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门事件启示:让公司与员工需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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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周刊:从一个组织行为研究者的角度来看,为什么EMC女秘书的一个邮件会被炒得沸沸扬扬?

  曹洲涛:EMC的大中华区总裁与他的高级女秘书争吵事件之所以会成为外企圈内热点话题,其原因之一是女秘书敢于挑战上司让很多的外企本土员工觉得这个行为很解气,是大家一直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在这里我们先不讨论在这件事中谁对谁错,也不讨论事情发生后双方的处理态度。我们如果假定EMC的大中华区总裁完全代表了公司的利益与立场,那么问题的根本症结就在于现代公司的利益与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是否相一致,以及公司对员工提供的诱因是否能满足员工个体的合理需要。

  南都周刊:你更愿意支持EMC的女秘书还是总裁?

  曹洲涛:表面看来,女秘书列举的六点理由都非常正确,它符合很多公司明文规定的制度!比如工作之余是留给员工的私人时间,公司不得干预;尊重下属等等,这是很多企业都认同的,属于企业提供给员工的诱因部分,它也符合事件中女秘书的个体需要。

  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下,如果你是一名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的尽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现在商场如战场的环境中,可不可以做到8小时以外完全是私人时间?有没有人真的做到?如果答案是做不到,那么在招聘协助工作的秘书时,你会不会接受一个只保证8小时上班,其他时间找不到人的秘书?你一定不会要!试想一个公司的总裁要求女秘书保证在他需要的时间能够及时找到她这样一个要求真的十分过分吗?

  南都周刊:但员工也需要一个自己的私人时间啊?

  曹洲涛:员工的需要满足必须建立在满足企业的需要之上。站在企业立场,它需要一个能够随时找得到的秘书,如果作为秘书,你不可以为企业贡献你的这个“自由”,你可能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秘书,自然你也不能要求公司给予你期望的回报。而如果公司真的需要这样一名让上司可以随时找得到的秘书,你也必须给予该员工相应的责任权力与利益,让员工能够自觉地满足公司的需要。

  南都周刊:公司的需要与员工的需要之间肯定会有一种错位,怎么找到它们的平衡点?

  曹洲涛:企业必须对员工个体的心理预期进行管理,在从员工身上获取价值的同时,也要为员工提供适宜的诱因。员工的心理预期包括希望自己对企业做出多大的贡献,以及企业因此给予多大回报。这是一个隐形合同,它需要公司对员工的心理预期进行判断,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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