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是否会引发国企老总新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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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有企业老总一年挣多少钱合适?2万、30万、还是100万?在国营企业实行年薪制,会不会引发新的腐败?正在参加此间“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们就这一话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毅代表说:“企业的兴亡往往和总经理的思维、责任、能力、胆识密切相关。” 

  这家企业十几年前就开始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年薪制。比普通工人高出十倍甚至数十倍的收入使“总经理和经理非常珍惜自己的岗位,他们觉得在这样的企业干比跑单帮强,不用搞灰色收入,容易避免腐败。”

  长期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们身份特殊。他们是党的干部,由党组织派来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工作。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些厂长们与政府的公务员似乎没有差别,通常的情况是,在企业干得好的话,可以得到提拔,到政府任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实行使国企的经营者们遭遇尴尬:他们的收入水平明显与市场价值背离。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的调查,中国国有企业领导正常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占总数的62. 2%。而有关部门对中央直属40家大型企业所做的调查显示,内地36家企业的老总平均年收入是6万元。这一收入与在外企工作的普遍员工差不多。 

  这种状况带来的后果是,一些国企经营者流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有的厂长经理利用职权搞起了腐败。 

  这一现象引起了重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经贸委等13个部门完成的“中国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及有关政策的研究”已上报高层。中国国企经营者年薪制改革迫在眉睫。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日前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企业内部分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来自辽宁鞍钢的工人代表王二江说:“工人拥护年薪制。国企有个好厂长,企业效益才能上去。至于会不会导致腐败,关键得有个制度约束机制,现在看监督体制还不太合理,起不到监督作用。” 

  较早在国企中实行年薪制的深圳,曾出现了年薪以外收入失控的问题。一些经营者在领取高额年薪的同时,还以各种名目滥发住房补贴等非工资性收入。特别是经营者的职务消费不规范,深圳一家上市公司,副总以上的职务消费平均每人一年18万元。 

  参与国有企业年薪制设计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主任陈小洪认为,如果企业没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很好地解决所谓的内部控制的问题,实施年薪制,很可能就变成经营者自己给自己发钱,激励与约束的目的便不可能完全实现,并容易导致新的腐败。

  营口港务局局长高宝玉代表认为,国企年薪制不能搞一刀切,必须考虑职工的承受力,职工要有观念转变的过程。而且,企业的效益、实力都不一样,年薪的高低也应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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