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9月24日哈同和罗迦陵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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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1年,哈同出生于巴格达。1856年随父母迁居印度孟买,并加入英国籍。1872年只身东来香港,第二年转到上海,在沙逊洋行供职。1886年与一名中法混血,笃信佛教的烟花女子罗迦陵结婚。1887年担任上海法租界公董局董事,1898年又改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1901年脱离沙逊洋行独立创办哈同洋行,专营房地产业。特别在开发经营南京路时获得巨大成功(他占有南京路地产的44%)。1904年开始在静安寺路购地300亩花费70万两银元兴建上海最大的私人花园爱俪园(哈同花园),是典型的中国式园林。哈同热衷于中国古典文化,还在园内创办了仓圣明智大学。
  哈同创建了中国最繁华的一条路,上海的南京路
  哈同遗产案是上海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巨额财产继承纠纷,持续时间长达16年(1931年—1947年)。
  起因
  1931年6月19日,上海的犹太裔房地产大亨哈同(Silas Aaron Hardoon,1851年—1931年)在爱俪园病故,留下高达一亿七千二百万元的巨额遗产,包括地产460亩,房屋1300幢,以及价值百万英镑的珠宝。哈同夫妇没有亲生子女,由哈同领养了11名外国孤儿为养子女,均从父姓,他们是:
  大卫·乔治·哈同
  罗弼·维多·哈同
  路易·哈同
  飞利浦·罗斯·哈同
  李华·哈同
  娜拉·哈同
  马特兰·哈同
  麦泼尔·哈同
  达芬尼·哈同
  爱茉莉·哈同
  伊佛·哈同;
  罗迦陵则领养了9名中国孤儿为内侄子女,均从母姓,他们是:
  罗友良
  罗友兰
  罗友三
  罗友启
  罗友仁
  罗友翔
  罗馥贞
  罗慧秀
  罗岫梅
  罗转坤
  罗补乾
  哈同的遗嘱规定遗产由中国籍妻子(中法混血)罗迦陵继承,罗迦陵死后养子女、内侄子女每人10万元,剩余部分乔治得70%,罗弻得30%。仅罗迦陵缴纳的遗产税就达1800万元。有2名自称哈同近亲的伊拉克人要求分遗产,被法院驳回。
  1941年10月3日,罗迦陵也去世,但其留下的遗嘱与哈同遗嘱有很大出入:总管家姬觉弥得到400万元,捐给中国政府950万元,余款分给养子女和内侄子女。于是引发旷日持久的哈同遗产案。不久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霸占爱俪园,劫走财物3400万元。后来,乔治和罗弻达成和解契约,承认第一遗嘱合法,第二遗嘱仅捐献政府部分有效,并另给罗友三等若干遗产。1947年,上海地方法院根据这一和解契约审理结案,平息了长达16年的遗产纠纷。上海市政府又多次提出征借爱俪园。1949年,乔治逃往香港。不久,新政府征用了爱俪园,在原址上建造中苏友好大厦(今上海展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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