万元就要将一个人打造成明星,无论什么样的天才公司都没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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