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像烫手山芋 还是保饭碗你选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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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加班费像烫手山芋,要加班费还是保饭碗,农民工和白领面临相同考验。害怕丢工作,不敢较真,成为节日加班族的无奈选择。据智联招聘网和新浪网近日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拿不到加班费,高达71.3%的职场人士选择默默忍受”。

  要加班费还是要饭碗,两者只能选一,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节日加班,应有加班费,比如国庆长假加班,前三天拿三倍工资,后四天拿两倍工资,这规矩蓝领白领没人不知。然而知不知道规矩是你的事,能不能拿到加班费却由不得你。在企业与劳动者强弱不对称的背景下,较真追讨加班费,很可能虽然拿到了钱,却在明天或后天就被企业用一个堂皇的理由端走了饭碗。在加班费和饭碗之间,又有多少人有勇气选择前者?显然,对加了班拿不到加班费却又不敢较真追讨的蓝领、白领,谁都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而这隔岸观火一般的“哀”和“怒”,除了情绪表达,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几年前,欠薪是农民工普遍遇到的问题。直到2003年,温总理在重庆考察时听到了农妇熊德明反映的实情,在总理的直接干预之下,不仅熊德明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薪,大规模的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也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从而使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始于2003年的大规模清欠行动,其更深远的意义是农民工的工薪问题纳入了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视野,劳动保障部门由被动加入变为主动出击,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农民工工薪被拖久的现象今天尽管仍时有发生,然而相比于几年前的面广量大,局面确实有了极大好转。说农民工工薪问题正在进入规范化轨道,恰也不是夸张。触类旁通,解决用人单位不付加班工资的问题,也同样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主动加入,而不能只是节前泛泛而谈地“提醒”,事后则“不告不处理”。

  法律赋予了劳动保障部门相应的权力:如果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劳动保障部门为拿不到加班费的蓝领、白领们仗义执言,追讨薪酬,名正言顺。“拿不到加班费,高达71.3%的职场人士选择默默忍受”——这个调查数据,与其说显示了劳动者的软弱,不如说折射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失职;与其说反映了劳动者的无奈,不如说是劳动者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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