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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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针对我国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旨在加快西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西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创新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近日由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签约启动。 

  我国选派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工作,自1996年实行改革并成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但由于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相对落后,这一工作还不能适应西部发展的需求。一是西部竞争能力弱,大多数业务骨干因外语未过关而坐失良机;二是西部多数地区公派出国留学只有国家公费留学这一单一渠道,尚未形成地方政府和单位公派等全社会配套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出国途径,出国留学机会少;三是国家选派公费出国留学实行全国统一的标准,没有分类对待,加上西部人才流失问题突出,不少地区对选派人员公费出国留学积极性不高。致使西部12个省(区、市)每年选派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人员和规模,还不到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远低于中部和东部发达地区,在当地的影响也很小。 

  这次签订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在西部地区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选派方式、人员类别、选派时间和资金比例等方面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和创新。根据这一新的规定,西部凡是签约后的省(区、市),在严格把好质量关和坚持个人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等原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求,确定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学科、人员类别。可以实行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聘请的专家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聘请的专家共同评审,以省级专家的评审和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为主的选派方法。在选派时间上,改变过去全国一年只选派一次的做法,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省级政府主管部门视情况需要商定,可多次选拔。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费用,由原来全由国家承担改为根据西部各地经济社会状况,由国家和省级政府按一定比例承担。其中,省级政府承担的最高比例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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