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史之遗址篇第3辑疑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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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民俗传说 民俗篇 原始人为什么要举行成丁礼?

 民俗传说 民俗篇 原始人为什么要举行成丁礼?
 
  在当代社会里,尽管各国的法律对人的成年大多有明确的年龄规定,但不同的民族无形之中仍然以能否在经济上自立、是否结婚生子等传统标准来判断一个人的成年与否。然而,在原始社会里,这个原本十分复杂的问题却显得很简单,即举行过成丁礼就标志着一个人的成年。

  对于有史以来的众多原始民族来说,成丁礼在表达一个人已经成熟的意义方面是一致的,但不同民族所举行的成丁礼仪式却千差万别。从人类学家的调查来看,各种原始成丁礼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标志型。

  即以某些明显的标志,来宣告某人已经成年。如巴布亚的土著女子从小开始依次涂绘身体各部分,等到周身涂过一遍,就举行仪式宣布她已经成年。类似的例子还有中国的黎族女子和傣族男子到了青春期都开始纹身,一旦他们成长到有了情人的地步,就要郑重其事地纹上一个特别的标记。除了绘身和纹身外,许多民族还用改变装束来表示一个人的成熟。如流行于中国西南及东南亚山区的“裤子礼”和“裙子礼”,一般在男女少年满十三岁以后举行。

  只有在这一仪式举行过以后,那种适龄的青少年才被允许换上与父母相同的成人服装,并可以享受作为部落正式成员所拥有的一切权力。流行于印度教婆罗门中的以白色带子束首标志男子成年的礼节,以及中国古代由儒家经典正式规定的男女成年礼——冠和弃,显然都是某种标志型成丁礼的残余。

  另一类较为常见的成丁礼是技能型。即未成年男女青少年只有在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掌握了某种必要的谋生技巧之后,才被接纳为社会中的正式一员。如在南部非洲的许多原始部族里,男女少年到了一定年龄都必须被送到一个与外界隔离的秘密地点,由父母或同性别的长辈分别传授给他们做男人或女人必须知道的礼节以及战斗、狩猎、耕种、织造等各种技能。这种隔离在时间上长短不一,有时会持续一年以上。一旦学习结束,往往还要燃起篝火,歌舞敬神,然后才能回家像成人一样生活。技能型的成丁礼往往还伴有一系列十分严格的考试。其中,大多数人自然都能通过考试,享受到各种应得的权力,并且得到同族人的尊敬。极少数的不及格者则会受到歧视,命运十分悲惨。如北美奥其伯威人规定,没有通过成丁礼考试的人一生只能做最笨重的活,另一些印第安人甚至把这种人从本部落中赶出去。而澳大利亚的土著更是把成了礼考试不及格的人终身看做是孩子,直到白发苍苍也只能和孩子们玩耍。他们不能穿戴成人的服装和饰物,不能结婚,甚至对任何成年人的辱骂和殴打都不能反抗,只能在恭顺地忍受各种羞辱中渡过一生。总的来说,成丁礼考试一般只是针对男孩子而言的,女孩子则进行类似的考试,即使也有不会太严格。显然,以上这些技能型成丁礼实际上是原始民族对他们的后代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不少颇具价值的生产与生活经验就是通过这一形式一代代传承并发展完善的。

  第三种类型的成丁礼是巫术型。一般来说,在原始人所有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中,充满着对鬼神的尊敬与恐惧,至于举行像成丁礼这样重大的仪式则更是如此。人们在调查中发现,东南亚及印度、澳州等地十分常见的一种成丁礼——拔牙礼,往往就离不开巫师的帮助。澳大利亚的一些土著不仅要让

  巫师在施行拔牙术之前跳舞作法,还要他们亲自动手拔去孩子的牙齿。另一种在原始民族中流行更广的成丁礼——割礼,也是离不开巫师们的主持与指导。直到今天,保守的犹太教徒在实施割礼时仍要由专职的宗教祭司负责操作。巫术型成丁礼往往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不少原始人为了使这些巫术更为灵验,还有意用限制睡眠、禁食等人为制造的痛苦来加重这种神秘感。如印度洋沿岸的科萨人,在举行割礼的前夜必须通宵跳舞唱歌,并且互相挥棒打得头破血流,直到日出时再进行正式的典礼。南美洲亚瓦那人的成丁礼更是要求人们忍受蚂蚁蜇咬,或者浓烟熏烤四五分钟等稀奇古怪的考验。没有经受痛苦考验的成丁礼往往被人贬为不具魔力,因此也不能使人从未成年的状态下一夜之间变为成年人。

  种种迹象显示,成丁礼曾经是原始人类诸多典礼中最重要的之一。那么,远古的人们为什么要举行成丁礼呢?专家们推测,主要出于两个原因。第一,原始人艰苦的生活条件使婴儿的死亡率极高,大多数婴儿会在出生的头几年夭折,因而刚刚出生的孩子往往不被视为真正的人。只有当孩子被抚养到比较容易长大的年龄以后,人们才承认他是个真正的人,并用盛大的成丁礼来祝贺部族增添新丁。第二,原始的成丁礼往往是在男女两性发育成熟时举行,显然它标志着对青年男女社交权力的承认。也是男女两性婚姻生活的开始。

  正是因此,不少民族有在成丁礼前后向男女青年传授做男人或女人的基本知识的习惯。对现存原始民族的调查表明,各民族举行成丁礼的时间有很大的差异,从七八岁甚至更小到13至15乃至更大的都有。看来,其中的确有存在着两种不同形式的成丁礼的可能。对此,学者们仍在进行深入的研究,难有定论。

  今天,当代人的成年标准与原始人的已经有了很大的差别,但成年仍是一件非常重大并且令人愉快的事。人们在高中毕业的典礼之后,或是在16与20岁的生日晚会上特别兴奋地狂欢,这一切似乎都与远古祖先的成丁礼完全不同。但原始成丁礼的某些内容与形式,的确仍然深深地隐藏在人们的风俗礼仪和思想意识之中,因为我们毕竟是继承了他们血统的子孙。

 

no.2 绘身和纹身对原始人意味着什么?


绘身和纹身对原始人意味着什么?
 
  直到今天为止,在那些不穿或者很少穿衣服的原始部落中,仍然流行着绘身和纹身的风俗,所谓绘身,是指用某种方法把各种色彩的颜料涂抹在人们的身体上。这种绘制的花纹尽管色彩鲜艳,但却很容易从身体上洗去,只能作为临时性的装饰,要想永久地保留下去,就必须用纹身的办法。所谓纹身,是指人为地给皮肤造成创伤以留下伤痕,或者在被针刺过的皮肤上涂抹染料以使色素经久不退地保持在表皮之下,前者称为瘢纹,后者称为黥文。在世界各地的原始民族中,这种瘢文和黥纹经常与绘身交替使用,相互之间有明显的联系。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们指出,绘身和纹身的习俗至迟在数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已经产生,发展到了今天,更成为一种十分独特的原始艺术,从中人们可以窥见原始人的某些宗教信仰和社会风俗,是现代人了解远古文明的一面生动的镜子。

  在原始人的心目中,绘身和纹身是一件非常重大神圣的事。如澳洲土著平时总是随身带着红、白、黄各种颜料,不时地在颊、肩、胸、腹等处点上几点颜色,到了重大庆典时则要把全身涂成五彩缤纷。北美温哥华的努特卡

  印第安人在他们的节日里喜欢用动物油脂配制成各色颜料在脸上绘制出五花八门的图形,还要撒上些闪闪发光的云母碎片以喧染喜庆气氛。与绘身相比,纹身就多少要忍受一点痛苦。如澳大利亚某些土著是用锐利的贝壳片或石片在胸部和腹部制作瘢文的,为了使纹路更深、更大,不少人还用泥土揉擦伤口,以减慢愈合的速度。伊利安岛上的巴布亚人更是用火在皮肤上烫制瘢文。

  而中国海南岛和黎族在施行黥文时,则用一个特制的小棒把黄藤针敲入皮肤,再拔出针并拭去冒出的鲜血,抹上用水调制的烟灰或墨汁,造成的创口要经过三四天以后才能逐渐愈合。尽管要经历这种种的痛苦,但人们在施行纹身时的隆重热烈并不下于绘身。太平洋中马绍尔群岛上的土著居民不仅在纹身之前要唱祈祷歌,而且要奉上供品并跳起舞蹈,以献给他们崇拜的两位纹身之神——里奥第和兰尼第,据说纹身术就是由他们发明并传授给人类的。

  那么,原始人究竟为什么要这样费尽心机地去绘身或纹身呢?有人推测可能是出于图腾或祖先崇拜。根据现有的人类学调查资料,在有关绘身和纹身的实例中,最常见的就是把本部落的图腾绘制或纹刺到自己身上。由于在原始人的心目中,本部族的图腾不是象征着自己的祖先,就是象征着最受崇拜的主神,因而身上绘有或纹有这些图案能够得到神灵的保佑和帮助。据记载,居住在大洋洲托列斯海峡附近岛屿上的土著每个人都从鼻尖到前额,再沿背脊到腰际画一条红线,象征着他们的图腾——儒艮。而中国古代南方崇拜龙神的民族,也总是把龙纹在身上。在纹身的巴布亚人中,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独特的专用图案,一旦有人抄袭了其他部族的花纹,轻则引起口角纠纷,重则触发械斗甚至战争。绘身和纹身的另一个原因是出于某种巫术或宗教的目的。如澳大利亚的土人在出发打仗时全身绘红,为死者举行丧礼时全身绘白,以此求得天神的庇护。生活在澳洲中部的阿兰达部还把他们的图腾绘在自己身上,再用山鹰的羽毛蘸上自己胳膊的血贴在那些图案四周,并且跳一种“图腾舞”以与神灵交流。几乎所有的澳洲土著部落的巫师在作法时都要绘上花纹,否则会被认为法术不灵,而失去人们的信任。此外,绘身和纹身也往往反映出各人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如巴布亚人年青时一般用红色绘身并黥刺面部。老年人则用黑色绘身并加刺手臂、腿部或胸部。在日本的阿伊努人中,花纹大而直的社会地位较高,小而曲者社会地位较低;而新西兰的毛利人也是面部黥文越复杂精细的人社会地位越高。加洛林群岛的土人甚至明确规定,只有贵族阶级才有权在背部、手臂、腿部上黥刺精美的花纹,非自由的人只能在手、足部上刺一些简单的线条。不少学者还认为,原始人绘身和纹身只是出于人类爱美的夭性,而其它意义都是日后衍生出来的。的确,大多数的原始民族都认为,他们绘在或纹在身上的花纹是最美丽的,而一旦缺少了这些花纹,人就会变得很丑。据记载,新西兰土著毛利人妇女到了成年以后都必须在下颌部、特别是嘴唇上纹出一条条的横线,原因是她们认为红嘴唇是很难看的,男人如果娶了红嘴唇的女人作妻子就是极大的羞辱。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在近现代的原始部落中,人们所以绘身或纹身完全可能同时出于宗教、文化或者爱美等多种不同的需要,因此简单地把绘身与纹身归于某个原因是难以解释这种种复杂的现象的。

  许多研究过绘身和纹身风俗的学者认为,原始时期的绘身和纹身显然还与远古人类的服装、发式以及其它各种装饰物的发展演变有密切的联系,人类最早的服装很可能就是绘身或纹身的附属物。但是,随着服装在人类社会

  中的逐渐推广,绘身和纹身的风俗却在不断地消退。时至今日,在那些现代化的大都市里,绘身和纹身只是在各种戏剧杂耍表演以及爱自我表现的青年人和某些神秘的社会团体中流行,不少人去绘身和纹身也仅仅是出于好奇。

  然而,原始绘身和纹身的那些充满神秘怪异色彩的线条和图案却一直吸引着人们,现代艺术家更是从中吸取了不少的灵感,可见其影响至深,一时是难以消失的。

 
 

no.3 原始巫师为什么爱吃毒蘑菇?


原始巫师为什么爱吃毒蘑菇?
 
  无论在中美洲的热带雨林或是西伯利亚寒带的白桦林中,蛤蟆菌猩红与黄相间的艳丽色彩,总是最能吸引采蘑菇人的注意。翻阅现代植物手册可以发现,这种美丽的大型真菌其实是一种有毒蘑菇,少量食用能麻痹人的中枢神经,使人进入酒醉状态,并且产生各种幻觉与幻象,过量则能致人于死地。

  然而,考古学家的发掘与人类学家的调查都表明,历史上世界各地的巫师都曾经十分爱吃这种被称为“神菇”的毒蘑菇,把它作为神人交往、占卜,预言以及作法的媒介,致幻菇与原始宗教已经到了密不可分的地步。

  在现生于世的大约1.6 万多种蘑菇中,能够产生致幻作用的有24种,其中有些如蛤蟆菌等是全球性分布的。学者们发现,中美洲和南美洲不仅出产蛤蟆菌,而且有致幻作用更强的墨西哥裸盖菇,阿兹恃克裸盖菇以及古巴球盖菇等,是世界上致幻菇出产最集中的地区,同时当地食用各种毒菇的风气也最盛。早在16世纪,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后就注意到本地的印第安土著喜欢在拂晓前吃致幻菇,并且自我陶醉在幻觉之中。等幻觉过去以后,他们便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谈论各自所见的不同幻境,以及天神赐与的某些启示和各人的自我体会。其实,墨西哥印第安人的宗教,一直充满了对致幻菇神秘力量的崇拜。如在举行重大的宗教庆典时,要吟唱对鬼神祖先的颂歌,然后由专门的祭司指导食用“提奥那纳卡托”(即“圣肉”,亦即“神蘑菇”的意思)。参加这类吃蘑菇仪式的人,当然不会完全出于对被麻醉后出现的种种幻觉的嗜好,显然他们相信这样能使人们感知天神的旨意,看到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最终将把人的灵魂引导到法力无边的极乐天堂。可是,大多数能够致幻的蘑菇都带有毒性,吃起来要十分谨慎。现藏于马德里的玛雅抄本,就在蛤蟆菌插图边加上“西迷”(死亡)的标记,以强调其危险性。

  在古代美洲巫师的眼里,这种危险性无疑更加强了他们法术的魔力,为此他们还雕刻了许多蘑菇形的神像以供崇拜。据参予过古玛雅遗址发掘工作的法国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教授海姆的研究,石刻雕像上的“神蘑菇”曾经主宰过玛雅宗教的教义。另一位美国真菌学家沃森在他的专著《索玛——不朽的神蘑菇》中,更进一步指出古印第安人崇拜的主神之一——“索玛”

  (soma)就是蛤蟆菌的化身。食用乃至崇拜蛤蟆菌的风俗至今仍在墨西哥等国的山村中流行,人们很容易在乡村集市发现这种毒蘑菇。当然,购买它的除了是一些有幻游嗜好的人之外,主要的仍是与鬼神沟通的职业巫师。

  除了美洲之外,在非洲的几内亚、亚洲的婆罗洲、印度和西伯利亚等地以及欧洲北部北极圈附近的拉普人诸部落中,都曾盛行过吃致幻菇的风俗。

  沃森在他另一本专著《俄国,蘑菇及其历史》中,描述了西伯利亚西部和北部的通古斯人和雅库特人崇拜致幻菇的仪式。他们在吃蛤蟆菌之前,往往由妇女先将蘑菇放在嘴里嚼碎、然后灌入腊肠,供男人们食用。西伯利亚民间至今仍保留着在狂欢节的晚上吃蛤蟆菌的习俗,人们把这种蘑菇浸在伏特加

  酒里,以取得在痛饮之后产生的幻觉效果。在平时,也常有人把晒干切碎的蛤蟆菌拌入水、牛奶或者浆果中食用,据说这是当地人的上等美味。另一位学者麦克唐纳指出,雅利安人在大约公元前1500年前开始由北方进入印度次大陆,同时也带来了他们对致幻菇的狂热崇拜,古代印度教许多教义也是从中衍生出来的。在印度教最古老的经典,四吠陀之一的《梨俱吠陀》中,有1000多首赞美蛤蟆菌的颂歌,用形象生动的词汇直接描述了这种致幻菇的形象和效用。看来,世界各地原始民族绚丽多彩、想象丰富的史诗和神话,显然与崇拜并食用致幻菇这种风俗有很大的关联。某些学者还进一步指出,连早期的犹太教、基督教的教义,都深受致幻菇崇拜的影响。精通索马里和中东地区语言及民俗的学者阿格利温,在他所著的《崇拜为神物的蘑菇和基督教》一书中,严密地论证了现代基督教起源于多元崇拜,其中对致幻菇的崇拜是其基础。他还详细地考证出《旧约全书》中许多的人名和故事都与蛤蟆菌有关,后出的《新约全书》则由于犹太教政权和罗马当局的严厉镇压,这种崇拜有毒菇的习俗才不得不变得秘密和隐讳。阿格利温还列举了大量的事实,以证明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信徒中,至今仍有把蛤蟆菌作为圣物来崇拜的,尽管这些观点至今还难以被传统的学者完全接受,但不少人还是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他的影响。有人根据考古学发掘与人类学调查的资料,将世界各地致幻菇崇拜风俗的分布状况做了调查,发现这种崇拜完全是全球性的。由此推之,早期人类的原始宗教很可能都曾或多或少地与崇拜并食用那些毒蘑菇有关。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演进,原始巫教正日益萎缩,崇拜致幻毒蘑菇的风俗也正在迅速地消失。然而,近年来有关神秘的致幻菇的研究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学者的注意。脑科学、精神病理学以及药理学家都在致力于各种致幻菇的成份及药理学研究,希望它们能在现代科技之下发挥新的作用。

 
 

no.4 原始人为什么要杀害婴儿?


原始人为什么要杀害婴儿?
 
  对于杀害婴儿这一陋习,人们是不会太陌生的,直到近代甚至当代,杀婴的现象仍然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存在。考古学与人类学的研究也表明,这种残忍的习俗几乎和人类本身同样古老。但是,关于人类杀婴的原因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大多数研究过杀婴现象的学者认为,杀婴只是那些生活艰难、食不裹腹的原始人为了自身的生存而不得不做出的举动,食物来源匮乏是导致原始人杀婴的主要原因。在历史的记载中,几乎所有的民族在发生大饥荒或者其他灾害时,都不同程度地有过杀婴的行为。非洲南部的布须曼人平时不仅把没有自我生存能力的畸形儿童杀死,而且会在缺乏食物、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父亲去世等情况下杀死或抛弃未成年的子女。澳大利亚土著在进行长途迁徙之前,也会杀害所有幼小的儿女,留下一二个较强的大孩子,以免在路途中挨饿。把残疾儿童视作累赘而杀害的风俗,甚至存在于已经进入文明时代的以色列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中。不少民族则有在养大第一、第二个孩子之前,杀死所有新生儿的习惯,这显然也是为了避免他们与哥哥、姐姐争夺食物。考古发掘还证实,远古时期的杀婴事件,不少与食人之风有关。在一个有着吃人习气的社会里,毫无防卫能力的婴儿当然是最大的受害者。这种杀害并且食用婴儿的陋习持续时间很久,直到近代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仍有杀掉幼儿给缺乏食物的哥哥、姐姐或其他长辈食用的记录。

  另有不少学者指出,作为早期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着的一种风俗,杀婴实际上起着控制人口增长的作用。著名的英国社会学家卡尔。桑德斯在《人口问题》一书中,分析了有史以来各个时期的人口情况,认为杀婴显然是调节人口的主要手段之一。持这一观点的人特别强调,相对于男婴来说,杀婴者似乎更加偏爱杀害女婴,由此导致的女性人口下降直接造成了整个社会总人口的相对减少。其实,早在100 多年前达尔文等学者曾注意到澳洲、南美以及印度等地当时还处于原始状态下的各民族女性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远远低于同时代的欧洲。有人对中国新石器时代墓葬中的尸骨做了性别鉴定统计,发现从公元前6000年到公元前4000年,男女两性比例在2000年间从5 :l 下降到2.5 :1 ,从公元前4000年至今的6000年间男女比例更向1 :1 发展。

  在欧洲等地的人口调查中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演变历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人口也在不断地增加,而女性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趋于上升,并达到两性比例的大体平衡,杀婴这一习俗也正是随之逐渐消失的。这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杀婴的目的是控制人口的说法。

  有些学者坚持认为,杀婴只是原始宗教的一种仪式,而缓解食物匮乏、控制社会人口等只是杀婴的后果而非其原因。他们指出,人类具有爱护婴幼儿的天性,即使是原始人也不例外,这从散布在全球各地的婴幼儿厚葬墓上可以窥见一斑。然而,早期人类却大多信仰天地鬼神与人能交互感应的原始宗教,把他们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行为都归于天地鬼神的帮助和指导。因而,向上天大地献出自己最珍贵的礼物——婴儿,就不足为怪了。在原始宗教看来,这是使全部族能安居乐业、繁荣昌盛最有效的手段,也是被牺牲孩子的巨大荣耀,根本不存在轻视甚至厌弃孩子的意思。另外,原始宗教中根深蒂固的转世思想,往往使人们认为死去的孩子将来总能复生,而不会十分悲痛。至于杀婴者喜欢杀害女婴,很可能是母系氏族社会女孩子更尊贵的反映,到了父系社会女性数量上升则与停止用女婴献祭有关。总之,为了控制人口或者因生活贫困而杀害婴儿,完全是人类社会晚近时期兴起的陋习,与原始人早期的初衷并不相符。

  近年来,随着生物学家对野生动物行为研究的深入,有人开始提出杀婴只是原始人类从他们的动物祖先那里沿袭来的某种兽性。根据大量的野外观察记录,人们已经十分肯定,杀婴的现象也普遍流行于多种鱼类、鸟类以及老鼠。狮子及至猴子与猩猩之中。生物学家们着重观察和研究了与人类最为接近的灵长类动物——猴子与猩猩的杀婴习惯。显然,其中大多数的杀婴实例都与繁衍生殖有关。如印度的一种原本十分温顺合群的食叶灰猴,在新的雄性猴王取代老猴王时,总会把尚未断奶的幼仔统统杀死。这样,新猴王就能与雌猴顺利地交配,生下自己的孩子,某种雄性大猩猩还会偷偷地杀害小猩猩,以便与被害者的母亲交配。至于另外许多例杀婴的记录是否因为食物的匮乏,还是由于受到人类及外界其它事物的干扰,专家们尚有争论。大多数人认为,杀婴在这里是有利于整个生物种群的进化的,它使优良的遗传特性能够保持并传播。人类最早或许就是因为得益于这一习性,才把它长期保留下来的。尽管在日后漫长的进化岁月里,人们将文化、宗教、经济等各种各样的因素加入了杀婴之中,但其实质则仍旧与灵长类乃至更古老的动物祖先没有多大的区别。

  杀婴的现象是现代社会里已经趋于消失,但不可否认,它在历史上曾经对人类的进化产生过巨大的影响,深入地研究我们祖先留下的这一习俗,不

  仅有助于人们更深刻地了解一部人类发生与繁衍的历史,而且还能使现代人更多地看到一些自身的弱点,这对于人们未来的发展进化来说也会是很有益处的。

no.5 原始部落的“处女禁忌”是怎样产生的?


原始部落的“处女禁忌”是怎样产生的?
 
  据《现代原始民族》一书介绍,在澳大利亚的一些原始土居部落那里,有一种“处女禁忌”现象,部落里如果有人结婚,人们就纷纷前来祝贺,大家尽情地跳舞、喝酒。狂欢达到高潮时,部落里的一些人把新娘簇拥到另一间房间里,用石器或其他什么工具破除她的童贞。然而,由一个人带着沾有处女血的东西向大家展示。至此,婚姻仪式才算真正完成。

  这是人类童年流行过的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在澳洲某些原始部落中,当姑娘到达青春期时,就由年老的妇女弄破处女膜。在赤道非洲的马萨,在马来亚的沙凯族,苏门答腊的巴塔斯族都有这样的习俗。这种习俗告诉了人们史前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的婚姻状态和心理状态的某些信息。谁来弄破处女膜呢?有些部落请丈夫的朋友,有的则由姑娘的父亲,有的则由部落里的特殊的人物。在西里伯尔的阿尔福族那里,新娘的父亲充当这种奇怪的角色,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里,巫师帮助新娘弄破处女膜。在《马可波罗游记》中曾介绍过,云南边界某些少数民族向陌生人献出童贞。在古希腊,处女在神庙前向神的代表献出童贞。在中世纪,欧洲领主拥有姑娘的初夜权,可能也是一种处女禁忌的遗风。在印度的不少地区,新娘用木制的“神象生殖器”破除童贞。但是,完成这一人生使命的决不是新娘的丈夫。

  这种文明之前人类流行过的现象反映了一种群婚的残余,也反映了贞操观念是人类社会后期有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后才发展起来的。在上述一些原始部落里,新娘、新娘的丈夫,大家都不仅不重视处女的童贞,甚至怀有对童贞的深深的恐惧。因此出现了由第三者帮助破除童贞的婚姻现象,对这种婚姻现象,心理学家们和对原始人类史和民俗学缺乏了解的人会认为是不可思议的。但它却真实地存在过,并且至今也还在世界的某些地区真实地存在着。

  那么,这种处女禁忌是怎么产生的呢?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性自由的群婚生活时代的一种心理沉淀,史前人类的性自由留下了不少残留现象,例如婚前性自由是一种群婚残余;云南文山地区的“牛马节”是一年中的几天表现为群婚残余。处女禁忌由第三者,并且常常由男性真实地或仪式化地进行,据史本塞和吉兰的有关澳洲部落的通信,有时由多个男子公开地、仪式化地进行,这是对古代群婚生命的一种回忆和重演,也是向群婚生活的一种告别。因此处女禁忌含有人类婚姻状态承前启后、新旧交替的深刻意义。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初民对处女流血的一种恐惧的疯狂心理的防止。原始民族大多对红色有一种神秘的心理,原始埋葬中常常把红色粉未作为殉葬品,认为它能注入生命的活力。另一方面,原始人有渴血情操。他们喝动物的或敌人的血,血会引起原始人疯狂的杀欲。在安达曼群岛上的安达曼人那里,女孩子初潮时有许多禁忌,例如不得外出,不得用原来的名字等等。处女禁忌也可能有类似于月经禁忌那种神秘的恐惧感在起作用。害怕流血会带来可怕的祸害。而这种祸害与结婚的喜悦是矛盾的,作为避免的方法,就由第三者来承受可能带来的祸害。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这是一种期待和焦的心理造成的。原始人对各处新

  奇的事情总是伴随着一种神秘、紧张的心理,作为紧张心理的外观,往往产生种种仪式。当庄稼刚刚成熟时。当家畜生了小家畜时。当夫妇有了第一个孩子时,当一块林地刚刚开垦时,原始人都会产生这种心理,并用一定的仪式来表示。就像今天人们建造大厦、展览会开张要剪彩一样。成婚是人生的一大里程碑,比出生、成丁意义更加深远,作为一种纪念,采用类似成丁礼一样的忍受某种折磨的仪式,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心理分析学之父弗洛伊德则认为,从害怕流血和战栗于新奇来解释,不曾触及这种禁忌典仪的要害。他认为,就女性来说,初婚导致肉体器官的受损和自恶的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常常表达为对于逝去的童贞的怅惘和婉惜,表现为对夺去其童贞的人的一种深刻的恼怒。而处女禁忌则使将来要与这个女子共处一生的男人避免成为女子内心恼怒的对象,避免妇女因童贞的丧失而产生对丈夫进行报复和敌对的心理。而对男子来说,原始人把女子看成神秘的,令人恐惧的,害怕女子在初婚时会对丈夫造成某种危险。因此,处女禁忌对丈夫也认为是有益的。

  处女禁忌是史前人类迈入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一个重大的事件,它反映着原始人的观念与心理,反映着现代家庭建立的艰难历程。直到今天,处女禁忌还或多或少地反映在男子和女子的潜意识中。因此,科学地分析处女禁忌这种神秘的文化现象,对于婚姻史、民俗学、心理学的研究是颇有意义的,它能使人正确地认识人类的童年。

 

no.6 外婚制究竟是怎样起源的?


外婚制究竟是怎样起源的?
 
  所谓外婚制,就是族外婚,是原始社会的一种婚姻规例,它禁止本集团内部通婚。它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它的出现有利于人类的发育和繁衍。

  外婚制是怎样起源的?这个问题史学界长期探讨却一直未能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认为在长期的血缘群婚过程中,生下的孩子或者不健康,或者是痴呆。甚至有的过早夭折,人们开始探索根源,而外婚制就是他们找到的一个避免产生上述生物性恶果的办法。对于这种说法、学术界不断提出了异议。人们认为将优生学理论看作是族外群婚产生的原因,缺乏说服力,是后人把自己的智慧强加给了原始人。现代生物学的发展已证明,在相当大范围的群体即彼此联姻的集团内部,近亲婚配的危害性未必可以肯定。假如有危害的话,当时“人类智力的发展”并不可能认识近亲结婚的害处,因为要认清这点,必须知道儿女的身体和智力与父母的生理素质的关系,儿女与父母的性交关系,人们相互之间存在的血缘和姻缘关系,能把部分儿童明显弱小或具有严重生理缺陷一类现象,归因于其父母的近亲关系。但是原始人不知道这些关系,所以不可能认识近亲结婚的危害。事实上,外婚制并没能完全避免近亲交配。前苏联学者托卡列夫等认为,外婚制的实行是为了增进本公社的繁荣和发展,加强与相邻氏族的关系,建立经济往来。对此说,一些史学工作者也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氏族社会的原始结构本质上只是相互通婚的两个外婚制集团,并无经济联系。相邻两个氏族的关系仅限于婚姻关系。以扎科夫为代表的另一批前苏联学者认为,外婚制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原始公社内部产生了性禁忌。为什么?因为族内通婚会造成同性之间的嫉妒、异性之间的怨恨,因嫉妒而出现的矛盾冲突严重影响了原始公社内部的生活安定,为解决这一矛盾,首先就得消除产生这一矛盾的根源——族内婚,所以一些性禁忌出现了。同一集团内的性关系开始逐渐缩小范围,直到最后终止,而与别的集团成员的性关系范围逐渐扩大,外婚制产生。有的中国史学工作者倾向于扎科夫的意见,并且补充了他的理论。认为外婚制的产生,生产力的发展无疑是其根本的原因,但其作用的落脚点却是与传统说法恰恰相反。它不是加强了原始群的联系,而是促进了分衍。随着工具的改进,食物比以前丰富了,人口增长速度加快。随之出现与一定地域范围内可取食物的有限性相矛盾。这就致使一部分人不得不从母群中分衍出来,而当时生产工具的改进,小群体生产也能维持生活并能相对定居又使这种分衍成为可能,从而奠定了族外群婚的客观基础。同时认为为了避免性竞争后出现的性冲突,外婚制是直接由不等辈婚中产生的,产生的关键是不同人类集团之间的男女的邂逅相遇。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不存在私有制,一切平等,即便对自己交媾对象也无权独占,人们在平等的机会中进行性追求,男女之间可以去寻求自己相对满意的对象进行交合,于是性竞争由于对异性的审美评判而产生了。相互倾心的男女互赠礼物,渐渐地,人类最美妙的东西爱情开始萌芽了。人类爱情的出现,两性关系上的排他性也势必出现。那些失败者产生强烈不满,人类为了避免本集团内的性嫉妒,逐步走上了外婚制。虽然这些理论有一定的道理,却没有哪一种具有绝对的说服力。

  至于外婚制的发展过程,目前史学界有一种比较一致的看法。

  外婚制经历了无意行浴相会、有意行浴相会、到女方居住的走婚三个阶段。无意行浴相会阶段,人数少,偶尔进行是这一阶段的特征。从原始群开始,不同人类集团有不同活动区域,在本集团中进行的生产劳动,具有地方性,难以与外界接触,而在一些公共场所——河流湖泊,不同集团的公社成员相遇的可能性极大,所以外婚制的初阶段总是以行浴相会这种方式进行的。史书有很多记载有关行浴得子之事。《列女传》卷一《母仪传》云:“契母简狄者,有娀氏之长女也,……与其妹娣浴于玄丘之水。有玄鸟衔卵,过而堕之,……简狄与其妹娣竟往取之,简狄得而吞之,遂生契焉。”《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载有女子国,郭璞注:“有黄池,妇人入浴,即怀妊矣。”

  这些记载说明他们的怀孕与行浴密切相关,只是他们并不懂得因男女双方性交而得子,把它归之于神的作用。随着本集团内部性禁忌的出现,一些性追求失意者在行浴交合过程中,找到了与之交媾的对象。行浴相会逐渐发展成自觉的、大多数人性追求的方式。由于行浴相会人数的增多,规模的扩大,外婚制结果产生了无比的优越性,用摩尔根的话来讲:“非血缘氏族的成员间婚姻,产生了在肉体上及智力上更强健的人种。”外婚制的实行减少和避免了本集团的纷争,稳定了公社成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加强了本集团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实行外婚制的集团在艰难的生存环境和残酷的生存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仍行内婚制的集团,因为性冲突和性嫉妒而松弛了,或者不复存在,或者被行外婚制的集团合并,从而外婚制发展到高级阶段——到女方居住阶段。

no.7 旧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中经常使用红赭石是为什么?


旧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中经常使用红赭石是为什么?
 
  随着文明的进步,借助于各种先进技术与人文研究成果,人类对于自己所居住的这个星球及其过去与未来,有了比以往的任何时代都清晰的认识,而与此同时,这些成果也常常给人们以新的迷惑,带来更多深层的问题。

  在对人类原始社会中旧石器时代文化的研究过程中,学者们就发现了一令人费解的现象:红褐色的矿物颜料被用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墓葬中,而且红赭石的使用非常普遍,这似乎是当时的一个惯例。红赭石被运用于当时的绘画(岩画)中,这并不奇怪;但用于死者,这中间有些什么含意呢?

  通过综合一些考古实例,学者们获得这样一个数据:从英国到苏联,有27个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墓葬经过了相当精确的考证;这27个实例中有17例证实了有红赭石存在:在挖好的坑穴中,死者的身上被撒上了红色的赭石。同时还发现:那些有红赭石的墓中,有时赭石还被涂在死者身上的某个部位。比如,在摩拉维亚多尔尼——维斯托尼斯基墓中,死者只有头部带有赭石痕迹(仅涂在头盖骨上)。而在格里曼底的莱。桑方洞穴中,有一具男性骨骼上涂了赭石(尼格罗人种)。在格里曼底的另一处卡维莱所发掘的墓葬中,红赭石的运用显得更为独特奇异,是17个实例中绝无仅有的例子:一条长18厘米的皱痕被涂以赭石颜料,由口鼻处向外延伸。尤其给考古学家和研究者们以深刻印象的是,有的墓葬整个墓穴底部都被染成了红色,在考古地层中特别引人注目。另外,在这17个实例中,各种葬式的都有,如直体仰卧的、曲肢的以及某种强行弯曲的姿式。红赭石并非某一葬式所独有,因而说明它的存在有某种特定的含义。

  赭石颜料及其化石,是人们现在所掌握的有关某种习俗的宝贵资料,这种习俗可能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之前已经产生,而为旧石器晚期的人类所遵循。因为实际上所发现的最早的赭石是在莫斯特文化末期(公元前3 万年前后)的遗址中,但由于对这一时期的绘画及带红赭石的墓葬皆无详例,故很难对于赭石的用途提出假设。到了马格德林时期(1.8 万—1.1 万年以前)赭石有了粉状、棍状及片状的,在许多地层中都布满了赭石,以致地层有时都被染成了紫红色。当时的人类似乎对于使用这种颜色几乎到了十分普遍的地步,这是为什么呢?

  一些学者经过对27个实例的研究,认为:一般来讲,红色赭石是用来象征生命的活力,表现鲜血(这一点在当时的绘画中找到了佐证,画中以红赭石的线条来表现鲜血从动物的伤口喷射出来);而在墓穴中用于死者身上,这则与希望死者生命延续或再生有关。从卡维荣的那个特例看,似乎更进一步证实了这层含义的存在,它似乎将口鼻部向外延伸的红色涂痕表现为生命的气息或是说话声调的轨迹。这一点在马格德林文化时期的一些岩画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明,动物也画有这种口鼻部延伸的线条,被看作是呼吸的表现。

  那么这究竟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怖而希望生命永存,还是因为早期人类中可能已经存在人死复生的信念。后一点在现代尚存的一些原始部落民族中还能得到证实,但深入的研究却很难进行下去了。

  对于墓葬中红赭石的运用,27个实例考查中还提供了另外几种可能性。

  首先一种,可能是为了便于安葬,因为有的个体似乎只在头部随意涂了些颜料。而且据考古学等领域的综合研究,史前人类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埋葬方式,即先剔除尸体上的肉(有人认为这可能与食人肉有关),或令尸肉自行腐烂脱落,然后再入土。据此假设是为了便于入士埋葬时能准确安置头部才以赭石作标记。

  第二种,可能与区分性别有关。比如,在莱。桑方洞中“尼格罗人种”

  的墓葬中,五具骨骸中只有一具男性尸体上被涂了红赭石颜料。但因为其他地区的墓葬中也曾发现过涂有赭石的女性尸体,因而这种假设是否成立,或是否适用于某个阶段,某个特定区域,或纯属偶然,这都没有最后的答案。

  第三种可能是:与当时所有的原始宗教因素或巫术有关。在埋葬时抛撒红赭石表示某种祝愿,或含有符咒意义,避邪意义,这已无从考证。但在阿尔西一絮一居尔,当地属于奥瑞纳时期的第五地层和属于夏特佩龙的第九地层中,有大量的红赭石,而且这赭石围成许多拳头大小的圈,中间放一些物品。其中一个放了一块大燧石片,另一个中间是驯鹿腿骨,有的中间放了一些涂有赭石颜料的燧石碎片,这些都被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学者们认为这也许是某种我们尚不知道的仪式或宗教活动。

  第四,红赭石的运用可能是起一种预警作用,好比今天人们在交通中所用的红灯,用以防止他人侵入。因为除墓穴及其周围被涂红的情况外,考古中还有这样的发现:如在塞纳——马恩省的潘斯旺发现了许多营地遗址,那些营地所占地全部被染成赭色,而且其色彩强度仿佛表现某种永久性的占有,好象这颜色产生于土地本身。研究者认为:当时的居民是用这种颜色来划定活动的范围,就好象动物常以自身的气味来认定势力范围一样,其中有着某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意义。

  学者们对于红赭石的含义提出了许多设想,但至今终未能找到理想的解释,或许它是该有多种解释。红赭石之谜就象颜料本身的色彩一样仍然鲜艳、引人入胜。

 

no.8 “食人之风”在人类历史早期曾否普遍发生过?


“食人之风”在人类历史早期曾否普遍发生过?
 
  由于文献记载不足与有关资料贫乏,20世纪初年,人们尚且认为“食人之风”乃是个别民族在其历史发展初期所出现的稀有事件。然而历史实际并非如此。随着资料增多与科学事业的发展,为时不久,国外学者就又认为,人是自私的动物,人类生来就有相互敌视的本能,因此,在讲原始社会时,总是片面强调食人之风、猎取人头、剥头皮、分食战俘、血亲复仇,等等。

  甚至,竟把一般生物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等人吃人的资本主义原则也强加给原始人(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均如此),完全否定了原始人类的互助与协作(博厄斯即持此论)。中国大陆解放初期,对于此类观点进行批判是正确的。但随着批判的深入,则又陷入另一极端,在不少论著中,甚至在教科书中,过份强调原始人类的互助与合作,强调原始人类的自由与平等,有意无意地美化原始社会,而对许多民族中广泛存在的“食人之风”只字不提、弄得许多青年学者对此一无所知,回避历史,掩盖真相,恐非正道。

  尽管“食人之风”今天看来是荒唐、离奇和不可置信的,但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却很可能是普遍发生和存在过的。

  考古发掘表明,北京猿人化石产地发现的头骨特多,躯干与四肢骨特少,以及人类头骨上用棍棒或某种器物打伤的痕迹,说明北京猿人曾有食人之风(魏敦瑞首倡此议)。20世纪30年代,孔尼华在爪哇的昂栋附近,发现了12个人头化石,全部头骨面部缺损,10个头骨枕骨损伤。孔氏认为,这12个人都是由于吃人脑的目的被杀害的。联系到距此不远的西伊里安与中加里曼丹的达吉克人,12世纪时尚有猎人头与吸食脑浆之事,看来孔氏的分析是正确的,爪哇人曾有食人之风;1980年,英国考古学家在克里特的克诺索斯宫附近(即传说中的迷宫与米诺斯食人之区),发现200 多根人骨。专家们由此认为,克里特人铜器时代尚有食人之风。

  由文献记载来看,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记载了黑海一带的食人部落;1688年,荷兰出版的《吃人的本性和习俗》也报导了不少部落的吃人风;1863年出版的赫胥黎的《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附有“16世纪非洲的吃人风气”一节,说刚果北部的安济奎人,“不论朋友、亲属,都互相要吃的”,“他们的肉店里面充满着人肉,以代替牛肉和羊肉。他们把在战时捉到的敌人拿来充饥,又把卖不出好价钱的奴隶养肥了,宰杀果腹。”19世纪中期,达尔文在《一个自然科学家在贝格尔舰上的环球旅行记》中,记载了火地岛人杀吃老年人的悲惨情景。他说:“在冬天,火地岛人由于饥饿的驱使,就把自己的老年妇女杀死和吃食,反而留下狗到以后再杀。”据摩尔根《古代社会》记载:澳洲“怀德湾的部落,不只食战场上杀死的敌人、而且也食他们被杀的伙伴,甚至老死者,只要还可供食,他们是要吃掉的。”(商务,1972年版,第643 页)据1955年版约翰。根室《非洲内幕》记载:“卢拉巴河下游附近是撒拉姆帕苏人,其中有些到现在还吃人肉。”还说北罗得西

  亚人虽已不吃活人,但“直到最近,吃死尸的情形还是非常普遍。”据恩格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记载:“柏林人的祖先,韦累塔比人或维耳茨人,在10世纪还吃他们的父母。”据《太平寰宇记》记载:“僚子专欲吃人,得一人头,即得多妇。”(一六七卷)据《峒溪纤志》记载:僚人“报仇相杀,必食其肉,披其面而笼之竹,鼓噪而祭,谓可迎福。”此外,在著名古典小說《水浒》中,也曾多次提到过吃人肉的情景。母夜叉孙二娘与菜园子张青在大树十字坡开酒店,险些儿把打虎英雄武松杀掉包人肉包子。

  总之,由文献记载看来,至少在亚、非、欧、美、澳诸洲,都存在过“食人之风”。

  再由民族学资料来看,90多年前,斐济群岛还是一个食人风盛行的恐怖世界,自1890年英国殖民当局强行宣布废除食人之后,斐济土著才开始不吃人肉。

  食人时代,斐济人把打死的敌人称为“长猪”。两个敌对部落成员相遇,出路只有两条:其一,冲上前去打死敌人,吃掉敌人。其二,立即逃跑,或成为“长猪”被人吃掉。有时,斐济人为了猎取“长猪”偷袭敌人,潜入敌寨进行埋伏,一有机会就跳出来用石棒打死敌人,或用竹刀杀死敌人,然后拖回本村,直接用火烤食,或者煮熟后分食。在这里,村寨之中,人骨成堆,竟然成为勇敢的象征。

  氏族时期的阿斯特克人(美洲),仍然保留着宰食战俘的习俗。古希腊阿卡地亚国王(实即部落酋长)杀人之后,就把人肉的一半煮熟吃;另一半则直接用火烤食(任凤阁《古希腊的神话和传说》)。《荷马史诗》中也说独眼巨人吞吃了奥德赛的几名伙伴。“在澳洲土人中,如公社来了显贵的客人,而又没有好食物待客,便杀掉一个孩子,把他(她)的肉煮给客人吃,这算是最高的礼遇。”(黎明志《简明婚姻史》)非洲中部林海中的贝拉尔人,直到本世纪70年代,尚不知金属为何物,同族成员死亡,他们就把肉分开,既不煮熟,也不烧烤,当场生吃,津津有味(芥川玲司《密林里的食葬部族》)。

  生活于马勒库拉岛阿莫克的大南巴人也是吃过人肉的(英法共管后才被制止),有时直接用火烤着吃,有时用人肉包馅饼。此外,在达尼人那里,往往用分吃战败者的尸体表示对敌人的蔑视。16世纪前,台湾的土著部落也有食人之风。20世纪前,太平洋诸岛的毛利人也是著名的“食人部落”。

  总之,直到19世纪末,甚至本世纪中期,在太平洋地区、澳洲、大洋洲与印度尼西亚的某些海岛上,以及非洲和南美洲的某些地区,还生存着数十种食人部落与猎头部落。作为历史科学,对此应当研究并逐步加以说明,或者最少应当肯定这种历史现象的存在;应当提供资料进行探讨,而不应回避,不应掩盖真相。

  看来,那种认为食人之风乃是个别民族所发生的稀有事件的看法,是值得研究的,因为,现在资料已经证明,食人之风在许多民族中都是普遍发生过的。至少,吞食本族成员的尸体与分食战俘是不少民族都发生过的。至于随着考古学、文献学、民族学与民俗学资料的不断增多,将来会否证明世上一切民族都曾经历过食人时代尚未可知。因为,直到目前,世界上还有不少民族尚还未有食人习俗存在的证据,看来,那种认为,吃人,包括吞吃自己的父母,确是一切民族在其历史发展中都曾经历过的说法,还须再加探讨。

  说到食人之风发生的原因,显然,最初只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食物的极端贫乏,只是为了果腹;后来,则有了宗教迷信,进行报复,解决纠纷等原因。当然,有些民族则是诸种因素兼而有之。

 
 

no.9 古人为何会有纹身的习俗?


古人为何会有纹身的习俗?
 
  纹身,就是用刀、针等锐器在身体的不同部位刻出花纹或符号,并涂以颜色,使之成为永久性的有色饰纹,由于涂料以黑色为主,如墨行文,故称纹身。

  古人纹身的部位,因地区与民族而异,或全身,或局部,一般在面、胸、臂、背、腿、腹等处。古人纹身的图案也因民族在信仰、爱好、习俗等方面的差异而不同,主要有“鸟兽”、“花草”、“树木”、“龙蛇”、“星辰”及一些几何图形等。

  纹身产生于人类蒙昧时期,是一种极为古老的习俗。这习俗也曾盛行于世界各国,如澳大利亚的阿兰达人、阿内特人,新西兰的毛利人、巴希亚人,南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南美的海达人,印度南部的图达人,日本的阿伊努人等,以至于古代的欧洲人,都盛行过纹身习俗。我国包括汉族在内的大多数民族,如黎、傣、基诺、布朗、独龙、高山等族也都一度风行纹身习俗。

  古人为何会有纹身的习俗,对此众说纷坛,至今仍是个来解之谜。

  美饰说。出于对美的追求与装饰而纹身。解放前海南岛的黎族妇女都要纹身,不纹身的妇女视为容貌不美和民族的叛逆者,活着要受人歧视,死后还要用木炭纹身后才能入棺埋葬。纹身后,父母还要设宴庆贺祖先给予女儿的美丽容貌。在台湾高山族的泰雅人也认为纹面是一种最讲究的装饰,身体刺纹的部位不长毛,不生皱纹,能保持青春的美。在我国历史上唐、宋、元、明各朝都盛行纹身,不仅市井青少年爱好此道,就是工匠、船户、农民、文士中亦有不少纹身者,据段成式《西阳杂俎》记载,在唐代,纹身者所刺的花样品种繁多,包括动物,山水,花卉,亭院,沙门天王,古人诗句等等。

  一般来讲,尚武之人多刺龙蛇猛兽以增其英武;文人学士多刺山水诗词以示风雅。宋代纹身者的组织称绵体社,它以邀请高明工匠进行纹身和相互比赛,品评所刺花纹为乐。《水浒传》中的史进因肩臂胸膛刺有九条龙而获“九纹龙”的绰号,浪子燕青因在“一身雪练也似白肉”上刺了遍体花绣而受到江湖好汉们的称赞。直到今天,我们还能偶而见到一些人在手臂上刺着梅花,小兔或文字。如今,作为化妆术一部分的擦胭脂,涂口红,染指甲,割眼皮等等,溯其根源,同古代纹身的习俗是颇有关系的。

  记功与尊荣说。台湾少数民族纹身习俗中,一般都规定,对本氏族作出了贡献的男女,才有纹身的资格,而且所刺花纹的部位、图案是根据贡献大小来定的。正因为纹身记录了一个人贡献的大小,故纹身到后来就发展成为显示一个人社会地位的标志,且纹身也成了区分贵贱贫富的分界线。《后汉书。东夷列传》中就记有:倭国人“纹身,以其纹左右,大小别尊卑之差”。

  南美洲查科地区的印第安人,有的部落贵族妇女只在手臂上刺花纹,而在面孔上刺花纹的妇女则表示其社会地位低下。

  吸引说。纹身与性的吸引、婚恋有关。解放前,黎族有这样一个习俗,只有经过纹身,才有婚配的资格,而且黎族妇女在婚姻的不同阶段要依次纹饰身体的不同部位,年龄、图案都有相应的规矩,不能改变。

  巫术说。纹身的产生与原始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充满巫术与原始宗教

  图腾崇拜相关。图腾是原始的宗教形式,古代人们认为自己的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有亲属或其它的特殊关系,因此,它们就把它视为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对此顶礼膜拜。并把它刺在身上,作为护身符,以此来避邪与求得神灵的保佑。在有纹身习俗的民族中,一般都这样认为,纹身不仅是一种成人与美的标志,同时又认为还可用以避邪。如我国台湾少数民族中的排湾族,他们传说其头目是蛇生或太阳卵所生的,蛇与太阳就成了他们的图腾对象,他们纹身时刺以蛇纹或太阳纹,希望其灵魂能常附于自身,从而受到其庇护。另外,许多民族在纹身时,都要祭祖先与神灵,如黎族妇女在纹身时,要杀鸡摆酒祭祀祖先,将受纹者的名字报告祖先,以祈求平安无恙。

  标志说。此说包涵了上述诸说的原理内核,认为纹身是氏族与图腾,成年与情爱,尊贵与卑贱的标志。如台湾的高山族不仅把纹身作为一种装饰,而且更重要的是作为成年的标志。男子十四、五岁参加过打猎即可纹身,女子从十三、四岁也可纹身。纹身后就表示已获得成年资格,并且男子在某些部位纹身又是其勇敢能干的标志,女孩把自己设计的图案文刺在身上,显示其智慧与能干。

  以上各家的观点各有其道理,但究竟什么是古人纹身的谜底,还有待于继续探讨。

  

no.10 古罗马人为何爱好观看角斗士表演?


古罗马人为何爱好观看角斗士表演?
 
  角斗士表演是古罗马人所酷爱的一项娱乐。这是一种野蛮残酷的血腥娱乐。奴隶主驱使受过专门训练的角斗士,手持剑、匕首和三叉乾,在角斗场上互相拼死格斗,或者强迫角斗士与饥饿的猛兽厮杀,以博得观众的娱悦。

  为了延长角斗的时间并增添角斗的花样,角斗士还要戴上各种防备用具。有的披戴盔甲、护面罩、护胸,有的拿着盾牌,使角斗士不致于很快丧命而无戏可看。不过他们身体的大部分要裸露出来,让观众清楚地看到出血,从中取乐。

  古罗马人爱好观看角斗士表演。角斗士一出场,他们先观看他的身材、举止、装备和架势,然后欣赏厮杀双方的技艺。当一方被击败时,就由有地位的人或是女巫、贞女做手势;如果大拇指向上,那么败者还可活命;如果大拇指朝下,败者就要被当场杀掉。角斗结束后,有专人检查Bei打死的角斗士,用烧红的铁棍刺,如果还活着就用大铁锤敲死。古罗马角斗士表演的规模越来越大,后来出现了骑马乘车角斗,甚至再现一场大规模的海战。古罗马各地角斗风气很盛,每个较大的城市都建有角斗场,大的甚至能容纳5 万观众,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那里。

  古罗马人为什么爱好观看这种极其残忍的娱乐?各种解释说法不一。据说这种做法是罗马人从邻近民族伊达拉里亚人那里学来的。有的学者认为角斗与祭祀和宗教活动有关。古罗马人相信死者可以用血来赎罪,因而在葬礼上人们要杀战俘和奴隶祭祀祖先。古罗马历史上记载的第一次角斗是在公元前264 年,罗马贵族马可。白鲁斯特和狄西墨。白鲁斯特兄弟在父亲的葬礼上,让三对角斗士相互厮杀以作纪念。公元前65年,恺撒为父亲举行葬礼,用了640 名角斗士表演,还让他们与猛兽搏斗。公元前46年,他又为死去的女儿举行了一次角斗。因为是为了纪念亡故的亲人,在角斗中宗教仪式的成份较明显。试验角斗士是否真死的人打扮得像信使神墨丘利,拖尸体的人都模仿阴间的鬼怪。由此看来,古罗马人举行角斗与追念先祖有关。

  另外一种看法则强调角斗与政治活动的关系。古罗马人的政治活动主要有三种场所:元老院、浴场和角斗场。元老院与政治活动的关系不用多说。

  当时有些浴场规模很大,除浴池外还有议事的场所和图书馆。再者是角斗场,角斗士表演与政治活动关系密切。有野心的贵族以举办角斗讨好罗马平民,争取更多的人支持他们。如在庞培古城遗址有一个广告上写道:“营造使策列阿家的角斗士定于5 月31日在宠培城举行角斗,届时并表演斗兽。”贵族们相互竞争以赢得声望和政治资本。每一次表演都是贵族们“炫耀社会地位的大屠杀”。有一个叫塞玛修斯的贵族为了搞一次大规模的角斗求助于朋友,弄到了所需的猛兽和角斗士,但就在角斗前一天的晚上,29名角斗士互相勒死了。这使得他的政治地位岌岌可危而气急败坏。因而奥古斯都皇帝限制角斗以限制罗马贵族笼络平民。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角斗的盛行与古罗马人尚武斗勇的风气有关。古罗马人长时期内一直致力于对外扩张。罗马帝国最兴盛时控制了整个地中海地区,势力范围扩及欧亚非三洲,统辖的地区有5000多万人。因为长年在外打仗。罗马的军纪很严厉,盛行“十丁抽一法”,即一支军队作战不力,就要在十人中抽出一人当众杀死。古罗马帝国时期曾经有过200 年的和平。为了在和平时期保持罗马人的尚武精神和战斗传统,就要制造人为的战争作为公共娱乐培养嗜血的风气。这是在古罗马角斗盛行的原因。甚至一些皇帝也兴致不减地亲自披挂上阵,尼禄和康茂德都这样做过。因为角斗是尚武的表现,有些武艺高强的角斗士成为很有影响的人物,好像今天的体育明星。有时在古罗马的公共建筑物上画有真人大小的角斗士画像。在庞培遗址还发现一个用粘土做的奶瓶上也有角斗士像,象征着希望婴儿能吮吸到角斗士的力量和勇气。甚至个别获胜的角斗士成为少女们争夺的对象。有些出身高贵的妇女也出于对角斗的喜爱自己上角斗场格斗。角斗成为战争、纪律和死亡的副产品。在和平时期,战争演变成为一种以残酷、暴力、流血和死亡的方式反复进行的表演,以此来维持秩序。

  这种角斗士表演在古罗马一直延续到6 世纪,直至有一次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基督教徒冲进正在厮杀的角斗场,高举双手大声疾呼停止这种野蛮的行为。自此以后,角斗才逐渐在古罗马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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