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实行人才招聘管理新办法

80酷酷网    80kuku.com

      针对人才招聘会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本市去年年底开始全面整顿人才招聘会。近日由上海市人事局、工商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人才招聘会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将于3月1日起试行。

  《办法》明确规定,人才招聘会一律不得向应聘者收取入场费。为了集中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高求职成功率,今年的非常设人才招聘会数量比去年减少一半,计划共80场,其  
中综合类招聘会57场,行业招聘会15场,设在市郊的招聘会8场。《办法》还规定,非常设招聘会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规定,摊位在400家以上的才可称为“大型”非常设人才招聘会。

  招聘单位现场收取应聘者的资料后不能一走了之,对应聘相关岗位,并提供求职资料的应聘者,在招聘会后一个月内,招聘单位应就是否聘用予以答复。另外,招聘单位发布应聘者的资料、信息和使用应聘者的技术、智力成果,须经应聘者个人同意。

  《办法》指出,应聘者有向主办单位索取参展单位、招聘岗位、摊位情况等资料的权利,也有对招聘会组织或招聘单位提出意见,进行投诉、控告,以及向招聘单位提出应聘结果反馈要求的权利。同时,应聘者也应当履行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遵守招聘会场秩序的义务。

  为了避免假招聘现象,《规定》还对招聘单位的招聘活动作了详细规定:招聘单位必须出具上级单位同意或者授权其公开招聘的证明文件,并在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置的招聘简介上载明;招聘单位在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置的招聘简介上应载有简明的单位介绍,并载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招聘单位应依据业务范围如实公布拟聘用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尊重应聘者的求职权利,不在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条件上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要求应聘者以其现金、证件或抵押等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分享到
  • 微信分享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QQ空间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