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的“两栖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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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企业家步入政坛时下渐成热潮。对此有叫好声——视之为改革开放一大成就。但与此同时也不乏尖锐的反对声音。笔者看法有所不同,我不反对民营企业家从政,但反对民营企业家的“两栖化生存”。

  何谓“两栖化生存”?即这边从政,那边做生意,长袖善舞,两不耽误。也许有人不同意我的观点,国有企业的领导可以从政,民营企业家为什么不能从政?但是,用国有企业领导的行为来论证民营企业家行为的正确性,这种论证本身是没有说服力的。其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许多行为属转轨性质,有些是特殊的,有些甚至是畸形的,这些并不是改革的最终追求。

  民营经济的发展近来出现两大趋势:一是民营经济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从新中国成立到2001年,中国民营经济先后经历了“濒亡时代”、“萌芽时代”、“观望时代”、“承认时代”、“确认时代”、“鼓励发展的时代”以及“求同时代”。而今后的趋势是,民营经济很快就将进入“主体时代”。这可以说是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一大趋势。对于这一趋势,笔者无条件叫好,因为民营经济天生就该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二是民营企业家步入政坛成为热点。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就有100多名非公经济的代表人士当选全国政协委员,133名非公经济的代表人士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而上一届两会的指标才48名),数量上有很大突破。而在地方上,数量就更多了。其中,浙江的徐冠巨和重庆的尹明善已担任相当于副省级的高级职位。

  笔者绝不反对非公企业家进入政坛,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谁都可以从政,凭什么要将民营企业家拒之门外?但是,笔者以为,“两栖化生存”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涉及到对市场经济的一些深层次认识。

  什么叫市场经济?“平等”或者说“公平”的交易经济才谈得上是市场经济。任何一个经济体通常都有两种趋势:一是越来越变成平等交易的经济,表明市场经济的秩序在不断扩展;另有一种情况则相反,市场经济朝着不公平的方向走,这表明市场出了问题,市场秩序日趋瓦解。那么,是什么力量导致市场秩序朝不同的方向走?我们知道,市场竞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在典型的市场经济下,价格竞争是重要的武器。但是,竞争最有力的武器还并不是价格竞争,价格战像手枪一样,真正厉害的竞争武器是垄断,以垄断来赢得竞争,就像是迫击炮的威力。  

  当公权侵入私权,当政府管制强加到市场运行中时,其实已经没有了市场经济,因为当平等交易被特权窒息致死的时候,市场经济也就随之而死。哈耶克曾说,市场经济秩序具有自我扩展的趋势,这意味着市场经济体制会越来越完善。然而,哈耶克说的只是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的前提条件就是公权和私权必须先界定好,大家只能通过小米加步枪的竞争才能赢得竞争,而不能依靠经济竞争之外的“终南捷径”——驾起大炮向竞争对手发动进攻。

  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中国民众最恨的就是“公权”与“私权”不分、权钱交易。而权钱交易的一大表现是手握公权的人下海,却不放弃“公权”,从而出现“公权”、“私权”不分的情况。然而,以“公权”而入“私权”,在改革的进程中终成过街老鼠。但如今换了一种情况,民营企业家从私权进入公权,中间却没有任何防火墙,出现了所谓的“两栖化生存”,其路径虽然和前者不同,但殊途同归,最终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无实质不同。

  民营企业家“两栖化生存”的最大弊病就是容易将人引向不创造财富,反而损耗财富的“恶性竞争”中不能自拔。我曾在去浙江的调查中了解到,不少民营企业家称,以后要想把企业做大就必须从政,不从政就不可能做大,因为他的竞争对手已经从政。这让我深感忧心。因为,如果竞争合理公平,并不一定会有失败者,因为市场的饼可以无限扩大,每个人的私权利也都可以扩张。但现在商人们不去市场竞争,而是竞相去找市长或干脆自己当市长。这就好比经济领域的竞争不满足,还要进入公权领域龙争虎斗。然而,公权与私权不同,它是有限的,从来都是僧多粥少,因此恶性竞争的结果,必然一部分人得势,另一部分人干着急。而抢到高位的人就像是“红顶商人”,很容易凭借手中的“迫击炮”消灭一大片,到头来,社会将渐从“创造型”进入“分配型”,创造财富的人越来越少,瓜分财富的人却越来越来多。

  这样,危害的就不单是市场经济变革,甚至会是我们的文明进步。英国大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世界上曾有21种文明,现在大多数却消亡了。他得出结论说,所有文明的消亡皆不是他杀,而是自杀。文明如何“自杀”?汤因比说,一个文明兴旺发达的时候,必然是“优秀的创造者少数”占据舞台中心的时候,但是,“优秀的创造者少数”因各种原因很容易雨打风吹去,转而,“优秀的统治者少数”成为舞台主角。由此,“两栖化生存”的危险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民营企业家从政大门的打开,仿佛让民营企业家们看到了一块诱人的新大陆,但如果处理不好,这扇大门也可能是通向危险之境的大门。

  在民营企业家从政的问题上,笔者有几点政策建议:第一,要确立和完善宪政制度。普通老百姓可以从政,民营企业家当然也可以从政,但民营企业家进入公权领域这一点应建立在宪政的基础上,唯此民营企业家从政才有“合法性”,才有足够的民意基础;第二,进一步保护和完善产权。据笔者了解,在从政的企业家中,许多人其实并非对“政”有多大兴趣,只不过是想通过获得政治上的豁免权来保护自家财产安全。所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第三,避免“两栖化生存”,建立公权与私权之间的隔离机制,即建立起必要的公权与私权的“防火墙”。只有这样才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可言,才能呼唤出更多的“优秀的创造者少数”,而不是“优秀的统治者少数”,才能避免中华文明重回“官本位”的老路。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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