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检有哪些项目(教师资格证体检有不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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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韩雪莹)今天(11月14日)是联合国糖尿病日。据统计,我国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为12.8%,患者人数约1.3亿。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提到,我国是全球糖尿病患病率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随着国内糖尿病患病率的快速增长,患者面临的就医、求职等问题日渐“浮出水面”。近日,有网友就关于“糖尿病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问题反映称,原有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是15年前的标准,现有医学等科技手段已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许多疾病变得并不会影响工作和生活。不久后,浙江省教育厅回应称,目前省教育厅已经启动了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修订工作,将进一步优化体检指标和标准。

“糖尿病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引发争议,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是否也应该“定期体检”?

根据2006年发布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为体检不合格。该名网友对此提出疑问,当前距该标准发布已经过去15年,且随着医学进步,糖尿病经过科学控制并不会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那么该标准是否应当与时俱进作出调整以维护患者的工作机会和权利?患者本身就面临着疾病带来的心理压力,对于糖尿病的全盘否定,是否也无形中加大了患者的心理压力和不被认同感?

随后,浙江省教育厅回应称,这一体检标准实施后,在规范新教师任教资格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遇到部分指标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也调整了部分体检指标。目前,浙江省教育厅已经启动了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将充分听取包括医疗专家在内的各方意见,进一步优化体检指标和标准,并作为规范性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新的体检标准印发前仍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

“糖尿病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引争议 认定标准是否也该“定期体检”?

网友关于“糖尿病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质疑及浙江省教育厅回应

除了患者,家长和学生对糖尿病病人能否胜任教师一职有什么看法?记者随机采访到几位家长和学生。

市民谷女士:我个人觉得没有任何问题,除此之外,我觉得哪怕是身体残疾都可以,只要是没有传染病,其实都可以作为老师。现在身边的亲戚朋友也有不少得糖尿病的,也比较年轻化,感觉它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更不会影响教学质量。

市民刘女士:我个人认为糖尿病是一种很常见的慢性病,医学上可以得到比较好的控制,不必有什么思想包袱。保持好心情,完全可以做到像普通人一样带病长寿,或者是带病活出更好的生活质量。可能糖尿病人本身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也会在平时生活中懂得更良好地保持自己的情绪,我觉得这种好的情绪还有可能传递给学生。

大学在校生于同学:我认为老师最重要的还是教书育人,就是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的素养和能力,师德高尚就是一位合格的老师。糖尿病不影响当老师,只要老师平时注意平衡饮食,保持身体健康就可以。

那么,糖尿病是否像这些家长和学生理解的“不影响当老师”呢?糖尿病发展到什么程度可能会对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内分泌科主治医师陆迪菲介绍:“关于糖尿病,其实血糖高不会有特别严重的影响生活的情况。一般血糖要是特别高,随机血糖在16—20mmol/L这种水平,会出现‘三多一少’的临床表现,比如说吃得多、喝得多、尿得多和体重减轻。其实,比较影响生活质量的是糖尿病慢性并发症中的微血管并发症,比如说糖尿病的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还有一些病人有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这些也都是影响生活的。影响生活和丧失劳动力跟微血管并发症最相关,而大血管并发症主要是像冠心病、脑卒中,这种是影响生命长度,但是只要不是偏瘫,没有长期遗留的症状,对劳动力不会有特别显著影响。”

陆迪菲强调,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得好不好和微血管并发症发生的风险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血糖控制得越好,由微血管并发症导致的丧失劳动力的可能性越会大幅度降低。因此,“患糖尿病”并不完全等于“失去从业的权利”。

陆迪菲说:“其实有好多病人也在特别好地管理自己,我们每年会给他们评估有没有糖尿病并发症,很多病人并发症发生风险还是很低的。大多数患者如果及时诊断,获得比较好的治疗,血糖控制达标,他的微血管并发症发生风险是非常低的。只要做一个对自己负责任的人,血糖控制好,并发症没有到严重影响劳动力的情况,都不会很影响考取教师资格,并且在教师这个岗位从业。甚至不但不影响就业,我觉得也不影响升职。”

实际上,对于糖尿病患者能否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广东、福建两省分别于2013年和2018年作出过修订。按照修订后的体检标准,患糖尿病但控制得好、并不影响正常工作与生活的,求职者是可以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这无疑保障了糖尿病患者平等的就业权利。那么,为何有的省份修订了体检标准,而有的省份没有修订?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分析:“这是因为我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各个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因此各地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以及要求实际上是存在不同的。基本上来讲,目前各地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还是由各省的教育行政部门来制定。”

熊丙奇认为,《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一刀切地规定了糖尿病患者不能通过教师资格体检,很明显存在“过时”的问题,不科学、也不公平。

实际上,各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主确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确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但也会带来体检标准不一、侵犯求职者合法权益等问题。针对各省教师体检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的问题,不时有网友提出质疑,也引发过舆论。对此,熊丙奇建议:“国家层面应该统一制定一个红线标准,就是哪些(疾病)是(体检)不合格的,在此基础之上地方不能再另外加上红线标准,这样就会解决各个地方利用自己的自主权,随意或者说不合理地提高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则表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显然有必要“与时俱进”,结合社会发展、医疗进步作出调整。而一个人是否有资格担任教师一职,其选拔标准应根据教师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决定,注重教学能力和道德品质,而非一味机械强调与职业无关的身体条件。

储朝晖说:“现在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变,再一个教学环境、教学条件也有改变,事实上各个地方要依据新的情况、新的条件来及时更新教师招聘的一些标准。作为教师,当然他的内在要求是更关键的,比方要认教某一个学科,教师的知识水平、对教育的热爱程度。在内在素养和外在的比方身体的状况、各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的时候,要权衡、综合地进行评价,来决定是不是适合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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