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市行情: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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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时免交费用,办理出入境证件可少交200元,下岗人员免交人才择业登记费……记者近日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新规定从6月1日起施行,应届毕业生及下岗人员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一、收费项目更细化。从6月1日起,广州市人才交流服务收费将执行新标准,2000年开始执行至今的旧标准同时废止。新规定共设置了16个大项目和26个小项目,而由两部分收费项目构成的原规定只有13个大项和23个小项;新规定在项目设置的内容上更细化了,如明确了“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才服务”、“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辞职、辞退人员身份认定”、“代办集体户入户”、“集体户管理”等为不收费的公益性服务项目。新增了“人才测评服务”、“代办毕业生学历证书鉴定”等项目及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

  二、收费项目标准有变两相比较,一些收费标准有所变动,比如,人才择业登记费从每人10元降为5元,代办出入境证件每人从每次350元降为150元,人才交流会的门票从原来每人20元降为10元,摊位费由原300元/个/天改为由举办单位根据租赁成本等自行确定,也可以双方协商收费;而代办其他有关证件费则由原3元/人次上调为5元/人次。保存人事档案及保留人事关系收费不再区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保存,统一为每人每月20元。

  三、两类人受到优惠。下岗人员求职登记凭下岗证免收人才择业登记费;个人委托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应届毕业生及下岗人员减半收费;举办人才交流会的门票,应届毕业生减半收费,下岗人员凭下岗证免收费。新规定还明确,政府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调动时,不按此规定收费;各人才交流机构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委托书,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据了解,广东省已有不少地方如深圳、韶关在去年就已经实行了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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