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我保护的事例(关爱自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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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我保护的事例(关爱自我的案例)“烈士”吴顺银:保护同事自己再没能醒来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1978年12月10日,四川省綦江县公安局(现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民警吴顺银在办案途中,为保护同事英勇牺牲,年仅36岁,后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在追忆他时,同事引用作家臧克家的诗句,表达对吴顺银的哀思和怀念。

1962年,20岁的吴顺银选择参军报国,因表现优异,他多次被部队嘉奖,获评“五好战士”。7年的军旅生涯后转战警营,他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被分配到綦江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

不懂就学、不会就问,为了尽快熟悉环境,吴顺银主动跟着同事外出办案,几乎跑遍了綦江城区的大小角落,在那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每次外出开展工作都要跋涉数十公里。

当时,刑警队的刑事勘查技术才刚起步,吴顺银主动要求跟同事李文亮赴重庆学习勘查技术,并快速掌握了现场勘查、痕迹鉴定、法医尸检等一系列专业技能。

“烈士”吴顺银:保护同事自己再没能醒来

那个年代,条件有限,刑警往往都会“十八般武艺”。“吴顺银回到单位后,不仅担任内勤,还增加出现场的工作,每天都像陀螺一样运转。”吴顺银当年的一位同事回忆说。

每到冬天,因经常进行户外工作,吴顺银脚上总是长满了冻疮。为了查办案件,他经常不分昼夜外出,靠脚力爬坡上坎,走上几十里路追踪线索。空闲时,他就打点热水泡泡脚,以此缓解冻疮带来的伤痛。

1978年12月10日,綦江县新民公社发生一起盗窃案,吴顺银奉命前往开展调查。但长满冻疮的双脚疼得迈不开步,他用热水烫了烫,跛着脚驾驶着一辆边三轮车,带着同事和新民公社的公安员一起赶赴现场。

当他们行驶到石角往新民公社方向的路段时,由于是急弯陡坡的石子路,边三轮打滑冲向路边。

眼看就要滑下山坡,关键时刻吴顺银猛打方向把手,护住了坐在边三轮车斗里的同事,将其甩在路面上,坐在吴顺银身后的新民公社公安员也在吴顺银的保护下脱险。

当群众将吴顺银从坡下抬出时,他全身上下到处是被树木划伤的痕迹,身上穿着的大衣被血水浸透,自此再也没能醒来。

“烈士”吴顺银:保护同事自己再没能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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