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农村新婚俗:奉子成婚 试婚 搭伴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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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治平中国农村妇女生活调查:

  “奉子成婚”

  下乡搞农村妇女调查,我在我知青下放时所在湾里采访,发现村民们的婚恋观念远不像我原来所想象的那么封闭,很多开放的观念,甚至是西方的一些观念也在偏僻的农村被接纳了。最为突出的是“奉子成婚”现象的出现。

  在过去,如果哪个女孩未婚先孕,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如果哪个女孩把孩子生在娘家,那就更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如果结婚不满十月,娘家的人是不会去做“三朝”的,现在农村举行了结婚仪式,哪怕是二个月后就生了孩子,娘家照样去做“三朝”。有的农村姑娘出去打工,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有的抱回让娘家的妈妈养着,尽管刚开始有人议论,过个把月就没有人议论了。

  村里有一个姑娘婚期定在腊月十六,到腊月十二就生孩子了,姑娘抱着孩子到婆家,婆家照样高高兴兴,大摆宴席,为儿子媳妇举行仪式。

  还有一户人家儿子在广东打工,在外面谈了个对象,写信回来要求父母为他们办婚事,婆婆打电话告诉儿子,要等未过门的媳妇什么时候怀上了孩子,再打电话告诉家里,家里再为他们举行婚礼。半年后,儿子打电话回来说媳妇怀上了,婆婆高兴地说:“你们赶快回来成亲吧!”

  现在在打工潮下,很多年轻人的婚姻组合形式是“外地女本地郎”,所以老人的观念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奉子成婚”的现象越来越被老人所接受。据村妇联主任介绍,“先上船后买票” 的未婚先孕现象已很普遍,先怀上孩子再领结婚证的青年夫妇已占50%以上。有的女孩未婚、未嫁挺着大肚子在娘家没有羞耻感。她曾带领一位未婚的孕妇到医院去孕检,一路上,这位未婚姑娘一面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大肚皮,一面向她讲述自己的恋爱故事,还很有自豪感呢。

  “试婚”

  “试婚”这种过去只在大都市出现过的婚姻形态,如今在农村也悄悄地被人们逐渐认可。妇联主任向我讲述了她亲历的一件事:

  邻村有一个女孩,母亲去世多年,父亲含辛茹苦地把她养大。这位女孩的父亲传统观念很强,对现在的未婚同住、未婚先孕一概看不惯,所以对女儿的道德操守要求很严。女儿谈恋爱,早上到婆婆家去,他不准女儿在男孩家过夜,他多次对女儿说:“你要是没结婚就做了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我就把你扔到堰塘里淹死!”

  伴随着这种严格的教育,女儿顺利长大成人并出嫁。结婚后,却发现男方性功能障碍,不能过夫妻生活,女儿非常痛苦,但这样的事又不好对父亲讲,就独自离家出走到广东打工。

  父亲见女儿长期不回家,责备批评女儿,女儿总是说:“男的老好打我,我俩关系不好。”后来,男孩的父亲提着礼物到女方家,请求亲家劝女儿回来。女儿的父亲不接受礼品,质问男孩的父亲:“干嘛你的儿子总打我的女儿?”男孩的父亲有口不能言。

  女儿在外打工几年,仍然不想回来,并多次提出要离婚,父亲总是劝女儿不要离婚,说夫妻两口吵架是常事,犯不着离婚。见父亲态度很强硬,女儿就没再提离婚的事。

  后来,男孩花了几千元整好了病,男方的姐夫哥带着礼品找到村妇联主任,让村妇联主任帮忙去做女方父亲的工作。村妇联主任找到女方的父亲,把真话挑明了:“ 你的女儿从小没妈带,有些话不好向当爸的张口,问题不是男伢打你的女儿,而是男伢出现了性功能问题,男伢现在病已经整好了,希望你的女儿能够回来!”

  这位父亲听到此大吃一惊:“这不是一件小事,我回去过几天再回你的话!”过了两天,这位父亲找到村妇联主任说:“我回去仔细考虑了,这比打我的女儿还狠些,是我太保守害了我的女儿。”

  这件事在湾里传开了,湾里的有的人私下议论说,现在还是让伢们开放些好些,这位女儿的父亲太固执了,经常打电话叮嘱女儿,不准在男伢家过夜,不准女儿做那种事,如果父亲的压力不是这么狠,婚前同住了就不会有这个事了,弄得现在结了婚又要离婚。有的老婆婆说:“看来还是要试婚啊!”

  “搭伴婚”

  我了解到:在农村,丈夫或妻子去世后,活着的男女就同居在一起,互相帮忙,互相照应,但又不拿结婚证,我称这种婚姻模式叫“搭伴婚”。

  湾里治民和治学是同胞亲兄弟,同样是因为成分不好,两人娶媳妇也都成了老大难问题。直到后来唯成分论的禁忌取消后,弟弟治民娶回一个女人,生下四个儿子。治民在世时,是全村最有名的勤作苦扒的人,也是最吝啬、最会苛扣自己的人。农忙时他在家种田,农闲时他就到镇粮管所扛包做苦力,常年拼命干活,后来因劳累过度患上了肝病,他一生舍不得吃舍不得喝,总是苛扣自己,病倒后被家人送到医院,就连小舅子送给他的2000元医疗费,他也舍不得花,没住几天院就从医院溜回家。他死后,人们从他家的房梁上、墙壁里找出近四万元的现金。

  治民去世后,他的女人便独自带着四个孩子生活。而治民的哥哥治学终生未娶,后来就将弟弟的大儿子过继过来。但村里人告诉我:他和弟媳是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实际上是生活在一起的。

  我特意来到他家。

  治学带着我参观他家新盖的两间两层新楼房,向我介绍说:这楼房是给过继过来的儿子儿媳盖的,盖房子,除请了几个砌匠外,所有的木匠活和油漆活都是他一个人亲手干的。他还会编竹器,他编的竹篓每年卖得都很好,农闲他就以编竹篓为主,这也是他家收入的一大来源。

  我问治学:“你为啥终生未娶?”

  他说:“当年政策开放时,我的年龄已大,错过了娶亲的最好年龄。后来,有人为我介绍过几个女的,但都高不成低不就,不是人家看不来我,就是我看不来人家。再后来,人家为我介绍了一个山西的18岁大姑娘,那姑娘主要是因为家里穷才被人介绍到这里来,她到我家已经生活了三个月,但弟弟和弟媳都劝我说:这姑娘太年轻,不会真心对你,将来把你的钱财拐走怎么办?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啊!我当时听得害怕,就让山西姑娘走了。临走前,我还送了她几百元钱,把她送上火车,现在看来这个姑娘对我还是真心的,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后悔,不该耳根软,听信了哥嫂的话。后来就再没遇到合适的,我也不想再找了,于是就把大侄子过继了过来。我现在已经盖起了新楼房,就等腊月间娶儿媳妇进门。”

  我笑着直言不讳地问他:“你弟弟已去世,你弟媳孤身一人,你过继的又是她的亲儿子,湾里人都说,你们俩人是很好的一对,你就不打算娶她吗?”

  他略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其实我老在帮她!”他带着我上二楼房间参观,他指着房子里堆的粮食和屋梁上吊挂的一大排腊猪肉说:“你看,这粮食都是我帮她收割的,这猪肉也都是她的。”

  我问他:“湾里有人说,你们实际上就生活在一起了,你干吗不拿个结婚证光明正大地住在一起呢?”

  他不好意思地说:“现在还没有想这些,两人即使没拿结婚证,也还是在互相帮助,这样也少了很多麻烦,我的这些财产还不都是留给那过继的大侄子的。”

  我劝他:“你们俩人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照顾,结婚对你们只有好处,也没有什么不妥的呀!”他笑着说:“以后我会考虑的。”

  在村里,采取这种“搭伴”婚姻的不止志学这一家,而周围的村民对这种婚姻形式也都很宽容。邻湾就有一家是男的去世了,另一家是女的去世了,活着的两个人就住在一起,过的是夫妻生活,但没夫妻的名义,大家都能认同。两人在一起可以互相照顾,村里人也不说什么,只要不违法就行,村里风俗习惯也比较宽容。”

  就此问题,我咨询了法院的一位女法官,这位女法官说:没有拿结婚证,实际上双方却生活在一起,“搭伴婚”实质上是一种事实婚姻。这种现象,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存在,只要当事人双方相互受益,不给子女后代造成伤害,这种“搭伴”的婚姻形态应该予以理解和宽容,甚至也应该保护。不过,最好还是双方领取结婚证为好。

  现今农村,传统婚恋观念与现代开放观念、先进的和落后的、开放的和保守的交织在一起,互相碰撞,使农村的婚恋价值观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状态,这应该说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但是文明的婚恋价值观尚未形成,对当代农村妇女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逐步的引导和规范。

  吴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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